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优化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频次,将原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申请提取政策,调整为支持按月申请提取。缴存职工偿还本人或配偶名下正常还贷的个人住房贷款,可自主选择按月、按年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最大限度匹配职工月供还款节奏,缓解月度还款资金压力。
一、办理规则
(一)适用范围。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处于正常还款状态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消费贷、经营贷等非住房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申请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二)提取限额。单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前近 12 个月正常还款本息。非首次提取限额为上次提取后至申请日期间正常还款总额,提前还款、罚息等款项不计入提取额度核算。还款期间借款人及配偶累计提取(含按年对冲、按月对冲及结清贷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不含罚息)。
(三)业务互斥规定。职工及配偶已办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在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结清前,不得重复办理住房贷款按月提取业务;夫妻双方仅可就一套住房贷款申请按月提取业务。
(四)账户要求。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无冻结、无封存,无公积金违规使用记录。
二、办理方式及材料
(一)线上、线下办理。职工可通过娄底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线上渠道提交按月提取还贷申请,或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各管理部现场办理。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本人银行一类储蓄卡原件;3、结婚证原件(配偶同时提取的提供);4、贷款所购(建)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建房相关批复原件;5、借款合同原件;6、已偿还贷款的明细记录(加盖银行业务章)。
已申请过按年对冲提取或非首次申请按月对冲提取的,只需提供已偿还贷款明细记录。
来源: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据悉,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优化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频次,将原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申请提取政策,调整为支持按月申请提取。缴存职工偿还本人或配偶名下正常还贷的个人住房贷款,可自主选择按月、按年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最大限度匹配职工月供还款节奏,缓解月度还款资金压力。
一、办理规则
(一)适用范围。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处于正常还款状态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消费贷、经营贷等非住房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申请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二)提取限额。单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前近 12 个月正常还款本息。非首次提取限额为上次提取后至申请日期间正常还款总额,提前还款、罚息等款项不计入提取额度核算。还款期间借款人及配偶累计提取(含按年对冲、按月对冲及结清贷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不含罚息)。
(三)业务互斥规定。职工及配偶已办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在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结清前,不得重复办理住房贷款按月提取业务;夫妻双方仅可就一套住房贷款申请按月提取业务。
(四)账户要求。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无冻结、无封存,无公积金违规使用记录。
二、办理方式及材料
(一)线上、线下办理。职工可通过娄底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线上渠道提交按月提取还贷申请,或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各管理部现场办理。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本人银行一类储蓄卡原件;3、结婚证原件(配偶同时提取的提供);4、贷款所购(建)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建房相关批复原件;5、借款合同原件;6、已偿还贷款的明细记录(加盖银行业务章)。
已申请过按年对冲提取或非首次申请按月对冲提取的,只需提供已偿还贷款明细记录。
来源: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