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8 月 21 日,福建省三明市广丰矿业有限公司水井坑煤矿的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再次以血淋淋的代价印证了这一教训 ——7 名矿工遇难、1 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达 926 万元,而事故背后,“工作面甲烷传感器不健全” 成为重要诱因之一。
12 月 12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正式发布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还原了这场本可避免的悲剧细节,31 名责任人员及多家责任单位被严肃追责,192.5 万元罚款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的处罚,为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敲响警钟。
甲烷传感器 “缺位”,瓦斯积聚成 “定时炸弹”
回溯事故发生的 2025 年 8 月 21 日 20 时 01 分,水井坑煤矿三采区 + 180mC39S 运输巷掘进迎头正处于紧张作业中。彼时,该区域煤层赋存条件突发变化,煤层变厚、倾角变大且煤体细碎松软,浮煤边清理边冒落,瓦斯随之持续涌出。更危险的是,这些涌出的瓦斯在迎头高冒区大量聚集,还与紧邻的 + 180m 石门高冒区溢出的瓦斯汇合,形成了高浓度瓦斯积聚区。
而本应实时监测瓦斯浓度的甲烷传感器,却在这一关键区域 “缺位”。调查报告明确指出,水井坑煤矿对瓦斯灾害风险研判严重不到位,工作面甲烷传感器不健全,三采区+180mC39S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未安设 T1、T2甲烷传感器,且存在瓦斯假检漏检现象。
这意味着,井下瓦斯浓度不断攀升的危险信号,未能被监测系统捕捉并触发报警、断电等应急措施。与此同时,矿井区段通风管理混乱,掘进工作面风量严重不足,进一步加剧了瓦斯积聚 —— 最终,瓦斯浓度达到爆炸阈值,而爆源区域内作业人员违规打火抽烟产生的火花,成为了引爆 “定时炸弹” 的导火索。
事故现场勘查发现,在 + 180mC39S 工作面冒落的煤堆浅部留有半包香烟,爆源点附近散落着打火机零件,石门高冒区附近也找到打火机残骸碎片。这些物证不仅印证了违规使用明火的事实,更凸显出传感器 “缺位” 导致的监管失效 —— 若甲烷传感器正常运行,瓦斯超限的第一时间就能触发报警并切断作业电源,这场悲剧本可避免。
多重违规叠加,安全防线全面失守
除了甲烷传感器不健全这一核心问题,调查报告还揭露了水井坑煤矿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多重漏洞,暴露出企业安全意识的严重缺失。
在通风管理方面,矿井区段通风布局不合规,回风通道不畅,新增工作面未按规定测风、未安装监测监控设备,导致瓦斯积聚后无法通过有效通风稀释。在现场管理上,事故当班井口检身存在漏检,部分入井人员未随身携带人员定位卡,工人井下随意使用非防爆角磨机,甚至违规使用明火,安全管理形同虚设。更令人震惊的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对工人培训考核直接发放参考答案,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
作为水井坑煤矿的上级管理单位,永安煤业公司和福建省能化集团也未能履行监管职责。永安煤业对水井坑煤矿 “一通三防” 工作失管失察,未及时掌握矿井新增工作面情况,未能发现不按规定编制作业规程、工作面未安装监控系统等问题;福建省能化集团推动安全生产 “八条硬措施” 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力,对煤矿安全工作重视不足,层层监管失守最终酿成惨剧。
31人被追责,192.5万元罚单划定安全红线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迅速开展责任认定,对 31 名责任人员及相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问责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彰显了对煤矿安全事故 “零容忍” 的态度。
其中,水井坑煤矿被罚 192.5 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被刑事立案侦查,五年内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等 5 名核心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拟移送司法机关;机电副矿长等 12 人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解除劳动合同,15 人被撤销 / 暂扣执业资格,9 名安全管理人员被罚款。
水井坑煤矿的惨痛教训,再次警示所有煤矿企业:甲烷传感器等安全监控设备不是 “摆设”,而是守护矿工生命的 “生命线”。按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采煤工作面必须同时安装 T1、T2 双传感器,任何人为导致传感器缺失、失效的行为,都是在拿生命赌安全。唯有严格落实安全监控要求,筑牢 “防” 的关口,才能真正守住煤矿安全生产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