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国泰集团(603977)报收于12.29元,较上周的12.55元下跌2.07%。本周,国泰集团5月7日盘中最高价报13.22元。5月9日盘中最低价报12.24元。国泰集团当前最新总市值76.35亿元,在化学制品板块市值排名38/16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004/5145。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9日在南昌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洪余和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5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5,162,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503%。
会议审议通过了七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持股5%以下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和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中明、袁添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0日。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受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发布,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6日。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9日14点30分在南昌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356,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2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5,805,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52%。
本次股东大会未增加临时提案,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国泰集团(603977)报收于12.29元,较上周的12.55元下跌2.07%。本周,国泰集团5月7日盘中最高价报13.22元。5月9日盘中最低价报12.24元。国泰集团当前最新总市值76.35亿元,在化学制品板块市值排名38/16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004/5145。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9日在南昌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洪余和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5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5,162,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503%。
会议审议通过了七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持股5%以下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和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中明、袁添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0日。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受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发布,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6日。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9日14点30分在南昌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356,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2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5,805,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52%。
本次股东大会未增加临时提案,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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