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信用卡 8积分超值兑活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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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前

13、活动期间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持卡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该等持卡人参与活动的资格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活动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两期)

第一期:统计2025年10月1日-31日消费

第二期:统计2025年11月1日-30日消费

2、活动对象:北京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仅持有分期卡、江西航空联名信用卡的持卡人除外)

3、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内,同一持卡人每自然月完成指定消费达标任务(详见“5、达标要求”),本月可获得1次8积分兑换礼品机会。活动礼品数量有限,每月礼品以活动页面展示为准,先到先得,兑完即止。未完成指定消费达标任务、信用卡积分余额不足或当前账户及卡片非正常状态时持卡人将无法参与该活动。

4、参与方式:持卡人可登录“掌上京彩”APP-我的积分-活动页面或通过“北京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回复“8积分”查询及参与活动。

5、达标要求:

(1)本次活动共两期可消费达标,满足活动参与条件的同一主卡持卡人每自然月累计消费满4000元,本月获得1次兑换礼品机会;

(2)本活动统计个人卡账户下人民币消费金额,附属卡交易统计在主卡账户中。

(3)本活动达标统计包括境内消费、撤销及退货,单笔消费金额不足一元部分不统计。如持卡人在活动期间内发生撤销或退货后,消费金额仍满足达标条件,则可获得兑换机会。ETC代扣类交易无法计入本次活动达标统计。具体以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识别为准。

(4)活动期间如持卡人活动月交易达标且已兑换礼品后,发生退货退款行为,退款后实际消费金额不足以获得活动月权益,当月需将活动月达标后退款金额重新消费补足后,再累计本月消费金额,具体以实际账户情况为准。

(5)达标情况不做另行通知,持卡人需自行通过活动页面确认。

6、兑换要求:

(1)持卡人在每自然月消费达标,可在本月使用8积分兑换1次礼品;

(2)每期活动礼品总数不少于12,000份;

(3)每期获得的活动奖励兑换期限为当月月末最后一天23:59分,逾期未兑换视为放弃活动奖励权利。

(4)每自然月礼品兑换总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7、同一账户、同一身份证号等满足任一项均视为同一持卡人。持卡人因参与活动所扣减的积分不可退回。

8、活动礼品送达方式:虚拟类礼品请在阅读商品详情后完成兑换,需在兑换前确认相关手机号或账号信息,兑换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可收到相应礼品券码。

9、本活动宣传信息内所展示的礼品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持卡人不得自行要求替换其他礼品或折换现金。

10、北京银行非活动礼品提供方,虚拟类礼品咨询及疑问敬请致电各商品详情页客服电话;或咨询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专线400-660-1169;您领取礼品即视为同意并授权北京银行将收货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必要信息提交第三方供应商用于其向您提供发送服务。

11、活动及礼品问题可咨询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专线400-660-1169。

12、奖励发放结果以北京银行系统记录为准。

13、活动期间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持卡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该等持卡人参与活动的资格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持卡人有任何虚假、欺诈、将信用卡资金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刷单等违法情形或不正常交易;

(2)所持信用卡被停用、管制或自行注销信用卡账户的;

(3)对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其他债务不偿还的;

(4)其他违反《北京银行信用卡章程》、《北京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14、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即视为已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本细则未尽事宜同时受《北京银行信用卡章程》、《北京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北京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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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活动期间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持卡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该等持卡人参与活动的资格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活动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两期)

第一期:统计2025年10月1日-31日消费

第二期:统计2025年11月1日-30日消费

2、活动对象:北京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仅持有分期卡、江西航空联名信用卡的持卡人除外)

3、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内,同一持卡人每自然月完成指定消费达标任务(详见“5、达标要求”),本月可获得1次8积分兑换礼品机会。活动礼品数量有限,每月礼品以活动页面展示为准,先到先得,兑完即止。未完成指定消费达标任务、信用卡积分余额不足或当前账户及卡片非正常状态时持卡人将无法参与该活动。

4、参与方式:持卡人可登录“掌上京彩”APP-我的积分-活动页面或通过“北京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回复“8积分”查询及参与活动。

5、达标要求:

(1)本次活动共两期可消费达标,满足活动参与条件的同一主卡持卡人每自然月累计消费满4000元,本月获得1次兑换礼品机会;

(2)本活动统计个人卡账户下人民币消费金额,附属卡交易统计在主卡账户中。

(3)本活动达标统计包括境内消费、撤销及退货,单笔消费金额不足一元部分不统计。如持卡人在活动期间内发生撤销或退货后,消费金额仍满足达标条件,则可获得兑换机会。ETC代扣类交易无法计入本次活动达标统计。具体以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识别为准。

(4)活动期间如持卡人活动月交易达标且已兑换礼品后,发生退货退款行为,退款后实际消费金额不足以获得活动月权益,当月需将活动月达标后退款金额重新消费补足后,再累计本月消费金额,具体以实际账户情况为准。

(5)达标情况不做另行通知,持卡人需自行通过活动页面确认。

6、兑换要求:

(1)持卡人在每自然月消费达标,可在本月使用8积分兑换1次礼品;

(2)每期活动礼品总数不少于12,000份;

(3)每期获得的活动奖励兑换期限为当月月末最后一天23:59分,逾期未兑换视为放弃活动奖励权利。

(4)每自然月礼品兑换总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7、同一账户、同一身份证号等满足任一项均视为同一持卡人。持卡人因参与活动所扣减的积分不可退回。

8、活动礼品送达方式:虚拟类礼品请在阅读商品详情后完成兑换,需在兑换前确认相关手机号或账号信息,兑换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可收到相应礼品券码。

9、本活动宣传信息内所展示的礼品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持卡人不得自行要求替换其他礼品或折换现金。

10、北京银行非活动礼品提供方,虚拟类礼品咨询及疑问敬请致电各商品详情页客服电话;或咨询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专线400-660-1169;您领取礼品即视为同意并授权北京银行将收货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必要信息提交第三方供应商用于其向您提供发送服务。

11、活动及礼品问题可咨询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专线400-660-1169。

12、奖励发放结果以北京银行系统记录为准。

13、活动期间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持卡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该等持卡人参与活动的资格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持卡人有任何虚假、欺诈、将信用卡资金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刷单等违法情形或不正常交易;

(2)所持信用卡被停用、管制或自行注销信用卡账户的;

(3)对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其他债务不偿还的;

(4)其他违反《北京银行信用卡章程》、《北京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14、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即视为已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本细则未尽事宜同时受《北京银行信用卡章程》、《北京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北京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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