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8月1日起实施。这场由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于今年3月15日联合发布的监管变革,正推动整个个人贷款市场从“低息营销”走向“透明定价”,彻底告别“糊涂账”。记者注意到,近期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正加紧推进业务调整与系统改造,力求在最后期限内全面达标,已有部分机构纷纷晒出“成本清单”。
银行机构密集行动,纷纷晒出“成本清单”
《规定》共11条,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一份“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将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及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逐项列清并折算为年化水平。现场办理须经借款人签字确认,线上办理须弹窗展示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的,还须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相关信息。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曾指出,近年来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不规范、不透明,既容易引发金融消费纠纷,又影响利率政策效果。新规正是剑指这一顽疾,推动个贷息费真正实现“阳光化”“透明化”。
随着实施日期临近,多家银行率先完成业务调整并发布实施公告。其中,恒丰银行7月24日发布公告,自8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客户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该行将明示并签署《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列明全部融资成本,包括贷款本金金额、成本项目、收取方式、年化水平、收取主体等,同时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该行北京地区一位客户经理表示,自8月1日起提款的客户,均须按此新规执行。
厦门银行也公告,自8月1日起新发放的全部个人贷款——包括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均执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管理要求。该行依据不同个人贷款品种发布了两份明示表样表。其中,“E秒贷”产品与其他信贷产品的明示表有所区别,两者最大的差异在于后者包含了增信服务费用。在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方面,厦门银行明确最高年化水平不超过24%。
浙商银行则走得更远,自主研发了综合融资成本计算引擎,确保综合融资成本测算结果与官方小程序等保持一致,目前已实现弹窗展示、强制阅读、变动通知等功能。
不过,仍有部分银行尚在推进中。据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国有大行部分营业网点的客户经理表示,相关系统暂未上线。
个别消费金融公司率先行动,示范先行
消费金融公司同样在加速行动。中邮消费金融成为行业内率先以单张明示表形式落实新规的代表性机构之一。
7月23日,中邮消费金融在官网发布公告,印发《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即日起生效。表格涵盖贷款本金金额、贷款利息、增信服务费等项目,并将收取方式、收取主体一一对应,最终计算出“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注明提前还款违约金、逾期罚息、挪用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
值得关注的是,中邮消费金融在公告中强调:“本表公示的综合年化融资成本真实反映本笔贷款全部资金成本,不存在压低利率、拆分费用、隐藏成本等误导行为。”
据记者实测发现,中邮消费金融微信小程序借款流程,在申请贷款过程中,系统依次弹窗展示个人征信查询报送授权书、客户知情确认书及授信合同。其中,客户知情确认书专门设置收费项目确认条款:“本人申请贷款过程中,已经清楚知晓贷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所列的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人收取利息、罚息、提前还款违约金等),知晓贷款人不收取除约定的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并禁止其他第三方合作机构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本人收取息费。”
不过,相比银行和消费金融的积极落实,助贷机构几乎还“按兵不动”,目前跟进的消金机构也不太多。
告别“糊涂账”,不只是“加一张表”
