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行为逻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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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前

该办法一是要求商业银行通过现金流偿付顺序是否最优,而非外部评级高低判断所投档次是否为优先级,引导商业银行保持低风险偏好、投资偿付顺序最优先的产品;二是将商业银行重点投资的AAA优先级产品风险权重落在15%~20%,如产品满足STC标准,则其风险权重将进一步降至10%,相较于旧规可更加节约风险资产,有利于商业银行持续增加信贷ABS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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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信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管理中心组合经理 王璞

◇ 本文原载《债券》2025年5月刊

摘   要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是商业银行用以拓展资产配置范围的重要产品,但近年来其面临发行量下降、流动性不足等问题。本文探究了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的驱动因素,分析了影响商业银行信贷ABS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并就信贷ABS市场发展的优化路径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

信贷资产证券化 商业银行 市场流动性 信息披露

自2012年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市场重启以来,商业银行通过配置信贷ABS优先级,在传统的信贷投放和债券投资业务外,拓展出新的资产渠道,以低风险、低资本占用的方式获取稳定收益。近年来,信贷ABS市场面临发行规模下降、产品流动性不足、同类产品竞争加剧等挑战。在此背景下,厘清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的行为逻辑,对于完善市场生态、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的驱动因素分析

在商业银行资产配置中,传统信贷投放之外的资产缺口主要由金融资产投资补足。信贷ABS产品特性契合自营投资偏好,能够匹配监管新规和各项政策要求,成为众多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重点。

(一)“资产荒”背景下银行需要新的生息资产

在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社会融资需求增速有所放缓。这一趋势在商业银行体系中体现为愈演愈烈的“资产荒”。信贷ABS发行规模尽管受信贷增速放缓影响而逐年下行(见图1),但由于信贷资产存在分层现象1,市场上仍有发起机构需要通过ABS盘活存量信贷资产2。这种结构性的资产过剩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生息资产来源。

信贷ABS的基础资产、发起机构、打包转让模式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同业客户、信贷资产流转等业务高度契合。商业银行既能通过传统同业渠道对接信贷ABS投资业务,又可依托内部数据评估基础资产并定价。此外,通过投资信贷ABS,商业银行可以批量高效补充特定类别信贷资产。

(二)风险分散与资本节约的内在动力

与其他投资机构相比,商业银行自营投资规模大、约束多、风险偏好低,其获取足够体量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信贷资产,并实现高效、合理定价的成本较高。信贷ABS通过产品设计满足了银行投资风险管理要求:一是通过双评级、小额分散、内部增信、交易条款设计等方式缓释信用风险,二是破产隔离、依赖资产信用而非主体信用的设计使得其能够突破银行对融资主体授信准入和授信规模的限制,三是过手摊还3、部分产品浮动利率等条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短组合投资久期、降低利率风险,四是发起机构自持制度防范了委托代理问题和道德风险。资本计量方面,2012年原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标准法下外部评级AA-及以上的ABS适用20%信用风险权重。2024年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延续了ABS优先级适用较低信用风险权重的理念。银行投资信贷ABS需承担的资本成本与投资地方政府债一致,远低于一般对公贷款和信用债。叠加流动性溢价带来的票息保护,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规模远超其他机构(见图2),投资模式以配置持有为主。

(三)新监管政策更加有利于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

2023年7月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首次明确了ABS产品风险分类的穿透规则。对于无法完全穿透至基础资产的产品,按照可穿透部分中风险最差的资产确定风险分类。对于信贷ABS,该办法要求综合评估最终债务人风险状况和结构化产品特征,按照投资预计损益情况开展风险分类。考虑信贷ABS市场从未出现过本息逾期,且产品安全垫能够覆盖资产池预期损失,商业银行投资的信贷ABS优先级,特别是此前风险分类规则不明确下的不良资产ABS优先级,将明确依规划分为正常类。

