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法大修!自动驾驶首次入法,违法车企担责

智车科技

1周前

如果自动驾驶功能没开,或者车辆只有L2级辅助驾驶功能,那还是按普通汽车管理,该谁的责任谁的责任。

这是思维AI社的第115篇原创

全文约1260字,阅读时长预计4分钟

今天上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这次修订关于智驾圈的最大看点是草案新增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

这是自动驾驶第一次以专章形式写入国家法律,标志着自动驾驶从政策试点和标准规范阶段,正式进入国家立法层面。

图源:新华社微信公众号专章到底说了什么?

专章的核心,其实就是把一个困扰行业很久的问题说清楚了:自动驾驶状态下违法,谁担责?

答案很明确: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这句话分量很重。之前自动驾驶出了违章或者事故,责任归属一直是模糊地带——司机说车自己开的,车企说人是驾驶员,互相扯皮。

现在法律直接把板子拍在了车企身上,只要功能激活了,违法就算车企的。

但这里有两个重要的边界,得看清楚。

第一个边界:激活才算,没激活不算。

如果自动驾驶功能没开,或者车辆只有L2级辅助驾驶功能,那还是按普通汽车管理,该谁的责任谁的责任。

换句话说,法律上把"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划了一条明确的线,不是所有带智驾功能的车都适用这条。

第二个边界:管的是交通违法行为,不是事故责任。

草案明确的是闯红灯、超速、违章变道这类违法行为的处理主体。至于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怎么认定,还需要后续配套法规跟进,这次没有一步到位。

除了责任认定,专章还规定了几件事:

自动驾驶汽车得先过了道路通行规则符合性测试、依法登记后,才能上路——这相当于给自动驾驶车上路设了准入门槛。

实行交强险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自动驾驶的保险体系也开始搭建了。

车企得确保车辆的道路行驶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不能虚假、夸大宣传自动驾驶功能——这条是冲着"智驾宣传乱象"去的,以后车企再吹"全自动驾驶""无人驾驶"就得掂量掂量了。

为什么是现在?

说起来,现行道交法是2004年施行的,到现在22年了。中间2007年、2011年、2021年修过三次,但都是个别条款的小修小补。

这次是第一次系统性大修,草案共9章170条,自动驾驶专章是其中最受关注的部分。

背后的推力很现实:L2级辅助驾驶在新能源乘用车里的渗透率已经到65%了,Robotaxi在十几个城市跑起来了,L3准入也放开了。

路上面跑的智能车越来越多,但法律跟不上,出了问题各说各话,行业没法健康发展。

往前倒几年,其实一直在铺路:2023年四部门启动准入和上路试点,2024年首批9家联合体进场,2025年底长安和极狐拿到首批L3准入许可,L3/L4强制性国标也定了2027年7月实施。

现在道交法补上这一块,相当于把路权、责任、规则都从法律层面给立住了。

乘联会崔东树有句话说得挺到位:这次修订,标志着中国自动驾驶法律制度从"补丁式修正"走向"专章式重构"。

意味着什么?

对行业来说,这绝对是利好。法律地位明确了,车企才敢大规模投入,消费者才敢放心用,保险公司才敢设计产品。

之前大家在灰色地带摸着石头过河,现在河里开始有桥墩子了。

但对车企来说,压力也大了。违法责任直接压到生产端,意味着车企对自家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性得负全责,再也不能说"用户没接管"就把锅甩出去了。

这会倒逼车企在技术上更审慎,在宣传上更克制。

当然,草案只是初次审议,后面还有二审、三审,最终的条文可能还会调整。

但大方向已经定了:自动驾驶要合法上路,规则得先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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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 : 道交法大修!自动驾驶首次入法,违法车企担责

如果自动驾驶功能没开,或者车辆只有L2级辅助驾驶功能,那还是按普通汽车管理,该谁的责任谁的责任。

这是思维AI社的第115篇原创

全文约1260字,阅读时长预计4分钟

今天上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这次修订关于智驾圈的最大看点是草案新增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

这是自动驾驶第一次以专章形式写入国家法律,标志着自动驾驶从政策试点和标准规范阶段,正式进入国家立法层面。

图源:新华社微信公众号专章到底说了什么?

专章的核心,其实就是把一个困扰行业很久的问题说清楚了:自动驾驶状态下违法,谁担责?

答案很明确: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这句话分量很重。之前自动驾驶出了违章或者事故,责任归属一直是模糊地带——司机说车自己开的,车企说人是驾驶员,互相扯皮。

现在法律直接把板子拍在了车企身上,只要功能激活了,违法就算车企的。

但这里有两个重要的边界,得看清楚。

第一个边界:激活才算,没激活不算。

如果自动驾驶功能没开,或者车辆只有L2级辅助驾驶功能,那还是按普通汽车管理,该谁的责任谁的责任。

换句话说,法律上把"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划了一条明确的线,不是所有带智驾功能的车都适用这条。

第二个边界:管的是交通违法行为,不是事故责任。

草案明确的是闯红灯、超速、违章变道这类违法行为的处理主体。至于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怎么认定,还需要后续配套法规跟进,这次没有一步到位。

除了责任认定,专章还规定了几件事:

自动驾驶汽车得先过了道路通行规则符合性测试、依法登记后,才能上路——这相当于给自动驾驶车上路设了准入门槛。

实行交强险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自动驾驶的保险体系也开始搭建了。

车企得确保车辆的道路行驶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不能虚假、夸大宣传自动驾驶功能——这条是冲着"智驾宣传乱象"去的,以后车企再吹"全自动驾驶""无人驾驶"就得掂量掂量了。

为什么是现在?

说起来,现行道交法是2004年施行的,到现在22年了。中间2007年、2011年、2021年修过三次,但都是个别条款的小修小补。

这次是第一次系统性大修,草案共9章170条,自动驾驶专章是其中最受关注的部分。

背后的推力很现实:L2级辅助驾驶在新能源乘用车里的渗透率已经到65%了,Robotaxi在十几个城市跑起来了,L3准入也放开了。

路上面跑的智能车越来越多,但法律跟不上,出了问题各说各话,行业没法健康发展。

往前倒几年,其实一直在铺路:2023年四部门启动准入和上路试点,2024年首批9家联合体进场,2025年底长安和极狐拿到首批L3准入许可,L3/L4强制性国标也定了2027年7月实施。

现在道交法补上这一块,相当于把路权、责任、规则都从法律层面给立住了。

乘联会崔东树有句话说得挺到位:这次修订,标志着中国自动驾驶法律制度从"补丁式修正"走向"专章式重构"。

意味着什么?

对行业来说,这绝对是利好。法律地位明确了,车企才敢大规模投入,消费者才敢放心用,保险公司才敢设计产品。

之前大家在灰色地带摸着石头过河,现在河里开始有桥墩子了。

但对车企来说,压力也大了。违法责任直接压到生产端,意味着车企对自家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性得负全责,再也不能说"用户没接管"就把锅甩出去了。

这会倒逼车企在技术上更审慎,在宣传上更克制。

当然,草案只是初次审议,后面还有二审、三审,最终的条文可能还会调整。

但大方向已经定了:自动驾驶要合法上路,规则得先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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