对此,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武泽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大银行与消费金融机构加速推进系统改造、完善全渠道息费披露,是机构在新规过渡期内落实监管要求的正常举措。政策核心推动个人贷款融资信息全面透明,消除长期存在的隐性收费、低息引流等行业乱象。线上线下同步展示全部成本明细,意味着借贷交易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缓解,倒逼机构调整产品定价模式与渠道合作机制。合规能力不足、依靠信息差获利的合作机构将逐步出清,行业竞争重心转向标准化、透明化的金融服务。随着新规正式落地,借贷业务全流程规范程度持续提升,也为金融消费者维权提供清晰依据,推动信贷市场走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状态。”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家银行和消金机构已在贷款申请环节完整展示借款人需承担的全部成本明细,线上线下渠道同步覆盖,对于促进个贷市场息费透明与规范化竞争具有标志性意义。从部分机构已披露的表格内容来看,表格内容与新规要求已实现对齐,不仅涵盖增信服务费、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这些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贷款信息,也覆盖到罚息等或由事项,为金融消费者安心借款,以及促进消金行业健康、透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苏筱芮同时指出,部分银行和消金机构尚未披露明细表,背后存在两类主要因素:一是基于系统改造的复杂性,线上场景需要在线上申请流程中嵌入强制弹窗和强制阅读环节,线下场景需要更新合同模板,对于部分机构,尤其是技术能力相对薄弱的机构而言确实会面临时间上的挑战;二是文件提出施行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意味着新增业务必须严格遵守,部分机构的策略可能更侧重于确保新业务在8月的合规上线,而非时间层面的抢跑。另外,助贷机构方面情况确实更加复杂,既要考虑新规之下的合规收费路径,也要考虑如何与持牌机构合作方进行有效衔接。
个人贷款“阳光化”,切勿轻信“贷款清零”等传闻
对于借款人而言,则意味着味着贷款成本的“阳光化”,对保护借款人权益构成重要利好。
长期以来,个人贷款市场息费不透明问题突出。部分贷款中介重点宣传低名义利率,却未清晰披露担保费、服务费等附加支出,借款人事后核算才发现综合融资成本远超预期。新规施行后,各类费用与收费主体将一一对应,借款人可以清晰掌握每一笔融资成本的构成。个人贷款各项息费将真正告别“糊涂账”,实现阳光化、透明化。
“对于借款人来说,在签约借款协议时务必仔细阅读《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在线下场景不能轻信销售人员口头说辞,而是要以白纸黑字的内容为基准。对于已有贷款的用户,需留意‘新老划断’原则,了解旧贷款合同并不受影响,还款义务不变。”苏筱芮表示。
记者注意到,因为新规的即将落地,近期网络上不少流传着个人贷款会因为新规“悄然结清,无需再还”的各种传闻。
对此,苏筱芮指出,需要警惕‘已经悄然结清,无需再还了’等不实信息,防范非法中介、代理维权等不法分子滋扰市场、侵害用户合法权益。
武泽伟也表示,新规实施将有效保障借款人知情权,民众办理新增贷款前,可以完整掌握全部融资开支,便于横向对比不同产品成本,避开各类收费陷阱。借款人需要留意政策遵循新老划断原则,仅约束新规落地后的新增业务,存量贷款依旧按照原有合同执行。网络流传“贷款无需继续偿还”的说法缺乏任何法规依据,属于不实传言,不能免除借款人合法还本付息义务。借款人应当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监管文件内容,不轻信短视频与社交平台不实言论,面对债务问题理性处置,警惕不法分子借政策热点开展各类金融诈骗活动。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8月1日起实施。这场由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于今年3月15日联合发布的监管变革,正推动整个个人贷款市场从“低息营销”走向“透明定价”,彻底告别“糊涂账”。记者注意到,近期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正加紧推进业务调整与系统改造,力求在最后期限内全面达标,已有部分机构纷纷晒出“成本清单”。
银行机构密集行动,纷纷晒出“成本清单”
《规定》共11条,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一份“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将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及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逐项列清并折算为年化水平。现场办理须经借款人签字确认,线上办理须弹窗展示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的,还须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相关信息。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曾指出,近年来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不规范、不透明,既容易引发金融消费纠纷,又影响利率政策效果。新规正是剑指这一顽疾,推动个贷息费真正实现“阳光化”“透明化”。
随着实施日期临近,多家银行率先完成业务调整并发布实施公告。其中,恒丰银行7月24日发布公告,自8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客户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该行将明示并签署《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列明全部融资成本,包括贷款本金金额、成本项目、收取方式、年化水平、收取主体等,同时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该行北京地区一位客户经理表示,自8月1日起提款的客户,均须按此新规执行。
厦门银行也公告,自8月1日起新发放的全部个人贷款——包括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均执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管理要求。该行依据不同个人贷款品种发布了两份明示表样表。其中,“E秒贷”产品与其他信贷产品的明示表有所区别,两者最大的差异在于后者包含了增信服务费用。在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方面,厦门银行明确最高年化水平不超过24%。