2024年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更加细致地规范了ABS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不同于原标准法依据外部评级查表对照,新的外部评级法额外引入是否为优先级、档次剩余期限、“简单、透明、可比”(STC)标准等因子,综合评估ABS风险权重。该办法一是要求商业银行通过现金流偿付顺序是否最优,而非外部评级高低判断所投档次是否为优先级,引导商业银行保持低风险偏好、投资偿付顺序最优先的产品;二是将商业银行重点投资的AAA优先级产品风险权重落在15%~20%,如产品满足STC标准,则其风险权重将进一步降至10%,相较于旧规可更加节约风险资产,有利于商业银行持续增加信贷ABS配置。

在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投资以小微、绿色、科创贷款等为基础资产的信贷ABS,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信贷ABS由专业的发起机构作为风险管理中介,对基础资产进行逐笔授信审查及信用风险跟踪评估,解决了部分商业银行对小微、科创企业经营情况了解不足、风险管控能力偏弱的痛点,实现了风险分散前提下高效支持特定领域融资的目标。

影响商业银行信贷ABS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

商业银行对某类资产的投资策略和不同资产间的投资偏好源于该类资产在关键因素上是否契合银行自身禀赋。单只信贷ABS产品获得商业银行自营投资准入,需要同时匹配资产负债管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多维度要求。

(一)资产负债管理

1. 账户和会计分类

为避免估值波动及频繁交易扰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进而影响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倾向于保留较大比例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信贷ABS二级交易不活跃,难以作为交易账户标的博取价差收益,但其具有低信用风险、低资本占用、高票息(流动性溢价)的特性,非常适合在银行账户AC分类下持有至到期。

2. 风险资产占用

信贷ABS优先级约20%的风险权重对资本较为紧张的商业银行意义重大。最高1250%的风险权重设计基本阻断了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次级档的可能性。在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RAROC)视角下,信贷ABS优先级能够以等量风险资产占用获取接近5倍的息差收入,远优于一般对公贷款。

(二)授信审查

1. 产品结构分析

授信审查对产品结构的分析主要包括产品条款设计和安全垫比例。信贷ABS产品普遍设有加速清偿事件、违约事件及不合格资产赎回条款,能够有效保障优先级投资者利益。安全垫保护方面,2025年3月末市场存量信贷ABS发行时次级档平均占比高于12%,叠加超额质押等机制,极大概率可以覆盖基础资产违约损失。

2. 资产/主体信用评估

信贷ABS的核心理念是依赖资产信用而非融资人主体信用。国内实践中,由于信贷行业专营及标准资产库机制尚未建立,信贷ABS的融资人同时承担资产服务机构职责。基础资产信用取决于资产服务机构的客户筛选、风险评估定价、贷后管理及清收处置能力。叠加基础资产信息披露不充分、国内尚未建立公开信用违约数据库等因素,当前授信审查存在局限:仅能通过部分维度统计值分析基础资产,将资产服务机构资产管理能力评估混同于主体信用分析,客观上制约了强资产、弱主体类型项目的投资准入和风险定价。

3. 外部评级约束

资产外部评级是授信审查的重点关注因素,商业银行受限于风险偏好一般很难对AA+以下产品进行准入。值得一提的是,《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如同一债项有多个评级结果,商业银行应当使用风险权重较高的结果。在信贷ABS双评级模式下,结果有差异的个券可能出现产品准入和风险计量使用不同评级结果的问题,带来内部合规风险。

(三)风险控制

1. 风险限额管理

风险限额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贷ABS涉及的风险限额既包括常规的产品总规模、平均/最大期限、评级分布限额,也包括因产品剥离主体信用衍生的融资人ABS规模限额。风险限额的阈值设定与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的经验相关。长期投资多品类信贷ABS的商业银行,相关风险限额容忍度一般较高。

久期限额方面,受益于过手摊还、部分产品浮动利率等产品设计,信贷ABS的久期较短。截至2025年3月末,全市场信贷ABS优先级平均久期不足0.8年。低久期特性使得信贷ABS非常适合投资常见的票息策略和哑铃型策略需求。

