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认定标准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周前

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原则:“认房”即购房所在地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认定标准(椒江区和台州湾新区分别统计)。

据悉,自3月23日起,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认定标准。

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原则:“认房”即购房所在地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认定标准(椒江区和台州湾新区分别统计)。“认贷”即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具体规定如下:

1、家庭成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

2、家庭成员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贷住房与现购买住房不在同一区域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首贷住房与现购买住房在同一区域,原住房已出售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原住房未出售的按二套房政策标准执行。

3、家庭成员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允许贷款。

来源: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原则:“认房”即购房所在地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认定标准(椒江区和台州湾新区分别统计)。

据悉,自3月23日起,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认定标准。

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原则:“认房”即购房所在地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认定标准(椒江区和台州湾新区分别统计)。“认贷”即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具体规定如下:

1、家庭成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

2、家庭成员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贷住房与现购买住房不在同一区域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首贷住房与现购买住房在同一区域,原住房已出售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原住房未出售的按二套房政策标准执行。

3、家庭成员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允许贷款。

来源: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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