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股票复盘:中直股份(600038)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证券之星原创

1天前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中直股份(600038)报收于37.03元,较上周的35.44元上涨4.49%。本周,中直股份5月8日盘中最高价报37.56元。5月6日盘中最低价报35.55元。中直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303.61亿元,在航空装备板块市值排名8/4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72/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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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中航发展大厦A座11层会议室。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372,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3,706,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252%。会议由董事长闫灵喜主持。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以及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见证机构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玲、于茜。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0日。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朝阳区中航发展大厦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72名,代表股份493,706,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25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薪酬、监事薪酬及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4: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0日。

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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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中直股份(600038)报收于37.03元,较上周的35.44元上涨4.49%。本周,中直股份5月8日盘中最高价报37.56元。5月6日盘中最低价报35.55元。中直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303.61亿元,在航空装备板块市值排名8/4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72/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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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朝阳区中航发展大厦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72名,代表股份493,706,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25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薪酬、监事薪酬及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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