集中度限额方面,原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持有单只信贷ABS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发行规模的40%,商业银行内部设定单券集中度限额时一般以此为上限。

2. 投后管理

投后管理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手段。信贷ABS的投后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定期投后检查、风险预警。其中,前者覆盖产品发起机构、计划管理人、基础资产情况等,相对依赖产品受托报告等定期信息披露;后者侧重预警信号收集、识别、分析,更多基于估值、新闻等外部数据。

(四)系统建设

信贷ABS现金流复杂,且成熟市场系统存在兼容性障碍,导致相关系统开发难度较高,降低了部分机构的投资意愿。业务实践中,系统开发堵点主要出现在现金流模型的搭建与调整、存续期现金流的入账确认、本金部分摊还时折溢价摊销的计算逻辑、预期到期日后基础资产未到期的系统处理、资金头寸和加权平均期限指标的测算,以及部分风险限额指标的特殊化处理等。

信贷ABS市场发展的优化路径

从基础资产分散性、信息披露透明度、产品历史表现来看,信贷ABS一直是ABS市场规范程度和投资者认可程度最高的品种。但从债券市场整体范围看,信贷ABS发行规模逐年下行、产品估值定价困难。相较于利率债、优质信用债,信贷ABS流动性偏弱,限制了信贷ABS市场进一步发展。

随着监管机构对信贷ABS产品定位逐步清晰,市场对该类资产的认识趋于深化,预计市场将扩大发行规模,引入新的基础资产类型,提高产品流动性、透明度,降低投资者持有成本。此外,目前已有多家第三方机构基于披露信息提供数据处理、基础资产建模等服务,支持投资机构开展分析研究、估值定价、资负管理、风险控制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产品透明度。

(一)适度扩大发行规模

2025年一季度,信贷ABS共发行29只,规模达228亿元,项目数量和规模分别较2021年同期下降34%和90%。适度扩大信贷ABS发行规模不仅能在短期内缓解资产供需失衡、提高市场活跃度,从长期看更会增加市场吸引力,进一步激励市场参与主体加大资源投放力度。为此,一是要鼓励发行过信贷ABS的发起机构重启发行计划、增加发行量(见表1);二是要适度扩充信贷ABS基础资产类型,引入新的发起机构,特别是市场发行量大、交投热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主体。

重启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发行是扩大信贷ABS发行规模的重要抓手。RMBS基础资产来源广泛、期限长,经抵押缓释后风险水平较低,是信贷ABS市场的重要产品。2012年以来,RMBS共发行2.3万亿元,占信贷ABS发行总量的37%;二级交易量占信贷ABS交易总量4的68%。以RMBS存量规模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例计算,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率不足1%,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当前政策正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与存量金融资源盘活。若借此契机,明确RMBS与存量房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的衔接方式,通过优化监管指标与产品结构创新,激励商业银行重启RMBS发行,将显著提振信贷ABS市场信心。可研究信贷ABS市场引入表2中发起机构和基础资产类型。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

信贷ABS具备相对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5,但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在基础资产穿透披露、重大事件临时披露、披露格式标准化程度等方面仍有不足:一是信贷ABS信息披露规则仅要求披露资产池整体统计信息,投资者和第三方机构无从得知逐笔基础资产实际情况;二是发生政策性利率调整等重大事件时,临时披露往往较为笼统,难以判断事件对基础资产的影响;三是信息披露文件格式一般为可移植文件格式(PDF)扫描件,难以直接抓取信息。

在债券市场国际化背景下,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提高产品透明度已成为市场共识。建议信贷ABS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机制,针对不同基础资产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规则,在已有基础资产穿透登记的基础上推动穿透披露;提高重大事件发生后信息披露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的要求;实现信息披露标准化,优化信息披露形式,探索推动电子表格(Excel)及可扩展标记语言(XML)格式在披露中的应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能够为市场参与机构提供准确细致的数据支持,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也能够帮助监管机构多维度监控信贷资产质量,更好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推动STC标准落地实践

