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秩序,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布近期查处的两起典型执法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督促矿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案例一
2026年7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张双楼煤矿开展核查,查实该矿综采工区存在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井下作业人员为定位标识卡断电,造成12名作业人员井下定位数据异常、虚假出井的问题。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6月30日至7月1日,徐州沛县应急管理局对沛县盛源矿业有限公司封新庄铁矿开展执法检查,查实该矿2026年6月24日井下多个巷道风速、风量、风质不达标,存在风流反向、通风系统紊乱的违法问题。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一案双罚,拟作出对单位罚款8.575万元、个人罚款2.562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