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官宣!发力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

东方财富网

3小时前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8月4日发布《上海市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它们中,有中国商飞、上海电气、上海核工院等研制“国之重器”的企业,也有上海合成生物产业协会等未来产业组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8月4日发布《上海市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若干举措》明确,吸纳更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企业加入“探索者计划”,对重点领域企业凝练提出的紧迫急需选题动议,予以快速响应支持。

何为“探索者计划”?同一天,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的《上海市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管理办法》明确,“探索者计划”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科委”)与联合出资方按约定比例联合出资,是围绕上海重点产业、未来产业需求共同支持开展基础研究的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面向全市、公平竞争。

“探索者计划”联合出资方主要为注册在上海市的企业、行业协会或其他法人组织。联合出资方出资额原则上不少于300万元/年,可依法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各联合出资方应注重指南建议的科学性,不得定向设题。联合出资方及其关联方不得作为其出资设立项目(课题)的承担单位。

“探索者计划”聚焦底层关键科学问题

我国基础研究经费以往大多数来自政府拨款,为探索多元投入机制,2021年上海市科委与企业发起设立“探索者计划”。

2024年年底,上海发布最新“探索者计划”立项通知,合作企业从2021年的2家拓展至12家,其中民营企业7家。它们中,有中国商飞、上海电气、上海核工院等研制“国之重器”的企业,也有上海合成生物产业协会等未来产业组织。这些企业与上海市科委共同出资,让高校院所的科学家面向产业界提出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

为引导科技领军企业积极发挥“出题人”“阅卷人”作用,进一步优化“探索者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扩大合作范围,8月4日,《上海市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管理办法》发布。

其中提到,“探索者计划”经费由财政经费、联合出资方出资组成,主要用于资助“探索者计划”项目的支出。联合出资方应在财政经费拨付后的90天内完成经费的拨付。

上海市科委与联合出资方签订联合资助协议,协议内容包括重点支持领域、经费投入情况、合作期限、各方责任等。由上海市科委组织成立管理小组,负责商议申报指南、资助计划和经费建议安排等重要事项,成员由上海市科委代表、联合出资方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同一天发布的《若干举措》进一步指出,支持企业与政府深入实施“探索者计划”。完善“探索者计划”组织实施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企业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和重大需求,聚焦底层关键科学问题,布局基础研究项目。

《若干举措》明确,吸纳更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企业加入“探索者计划”,对重点领域企业凝练提出的紧迫急需选题动议,予以快速响应支持。

一次性财政补助最高达1000万元

为更好激发企业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活力,在制度层面提出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的措施,上海8月4日发布《若干举措》。

总体上看,《若干措施》通过“授企以鱼”,从财政补助、经费配套、税收优惠等方面强化基础研究保障,提高企业和社会力量对基础研究投入的动力和积极性。“授企以渔”,赋予企业更大的基础研究决策权、支持企业使用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支持企业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若干措施》提到,支持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加强技术储备。基础研究投入达到或超过1亿元/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1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500万元;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200万元。

《若干措施》支持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企业支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照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给予的基础研究资金,免征企业所得税。

同时,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设立基础研究公益基金会,引导带动全社会捐赠支持基础研究事业。对基础研究公益基金会支持的基础研究项目,按照基金会投入的50%给予共同支持。鼓励高校基金会拓展资助方向,进一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资助。

《若干措施》还明确,支持上海市高校联合企业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政府、企业按照1∶1比例共同出资,支持高校围绕行业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8月4日发布《上海市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它们中,有中国商飞、上海电气、上海核工院等研制“国之重器”的企业,也有上海合成生物产业协会等未来产业组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8月4日发布《上海市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若干举措》明确,吸纳更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企业加入“探索者计划”,对重点领域企业凝练提出的紧迫急需选题动议,予以快速响应支持。

何为“探索者计划”?同一天,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的《上海市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管理办法》明确,“探索者计划”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科委”)与联合出资方按约定比例联合出资,是围绕上海重点产业、未来产业需求共同支持开展基础研究的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面向全市、公平竞争。

“探索者计划”联合出资方主要为注册在上海市的企业、行业协会或其他法人组织。联合出资方出资额原则上不少于300万元/年,可依法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各联合出资方应注重指南建议的科学性,不得定向设题。联合出资方及其关联方不得作为其出资设立项目(课题)的承担单位。

“探索者计划”聚焦底层关键科学问题

我国基础研究经费以往大多数来自政府拨款,为探索多元投入机制,2021年上海市科委与企业发起设立“探索者计划”。

2024年年底,上海发布最新“探索者计划”立项通知,合作企业从2021年的2家拓展至12家,其中民营企业7家。它们中,有中国商飞、上海电气、上海核工院等研制“国之重器”的企业,也有上海合成生物产业协会等未来产业组织。这些企业与上海市科委共同出资,让高校院所的科学家面向产业界提出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

为引导科技领军企业积极发挥“出题人”“阅卷人”作用,进一步优化“探索者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扩大合作范围,8月4日,《上海市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管理办法》发布。

其中提到,“探索者计划”经费由财政经费、联合出资方出资组成,主要用于资助“探索者计划”项目的支出。联合出资方应在财政经费拨付后的90天内完成经费的拨付。

上海市科委与联合出资方签订联合资助协议,协议内容包括重点支持领域、经费投入情况、合作期限、各方责任等。由上海市科委组织成立管理小组,负责商议申报指南、资助计划和经费建议安排等重要事项,成员由上海市科委代表、联合出资方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同一天发布的《若干举措》进一步指出,支持企业与政府深入实施“探索者计划”。完善“探索者计划”组织实施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企业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和重大需求,聚焦底层关键科学问题,布局基础研究项目。

《若干举措》明确,吸纳更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企业加入“探索者计划”,对重点领域企业凝练提出的紧迫急需选题动议,予以快速响应支持。

一次性财政补助最高达1000万元

为更好激发企业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活力,在制度层面提出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的措施,上海8月4日发布《若干举措》。

总体上看,《若干措施》通过“授企以鱼”,从财政补助、经费配套、税收优惠等方面强化基础研究保障,提高企业和社会力量对基础研究投入的动力和积极性。“授企以渔”,赋予企业更大的基础研究决策权、支持企业使用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支持企业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若干措施》提到,支持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加强技术储备。基础研究投入达到或超过1亿元/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1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500万元;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200万元。

《若干措施》支持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企业支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照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给予的基础研究资金,免征企业所得税。

同时,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设立基础研究公益基金会,引导带动全社会捐赠支持基础研究事业。对基础研究公益基金会支持的基础研究项目,按照基金会投入的50%给予共同支持。鼓励高校基金会拓展资助方向,进一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资助。

《若干措施》还明确,支持上海市高校联合企业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政府、企业按照1∶1比例共同出资,支持高校围绕行业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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