2024年,我国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正式引入STC标准,商业银行投资的ABS优先级如满足此标准,风险权重将平均下降5%~10%,可以有效节约风险资产。目前,受限于标准解释、信息披露、第三方验证服务机构缺位等,商业银行出于审慎考虑,倾向于认定持有的ABS资产不满足STC标准6

基于基础资产小额分散、信息披露相对充分等优势,STC标准在信贷ABS市场实施的可操作性较强。一是需要加快信贷ABS市场信息披露、数据储存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参考欧洲市场经验7,引入权威市场基础设施、评级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建立STC标准的第三方验证服务及相关管理体系。参考绿色债券标识,为信贷ABS提供认证服务并加以标识,便利投资者有效评估其信用风险权重并节约资本占用。(本文观点不代表作者供职单位意见)

注:

1.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展业范围、战略侧重、风险偏好等差异,在不同类别信贷资产的存量规模、定价、资产质量上存在明显分层。

2.谭海铭(2022)认为盘活信贷规模是商业银行发行信贷ABS的主要驱动因素。

3.过手摊还是一种证券化产品偿付机制,基础资产现金流扣除费用后直接按约定周期分配给投资者,无固定还本计划,投资者承担基础资产违约及现金流波动风险。

4.数据统计范围为2016年7月至2025年3月。

5.具体包括央行发布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交易商协会制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评价体系(试行)》,以及针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微小企业贷款、不良贷款制定的专项信息披露指引等。

6.统计样本为19家商业银行(含国有行、部分股份行和城商行),均认为所投资ABS资产不满足STC标准。

7.目前,欧洲市场主要由两家独立科学、技术与社会(STS)验证机构为证券化产品提供欧洲STS标准认证服务。

责任编辑:赵思远

该办法一是要求商业银行通过现金流偿付顺序是否最优,而非外部评级高低判断所投档次是否为优先级,引导商业银行保持低风险偏好、投资偿付顺序最优先的产品;二是将商业银行重点投资的AAA优先级产品风险权重落在15%~20%,如产品满足STC标准,则其风险权重将进一步降至10%,相较于旧规可更加节约风险资产,有利于商业银行持续增加信贷ABS配置。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 作者:中信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管理中心组合经理 王璞

◇ 本文原载《债券》2025年5月刊

摘   要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是商业银行用以拓展资产配置范围的重要产品,但近年来其面临发行量下降、流动性不足等问题。本文探究了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的驱动因素,分析了影响商业银行信贷ABS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并就信贷ABS市场发展的优化路径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

信贷资产证券化 商业银行 市场流动性 信息披露

自2012年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市场重启以来,商业银行通过配置信贷ABS优先级,在传统的信贷投放和债券投资业务外,拓展出新的资产渠道,以低风险、低资本占用的方式获取稳定收益。近年来,信贷ABS市场面临发行规模下降、产品流动性不足、同类产品竞争加剧等挑战。在此背景下,厘清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的行为逻辑,对于完善市场生态、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的驱动因素分析

在商业银行资产配置中,传统信贷投放之外的资产缺口主要由金融资产投资补足。信贷ABS产品特性契合自营投资偏好,能够匹配监管新规和各项政策要求,成为众多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重点。

(一)“资产荒”背景下银行需要新的生息资产

在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社会融资需求增速有所放缓。这一趋势在商业银行体系中体现为愈演愈烈的“资产荒”。信贷ABS发行规模尽管受信贷增速放缓影响而逐年下行(见图1),但由于信贷资产存在分层现象1,市场上仍有发起机构需要通过ABS盘活存量信贷资产2。这种结构性的资产过剩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生息资产来源。

