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新学期·新人新事丨新学年将至,这些变化与师生紧密相关

川观新闻

3周前

随着新学年的到来,这200名浙江退休教师将赴川上岗。...退休教师按月发放工作经费,每学年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等。

川观新闻记者 江芸涵

新学年即将开启,学前一年免保教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一系列教育领域的新举措、新政策,为四川基础教育注入新活力。

幼儿园大班不收保教费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学前一年就是通常所说的幼儿园大班。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覆盖所有幼儿园大班儿童,既包括公办园,也包括民办园;既包括城市幼儿园,也包括乡村幼儿园。

记者了解到,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正抓紧制定四川实施方案,计划近期按程序报审后正式出台。同时,正在按流程提前预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避免因方案报审流程影响政策兑现和资金下达,确保幼儿园秋季开学后正常运转,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享受减免保育教育费政策。

民办幼儿园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中小学生教育惩戒有“法”可依

9月6日起,《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开始施行,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对学生的哪些行为可以实施教育惩戒?学校、教师可以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细则》提供了回答,包括实施情形、不同情形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及程度、惩戒报告与告知义务、禁止行为、惩戒后的教育措施、提前解除情形、备案要求等。

在明确学校、教师可以实施教育惩戒的同时,《细则》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如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不得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不得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不得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等。

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开始施行

8月,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和《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两份文件均自今年9月6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两个办法从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言行作风四个方面明确十项考核内容,如中小学教师和高校教师都“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等。

师德评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取消教师表彰资格和至少24个月职称评聘、岗位晋升、推优评先、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200名浙江优秀退休教师来川支教

今年4月,省教育厅发布公告,首次公开招募200名浙江优秀退休教师赴川开展2025—2026学年支教帮扶工作。随着新学年的到来,这200名浙江退休教师将赴川上岗。

招募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主要支援浙江省与四川省结对帮扶的12个市(州)有关县(市、区),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欠发达民族县、革命老区县等倾斜。

受援县(市、区)将为退休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四川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驻川工作组统一颁发“常青藤”计划聘书。退休教师按月发放工作经费,每学年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等。同时纳入国家银龄讲学计划,每学年2万元,主要用于往返交通费、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体检费用等。

随着新学年的到来,这200名浙江退休教师将赴川上岗。...退休教师按月发放工作经费,每学年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等。

川观新闻记者 江芸涵

新学年即将开启,学前一年免保教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一系列教育领域的新举措、新政策,为四川基础教育注入新活力。

幼儿园大班不收保教费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学前一年就是通常所说的幼儿园大班。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覆盖所有幼儿园大班儿童,既包括公办园,也包括民办园;既包括城市幼儿园,也包括乡村幼儿园。

记者了解到,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正抓紧制定四川实施方案,计划近期按程序报审后正式出台。同时,正在按流程提前预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避免因方案报审流程影响政策兑现和资金下达,确保幼儿园秋季开学后正常运转,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享受减免保育教育费政策。

民办幼儿园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中小学生教育惩戒有“法”可依

9月6日起,《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开始施行,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对学生的哪些行为可以实施教育惩戒?学校、教师可以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细则》提供了回答,包括实施情形、不同情形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及程度、惩戒报告与告知义务、禁止行为、惩戒后的教育措施、提前解除情形、备案要求等。

在明确学校、教师可以实施教育惩戒的同时,《细则》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如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不得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不得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不得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等。

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开始施行

8月,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和《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两份文件均自今年9月6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两个办法从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言行作风四个方面明确十项考核内容,如中小学教师和高校教师都“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等。

师德评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取消教师表彰资格和至少24个月职称评聘、岗位晋升、推优评先、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200名浙江优秀退休教师来川支教

今年4月,省教育厅发布公告,首次公开招募200名浙江优秀退休教师赴川开展2025—2026学年支教帮扶工作。随着新学年的到来,这200名浙江退休教师将赴川上岗。

招募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主要支援浙江省与四川省结对帮扶的12个市(州)有关县(市、区),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欠发达民族县、革命老区县等倾斜。

受援县(市、区)将为退休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四川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驻川工作组统一颁发“常青藤”计划聘书。退休教师按月发放工作经费,每学年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等。同时纳入国家银龄讲学计划,每学年2万元,主要用于往返交通费、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体检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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