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股票复盘:神工股份(688233)上半年营收增66.53%

证券之星原创

2周前

公司公告汇总:132名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代表股份占总表决权股份45.7668%。

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神工股份(688233)报收于34.86元,较上周的33.5元上涨4.06%。本周,神工股份9月12日盘中最高价报35.38元。9月11日盘中最低价报31.63元。神工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59.98亿元,在半导体板块市值排名134/16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878/5153。

  • 公司公告汇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132名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代表股份占总表决权股份45.7668%。
  • 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6.53%。
  • 机构调研要点:公司面临毛利率下滑风险,但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 机构调研要点:研发投入占比下降,研发支出同比减少8.9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2名,代表股份77,508,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6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项下8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潘连胜主持,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连胜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1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508,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6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的8个子议案,包括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被否决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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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汇总:132名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代表股份占总表决权股份45.7668%。

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神工股份(688233)报收于34.86元,较上周的33.5元上涨4.06%。本周,神工股份9月12日盘中最高价报35.38元。9月11日盘中最低价报31.63元。神工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59.98亿元,在半导体板块市值排名134/16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878/5153。

  • 公司公告汇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132名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代表股份占总表决权股份45.7668%。
  • 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6.53%。
  • 机构调研要点:公司面临毛利率下滑风险,但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 机构调研要点:研发投入占比下降,研发支出同比减少8.9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2名,代表股份77,508,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6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项下8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潘连胜主持,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连胜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1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508,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6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的8个子议案,包括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被否决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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