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30日起,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留潭来潭人才住房信贷保障。
对申请办理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长株潭三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以及留潭来潭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完成住房公积金开户且正常缴存满1个月即可提交贷款申请,最低首付比例按首套房相关政策执行;贷款最高额度不与个人账户余额挂钩,结合工资基数、劳动聘用合同年限综合核定。
其中,长株潭三市A、B、C、D、E类高层次人才最高额度放宽至280万元,不设置家庭负债上限限制;留潭来潭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最高额度放宽至140万元,其家庭负债上限提高至200万元,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负债上限提高至150万元。
留潭来潭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限定为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我市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青年人才,限定为40周岁(含)以下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放宽至45周岁)且在湘潭市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或是持有省内青年人才认定证书的人员。
政策解读
1、高层次人才指经长株潭三市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
2、留潭来潭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证书,且需在湘潭市单位开始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留潭来潭青年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青年人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且需在湘潭市单位开始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持有省内青年人才认定证书的,需提供青年人才证书,已在省内单位开始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可。
4、长株潭三市高层次人才、以及留潭来潭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已正常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最高可贷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根据月还款能力(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信用情况、房屋价值等综合确定。高层人才家庭负债不设上限,留潭来潭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家庭负债上限从原有的150万提高至200万元,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负债上限从原有的100万元提高至150万元。
5、不论是首套住房还是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首套房相关政策执行,为15%。
来源: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自9月30日起,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留潭来潭人才住房信贷保障。
对申请办理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长株潭三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以及留潭来潭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完成住房公积金开户且正常缴存满1个月即可提交贷款申请,最低首付比例按首套房相关政策执行;贷款最高额度不与个人账户余额挂钩,结合工资基数、劳动聘用合同年限综合核定。
其中,长株潭三市A、B、C、D、E类高层次人才最高额度放宽至280万元,不设置家庭负债上限限制;留潭来潭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最高额度放宽至140万元,其家庭负债上限提高至200万元,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负债上限提高至150万元。
留潭来潭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限定为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我市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青年人才,限定为40周岁(含)以下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放宽至45周岁)且在湘潭市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或是持有省内青年人才认定证书的人员。
政策解读
1、高层次人才指经长株潭三市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
2、留潭来潭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证书,且需在湘潭市单位开始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留潭来潭青年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青年人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且需在湘潭市单位开始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持有省内青年人才认定证书的,需提供青年人才证书,已在省内单位开始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可。
4、长株潭三市高层次人才、以及留潭来潭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已正常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最高可贷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根据月还款能力(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信用情况、房屋价值等综合确定。高层人才家庭负债不设上限,留潭来潭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家庭负债上限从原有的150万提高至200万元,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负债上限从原有的100万元提高至150万元。
5、不论是首套住房还是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首套房相关政策执行,为15%。
来源: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