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7月)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情况,听取6月调度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分析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2026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4.55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7%,其中风电光伏发电装机(约19.5亿千瓦)占比接近一半,太阳能发电装机与燃煤发电装机基本持平。2026年1—6月,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17亿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的73.9%;发电量1.96万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1.2%。其中,风电光伏发电量合计1.25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24.6%。可再生能源保供应、促转型的作用日益明显。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经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扎实抓好三方面工作,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一是扎实抓好规划和政策落地落实。各单位要全力推进“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及绿证核发交易、新能源入市、零碳园区、绿电直连等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实。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制定规划、政策时要加强与国家规划、政策的衔接,分解发展目标,细化落实举措,抓好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二是扎实抓好扩大绿电消费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要求,会同工信、住建、交通等部门编制消纳实施方案,组织好本区域重点用能行业完成消费目标,强化监测考核与政策宣贯,压实各方绿色消费责任,算好基础账、经济账、战略账,兼顾项目合理回报与系统运行成本,科学制定新能源利用率目标。要坚持以大电网消纳为主,因地制宜推进绿电直联、源网荷储一体化、非电与非电网消纳,多措并举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三是扎实抓好项目开发建设。各单位要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同时全面推进海上风电、陆上集中式风电光伏、光热、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加快开展前期工作,推动尽早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水电总院、电规总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近期,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7月)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情况,听取6月调度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分析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2026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4.55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7%,其中风电光伏发电装机(约19.5亿千瓦)占比接近一半,太阳能发电装机与燃煤发电装机基本持平。2026年1—6月,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17亿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的73.9%;发电量1.96万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1.2%。其中,风电光伏发电量合计1.25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24.6%。可再生能源保供应、促转型的作用日益明显。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经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扎实抓好三方面工作,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一是扎实抓好规划和政策落地落实。各单位要全力推进“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及绿证核发交易、新能源入市、零碳园区、绿电直连等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实。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制定规划、政策时要加强与国家规划、政策的衔接,分解发展目标,细化落实举措,抓好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二是扎实抓好扩大绿电消费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要求,会同工信、住建、交通等部门编制消纳实施方案,组织好本区域重点用能行业完成消费目标,强化监测考核与政策宣贯,压实各方绿色消费责任,算好基础账、经济账、战略账,兼顾项目合理回报与系统运行成本,科学制定新能源利用率目标。要坚持以大电网消纳为主,因地制宜推进绿电直联、源网荷储一体化、非电与非电网消纳,多措并举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三是扎实抓好项目开发建设。各单位要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同时全面推进海上风电、陆上集中式风电光伏、光热、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加快开展前期工作,推动尽早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水电总院、电规总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