信贷ABS的基础资产、发起机构、打包转让模式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同业客户、信贷资产流转等业务高度契合。商业银行既能通过传统同业渠道对接信贷ABS投资业务,又可依托内部数据评估基础资产并定价。此外,通过投资信贷ABS,商业银行可以批量高效补充特定类别信贷资产。

(二)风险分散与资本节约的内在动力

与其他投资机构相比,商业银行自营投资规模大、约束多、风险偏好低,其获取足够体量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信贷资产,并实现高效、合理定价的成本较高。信贷ABS通过产品设计满足了银行投资风险管理要求:一是通过双评级、小额分散、内部增信、交易条款设计等方式缓释信用风险,二是破产隔离、依赖资产信用而非主体信用的设计使得其能够突破银行对融资主体授信准入和授信规模的限制,三是过手摊还3、部分产品浮动利率等条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短组合投资久期、降低利率风险,四是发起机构自持制度防范了委托代理问题和道德风险。资本计量方面,2012年原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标准法下外部评级AA-及以上的ABS适用20%信用风险权重。2024年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延续了ABS优先级适用较低信用风险权重的理念。银行投资信贷ABS需承担的资本成本与投资地方政府债一致,远低于一般对公贷款和信用债。叠加流动性溢价带来的票息保护,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规模远超其他机构(见图2),投资模式以配置持有为主。

(三)新监管政策更加有利于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

2023年7月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首次明确了ABS产品风险分类的穿透规则。对于无法完全穿透至基础资产的产品,按照可穿透部分中风险最差的资产确定风险分类。对于信贷ABS,该办法要求综合评估最终债务人风险状况和结构化产品特征,按照投资预计损益情况开展风险分类。考虑信贷ABS市场从未出现过本息逾期,且产品安全垫能够覆盖资产池预期损失,商业银行投资的信贷ABS优先级,特别是此前风险分类规则不明确下的不良资产ABS优先级,将明确依规划分为正常类。

2024年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更加细致地规范了ABS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不同于原标准法依据外部评级查表对照,新的外部评级法额外引入是否为优先级、档次剩余期限、“简单、透明、可比”(STC)标准等因子,综合评估ABS风险权重。该办法一是要求商业银行通过现金流偿付顺序是否最优,而非外部评级高低判断所投档次是否为优先级,引导商业银行保持低风险偏好、投资偿付顺序最优先的产品;二是将商业银行重点投资的AAA优先级产品风险权重落在15%~20%,如产品满足STC标准,则其风险权重将进一步降至10%,相较于旧规可更加节约风险资产,有利于商业银行持续增加信贷ABS配置。

在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投资以小微、绿色、科创贷款等为基础资产的信贷ABS,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信贷ABS由专业的发起机构作为风险管理中介,对基础资产进行逐笔授信审查及信用风险跟踪评估,解决了部分商业银行对小微、科创企业经营情况了解不足、风险管控能力偏弱的痛点,实现了风险分散前提下高效支持特定领域融资的目标。

影响商业银行信贷ABS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

商业银行对某类资产的投资策略和不同资产间的投资偏好源于该类资产在关键因素上是否契合银行自身禀赋。单只信贷ABS产品获得商业银行自营投资准入,需要同时匹配资产负债管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多维度要求。

(一)资产负债管理

1. 账户和会计分类

为避免估值波动及频繁交易扰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进而影响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倾向于保留较大比例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信贷ABS二级交易不活跃,难以作为交易账户标的博取价差收益,但其具有低信用风险、低资本占用、高票息(流动性溢价)的特性,非常适合在银行账户AC分类下持有至到期。

2. 风险资产占用

信贷ABS优先级约20%的风险权重对资本较为紧张的商业银行意义重大。最高1250%的风险权重设计基本阻断了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次级档的可能性。在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RAROC)视角下,信贷ABS优先级能够以等量风险资产占用获取接近5倍的息差收入,远优于一般对公贷款。

