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降费又迎来里程碑时刻!
9月5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是分阶段推进费率改革的“最后关键一步”,意味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业内人士表示,公募基金销售费率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基金费率改革第三阶段工作全面落地,将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要点一:降费力度大
大幅降低投资者成本
《规定》明确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降低投资者成本。
本次降费,将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将混合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5%;将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0.6%、0.8%,调降至0.3%。
本次降费,将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将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将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年,调降至0.15%/年。
富国基金表示,通过优化认(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环节收费结构,合理调降费率水平,投资者将直接感受到投资成本的“减法”。这不仅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引导市场各方从“规模导向”向“回报导向”转变的关键。
要点二:“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所有”
此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赎回安排,明确公募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即归属持有人所有。
一方面,将现行“赎回费部分归基金资产所有,部分归基金销售机构所有”的制度安排,优化为“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所有”,引导基金销售机构通过提供持续性服务,由赚取“流量”收入向赚取“保有”收入转变。
另一方面,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明确除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同业存单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外,各类基金及其份额均按相同标准收取赎回费,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
为鼓励长期持有,《规定》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此举对保护投资者利益、鼓励投资者摒弃热衷炒作的“短期行为”具有积极意义。
蚂蚁基金董事长王珺表示,此次费率改革有助于稳步降低投资者成本,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将进一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要点三:推动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
此次改革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
区分权益类基金和非权益类基金,对于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形成的保有量,继续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过30%的上限,对于向机构投资者销售债券型基金、货币基金形成的保有量,将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的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鼓励基金销售机构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
此次改革构建公募基金销售发展新生态,将对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形成长钱长投生态有积极作用。
易方达基金表示,公募基金综合费率降低,将有助于促进中长期资金入市,营造资本市场长钱长投的良好生态。
华夏基金认为,此次改革将倒逼行业能力提升,推动发展模式深刻变革。基金公司不能再依赖传统的渠道驱动模式,而必须通过长期的业绩、稳健的风控、真正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以及精准高效的服务来赢得市场。
要点四:搭建行业平台
发展壮大直销渠道
《规定》要求,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务。
中国证监会指导中国结算搭建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通过制定统一业务标准、对接多元主体、汇集行业直销力量,为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公募基金提供了集中式、标准化、自动化的“一站式”全流程数据信息交互服务,有效解决了公募基金行业传统直销业务运营成本高、效率低、风险大等问题,有利于提高行业直销业务服务水平。
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上述第三阶段基金销售费用改革将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为34%。
“费率改革收官并非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华夏基金称,基金行业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聚焦主业,持续加大投研体系建设与技术赋能投入,致力于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公募基金降费又迎来里程碑时刻!
9月5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是分阶段推进费率改革的“最后关键一步”,意味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业内人士表示,公募基金销售费率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基金费率改革第三阶段工作全面落地,将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要点一:降费力度大
大幅降低投资者成本
《规定》明确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降低投资者成本。
本次降费,将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将混合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5%;将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0.6%、0.8%,调降至0.3%。
本次降费,将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将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将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年,调降至0.15%/年。
富国基金表示,通过优化认(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环节收费结构,合理调降费率水平,投资者将直接感受到投资成本的“减法”。这不仅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引导市场各方从“规模导向”向“回报导向”转变的关键。
要点二:“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所有”
此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赎回安排,明确公募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即归属持有人所有。
一方面,将现行“赎回费部分归基金资产所有,部分归基金销售机构所有”的制度安排,优化为“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所有”,引导基金销售机构通过提供持续性服务,由赚取“流量”收入向赚取“保有”收入转变。
另一方面,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明确除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同业存单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外,各类基金及其份额均按相同标准收取赎回费,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
为鼓励长期持有,《规定》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此举对保护投资者利益、鼓励投资者摒弃热衷炒作的“短期行为”具有积极意义。
蚂蚁基金董事长王珺表示,此次费率改革有助于稳步降低投资者成本,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将进一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要点三:推动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
此次改革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
区分权益类基金和非权益类基金,对于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形成的保有量,继续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过30%的上限,对于向机构投资者销售债券型基金、货币基金形成的保有量,将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的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鼓励基金销售机构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
此次改革构建公募基金销售发展新生态,将对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形成长钱长投生态有积极作用。
易方达基金表示,公募基金综合费率降低,将有助于促进中长期资金入市,营造资本市场长钱长投的良好生态。
华夏基金认为,此次改革将倒逼行业能力提升,推动发展模式深刻变革。基金公司不能再依赖传统的渠道驱动模式,而必须通过长期的业绩、稳健的风控、真正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以及精准高效的服务来赢得市场。
要点四:搭建行业平台
发展壮大直销渠道
《规定》要求,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务。
中国证监会指导中国结算搭建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通过制定统一业务标准、对接多元主体、汇集行业直销力量,为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公募基金提供了集中式、标准化、自动化的“一站式”全流程数据信息交互服务,有效解决了公募基金行业传统直销业务运营成本高、效率低、风险大等问题,有利于提高行业直销业务服务水平。
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上述第三阶段基金销售费用改革将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为34%。
“费率改革收官并非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华夏基金称,基金行业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聚焦主业,持续加大投研体系建设与技术赋能投入,致力于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