据悉,南充市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实施办法(暂行)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的借款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缴存条件:在南充市以灵缴人员身份开设公积金缴存账户,并在补贴期内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规则稳定缴存。若出现公积金欠缴、断缴、停缴的,按灵缴正常缴存月数补息。
(二)贷款情况:符合南充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并在本办法试行后发放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且该笔贷款的主借款人为本市灵缴人员。
(三)还款状态:借款人需按时足额还款,补贴期内发生贷款逾期的,该自然年度不予补贴。
符合南充市促进人口生育政策而享受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的,不叠加享受此项政策。
二、补贴期限
利息补贴期限自贷款首次还款月起算,为期三年。贷款期限不足三年或提前结清的,按实际贷款月数计算。
三、补贴标准
按年利率0.6%给予利息补贴(即实还利息额中按年利率0.6%计息的部分)。
四、补贴发放
灵缴人员利息补贴采取“先还款后补贴、按自然年度计发”的模式,无需借款人另行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同步签署资格确认书,中心于每年2月将上一年度补贴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贷款还款账户。
来源: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据悉,南充市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实施办法(暂行)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的借款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缴存条件:在南充市以灵缴人员身份开设公积金缴存账户,并在补贴期内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规则稳定缴存。若出现公积金欠缴、断缴、停缴的,按灵缴正常缴存月数补息。
(二)贷款情况:符合南充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并在本办法试行后发放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且该笔贷款的主借款人为本市灵缴人员。
(三)还款状态:借款人需按时足额还款,补贴期内发生贷款逾期的,该自然年度不予补贴。
符合南充市促进人口生育政策而享受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的,不叠加享受此项政策。
二、补贴期限
利息补贴期限自贷款首次还款月起算,为期三年。贷款期限不足三年或提前结清的,按实际贷款月数计算。
三、补贴标准
按年利率0.6%给予利息补贴(即实还利息额中按年利率0.6%计息的部分)。
四、补贴发放
灵缴人员利息补贴采取“先还款后补贴、按自然年度计发”的模式,无需借款人另行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同步签署资格确认书,中心于每年2月将上一年度补贴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贷款还款账户。
来源: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