(二)授信审查

1. 产品结构分析

授信审查对产品结构的分析主要包括产品条款设计和安全垫比例。信贷ABS产品普遍设有加速清偿事件、违约事件及不合格资产赎回条款,能够有效保障优先级投资者利益。安全垫保护方面,2025年3月末市场存量信贷ABS发行时次级档平均占比高于12%,叠加超额质押等机制,极大概率可以覆盖基础资产违约损失。

2. 资产/主体信用评估

信贷ABS的核心理念是依赖资产信用而非融资人主体信用。国内实践中,由于信贷行业专营及标准资产库机制尚未建立,信贷ABS的融资人同时承担资产服务机构职责。基础资产信用取决于资产服务机构的客户筛选、风险评估定价、贷后管理及清收处置能力。叠加基础资产信息披露不充分、国内尚未建立公开信用违约数据库等因素,当前授信审查存在局限:仅能通过部分维度统计值分析基础资产,将资产服务机构资产管理能力评估混同于主体信用分析,客观上制约了强资产、弱主体类型项目的投资准入和风险定价。

3. 外部评级约束

资产外部评级是授信审查的重点关注因素,商业银行受限于风险偏好一般很难对AA+以下产品进行准入。值得一提的是,《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如同一债项有多个评级结果,商业银行应当使用风险权重较高的结果。在信贷ABS双评级模式下,结果有差异的个券可能出现产品准入和风险计量使用不同评级结果的问题,带来内部合规风险。

(三)风险控制

1. 风险限额管理

风险限额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贷ABS涉及的风险限额既包括常规的产品总规模、平均/最大期限、评级分布限额,也包括因产品剥离主体信用衍生的融资人ABS规模限额。风险限额的阈值设定与商业银行投资信贷ABS的经验相关。长期投资多品类信贷ABS的商业银行,相关风险限额容忍度一般较高。

久期限额方面,受益于过手摊还、部分产品浮动利率等产品设计,信贷ABS的久期较短。截至2025年3月末,全市场信贷ABS优先级平均久期不足0.8年。低久期特性使得信贷ABS非常适合投资常见的票息策略和哑铃型策略需求。

集中度限额方面,原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持有单只信贷ABS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发行规模的40%,商业银行内部设定单券集中度限额时一般以此为上限。

2. 投后管理

投后管理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手段。信贷ABS的投后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定期投后检查、风险预警。其中,前者覆盖产品发起机构、计划管理人、基础资产情况等,相对依赖产品受托报告等定期信息披露;后者侧重预警信号收集、识别、分析,更多基于估值、新闻等外部数据。

(四)系统建设

信贷ABS现金流复杂,且成熟市场系统存在兼容性障碍,导致相关系统开发难度较高,降低了部分机构的投资意愿。业务实践中,系统开发堵点主要出现在现金流模型的搭建与调整、存续期现金流的入账确认、本金部分摊还时折溢价摊销的计算逻辑、预期到期日后基础资产未到期的系统处理、资金头寸和加权平均期限指标的测算,以及部分风险限额指标的特殊化处理等。

信贷ABS市场发展的优化路径

从基础资产分散性、信息披露透明度、产品历史表现来看,信贷ABS一直是ABS市场规范程度和投资者认可程度最高的品种。但从债券市场整体范围看,信贷ABS发行规模逐年下行、产品估值定价困难。相较于利率债、优质信用债,信贷ABS流动性偏弱,限制了信贷ABS市场进一步发展。

随着监管机构对信贷ABS产品定位逐步清晰,市场对该类资产的认识趋于深化,预计市场将扩大发行规模,引入新的基础资产类型,提高产品流动性、透明度,降低投资者持有成本。此外,目前已有多家第三方机构基于披露信息提供数据处理、基础资产建模等服务,支持投资机构开展分析研究、估值定价、资负管理、风险控制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产品透明度。