浙商银行则走得更远,自主研发了综合融资成本计算引擎,确保综合融资成本测算结果与官方小程序等保持一致,目前已实现弹窗展示、强制阅读、变动通知等功能。
不过,仍有部分银行尚在推进中。据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国有大行部分营业网点的客户经理表示,相关系统暂未上线。
个别消费金融公司率先行动,示范先行
消费金融公司同样在加速行动。中邮消费金融成为行业内率先以单张明示表形式落实新规的代表性机构之一。
7月23日,中邮消费金融在官网发布公告,印发《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即日起生效。表格涵盖贷款本金金额、贷款利息、增信服务费等项目,并将收取方式、收取主体一一对应,最终计算出“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注明提前还款违约金、逾期罚息、挪用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
值得关注的是,中邮消费金融在公告中强调:“本表公示的综合年化融资成本真实反映本笔贷款全部资金成本,不存在压低利率、拆分费用、隐藏成本等误导行为。”
据记者实测发现,中邮消费金融微信小程序借款流程,在申请贷款过程中,系统依次弹窗展示个人征信查询报送授权书、客户知情确认书及授信合同。其中,客户知情确认书专门设置收费项目确认条款:“本人申请贷款过程中,已经清楚知晓贷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所列的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人收取利息、罚息、提前还款违约金等),知晓贷款人不收取除约定的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并禁止其他第三方合作机构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本人收取息费。”
不过,相比银行和消费金融的积极落实,助贷机构几乎还“按兵不动”,目前跟进的消金机构也不太多。
告别“糊涂账”,不只是“加一张表”
对此,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武泽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大银行与消费金融机构加速推进系统改造、完善全渠道息费披露,是机构在新规过渡期内落实监管要求的正常举措。政策核心推动个人贷款融资信息全面透明,消除长期存在的隐性收费、低息引流等行业乱象。线上线下同步展示全部成本明细,意味着借贷交易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缓解,倒逼机构调整产品定价模式与渠道合作机制。合规能力不足、依靠信息差获利的合作机构将逐步出清,行业竞争重心转向标准化、透明化的金融服务。随着新规正式落地,借贷业务全流程规范程度持续提升,也为金融消费者维权提供清晰依据,推动信贷市场走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状态。”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家银行和消金机构已在贷款申请环节完整展示借款人需承担的全部成本明细,线上线下渠道同步覆盖,对于促进个贷市场息费透明与规范化竞争具有标志性意义。从部分机构已披露的表格内容来看,表格内容与新规要求已实现对齐,不仅涵盖增信服务费、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这些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贷款信息,也覆盖到罚息等或由事项,为金融消费者安心借款,以及促进消金行业健康、透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苏筱芮同时指出,部分银行和消金机构尚未披露明细表,背后存在两类主要因素:一是基于系统改造的复杂性,线上场景需要在线上申请流程中嵌入强制弹窗和强制阅读环节,线下场景需要更新合同模板,对于部分机构,尤其是技术能力相对薄弱的机构而言确实会面临时间上的挑战;二是文件提出施行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意味着新增业务必须严格遵守,部分机构的策略可能更侧重于确保新业务在8月的合规上线,而非时间层面的抢跑。另外,助贷机构方面情况确实更加复杂,既要考虑新规之下的合规收费路径,也要考虑如何与持牌机构合作方进行有效衔接。
个人贷款“阳光化”,切勿轻信“贷款清零”等传闻
对于借款人而言,则意味着味着贷款成本的“阳光化”,对保护借款人权益构成重要利好。
长期以来,个人贷款市场息费不透明问题突出。部分贷款中介重点宣传低名义利率,却未清晰披露担保费、服务费等附加支出,借款人事后核算才发现综合融资成本远超预期。新规施行后,各类费用与收费主体将一一对应,借款人可以清晰掌握每一笔融资成本的构成。个人贷款各项息费将真正告别“糊涂账”,实现阳光化、透明化。
“对于借款人来说,在签约借款协议时务必仔细阅读《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在线下场景不能轻信销售人员口头说辞,而是要以白纸黑字的内容为基准。对于已有贷款的用户,需留意‘新老划断’原则,了解旧贷款合同并不受影响,还款义务不变。”苏筱芮表示。
记者注意到,因为新规的即将落地,近期网络上不少流传着个人贷款会因为新规“悄然结清,无需再还”的各种传闻。
对此,苏筱芮指出,需要警惕‘已经悄然结清,无需再还了’等不实信息,防范非法中介、代理维权等不法分子滋扰市场、侵害用户合法权益。
武泽伟也表示,新规实施将有效保障借款人知情权,民众办理新增贷款前,可以完整掌握全部融资开支,便于横向对比不同产品成本,避开各类收费陷阱。借款人需要留意政策遵循新老划断原则,仅约束新规落地后的新增业务,存量贷款依旧按照原有合同执行。网络流传“贷款无需继续偿还”的说法缺乏任何法规依据,属于不实传言,不能免除借款人合法还本付息义务。借款人应当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监管文件内容,不轻信短视频与社交平台不实言论,面对债务问题理性处置,警惕不法分子借政策热点开展各类金融诈骗活动。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