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一: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三: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四:安徽省盛泓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一于2026年3月12日签订《光伏组件采购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一供货约100MW光伏组件。合同签订后,原告与被告一共同确认了投产计划,约定原告应于2026年4月25日前完成100MW的生产。截至起诉之日,原告已实际产出组件74.3MW,其中已向被告一发货22.5MW,目前尚有51.82MW组件存放于原告仓库,等待被告一提货。
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一仍拖欠已交付组件的到期货款人民币8,772,192元、未提货部分组件的货款人民币36,378,180.54元、未生产部分组件的直接损失人民币797,488.73元、逾期提货导致的仓储费用人民币20,139.96元(占用面积为4997.5088平方米,参照原告所在地同类仓库市场租金水平(9.3元/平方米/月)计算损失,暂计至2026年5月8日,金额为20,139.96元)。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一支付已发货组件剩余50%验收款,计人民币8,772,192.00元;被告一支付待提货组件的90%货款36,378,180.54元;逾期付款及逾期提货违约金人民币47,291.63元;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797,488.73元;仓储占用损失,计人民币20,139.96元。
(以上暂合计为46,015,292.86元)。
此外,国晟科技还披露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为8214.62万元。
国晟科技于2022年进入新能源领域,以新一代光伏技术异质结电池、组件生产及上下游产业链项目投资和运营为主要技术方向,凭借业内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以及先进的技术路线,目前已推出了多个HJT组件系列适应不同的应用场。
作为跨界企业,国晟科技在2023年至2025年组件出货量分别为1594.97MW、3336.63MW、1936.96MW,在主打异质结组件的光伏企业中名列前茅。
不过,同期国晟科技分别亏损0.69亿元、1.06亿元、5.73亿元。
2026年第一季度,国晟科技实现营收1.2亿元,同比增长25.0%;归母净利润从同期的亏损4193万元变为亏损3484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但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从约-2618万元变成约-5905万元。
持续亏损,不仅让国晟科技的资金承压,正常的货款也出现了问题,导致供应商向其提起诉讼,后续可能会面临更多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