(一)适度扩大发行规模

2025年一季度,信贷ABS共发行29只,规模达228亿元,项目数量和规模分别较2021年同期下降34%和90%。适度扩大信贷ABS发行规模不仅能在短期内缓解资产供需失衡、提高市场活跃度,从长期看更会增加市场吸引力,进一步激励市场参与主体加大资源投放力度。为此,一是要鼓励发行过信贷ABS的发起机构重启发行计划、增加发行量(见表1);二是要适度扩充信贷ABS基础资产类型,引入新的发起机构,特别是市场发行量大、交投热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主体。

重启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发行是扩大信贷ABS发行规模的重要抓手。RMBS基础资产来源广泛、期限长,经抵押缓释后风险水平较低,是信贷ABS市场的重要产品。2012年以来,RMBS共发行2.3万亿元,占信贷ABS发行总量的37%;二级交易量占信贷ABS交易总量4的68%。以RMBS存量规模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例计算,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率不足1%,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当前政策正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与存量金融资源盘活。若借此契机,明确RMBS与存量房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的衔接方式,通过优化监管指标与产品结构创新,激励商业银行重启RMBS发行,将显著提振信贷ABS市场信心。可研究信贷ABS市场引入表2中发起机构和基础资产类型。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

信贷ABS具备相对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5,但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在基础资产穿透披露、重大事件临时披露、披露格式标准化程度等方面仍有不足:一是信贷ABS信息披露规则仅要求披露资产池整体统计信息,投资者和第三方机构无从得知逐笔基础资产实际情况;二是发生政策性利率调整等重大事件时,临时披露往往较为笼统,难以判断事件对基础资产的影响;三是信息披露文件格式一般为可移植文件格式(PDF)扫描件,难以直接抓取信息。

在债券市场国际化背景下,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提高产品透明度已成为市场共识。建议信贷ABS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机制,针对不同基础资产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规则,在已有基础资产穿透登记的基础上推动穿透披露;提高重大事件发生后信息披露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的要求;实现信息披露标准化,优化信息披露形式,探索推动电子表格(Excel)及可扩展标记语言(XML)格式在披露中的应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能够为市场参与机构提供准确细致的数据支持,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也能够帮助监管机构多维度监控信贷资产质量,更好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推动STC标准落地实践

2024年,我国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正式引入STC标准,商业银行投资的ABS优先级如满足此标准,风险权重将平均下降5%~10%,可以有效节约风险资产。目前,受限于标准解释、信息披露、第三方验证服务机构缺位等,商业银行出于审慎考虑,倾向于认定持有的ABS资产不满足STC标准6

基于基础资产小额分散、信息披露相对充分等优势,STC标准在信贷ABS市场实施的可操作性较强。一是需要加快信贷ABS市场信息披露、数据储存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参考欧洲市场经验7,引入权威市场基础设施、评级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建立STC标准的第三方验证服务及相关管理体系。参考绿色债券标识,为信贷ABS提供认证服务并加以标识,便利投资者有效评估其信用风险权重并节约资本占用。(本文观点不代表作者供职单位意见)

注:

1.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展业范围、战略侧重、风险偏好等差异,在不同类别信贷资产的存量规模、定价、资产质量上存在明显分层。

2.谭海铭(2022)认为盘活信贷规模是商业银行发行信贷ABS的主要驱动因素。

3.过手摊还是一种证券化产品偿付机制,基础资产现金流扣除费用后直接按约定周期分配给投资者,无固定还本计划,投资者承担基础资产违约及现金流波动风险。

4.数据统计范围为2016年7月至2025年3月。

5.具体包括央行发布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交易商协会制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评价体系(试行)》,以及针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微小企业贷款、不良贷款制定的专项信息披露指引等。

6.统计样本为19家商业银行(含国有行、部分股份行和城商行),均认为所投资ABS资产不满足STC标准。

7.目前,欧洲市场主要由两家独立科学、技术与社会(STS)验证机构为证券化产品提供欧洲STS标准认证服务。

责任编辑:赵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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