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4月下旬,重点统计钢铁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钢材库存量1529万吨,环比上一旬减少142万吨,下降8.5%;比年初增加292万吨,增长23.6%;比上月同旬增加6万吨,增长0.4%;比去年同旬减少59万吨,下降3.7%,比前年同旬减少282万吨,下降15.6%(见图1)。
二、分地区情况
4月下旬,六大地区重点企业钢材库存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见图2、表1),具体情况为:
东北地区钢材库存减少42万吨(-21.2%),主要与辽宁省库存减少33万吨(-20.4%),黑龙江省库存减少5万吨(-24.1%),吉林省库存减少4万吨(-26.3%)有关。
华北地区钢材库存减少15万吨(-3.3%),降幅未超过5%。其中,河北省库存减少9万吨(-4.2%),山西省库存减少4万吨(-3.2%),内蒙古自治区库存减少4万吨(-6.0%);此外,天津市库存增加3万吨(+7.5%)。
华东地区钢材库存减少46万吨(-8.1%),主要与江苏省库存减少33万吨(-9.2%),山东省库存减少11万吨(-17.1%),安徽省库存减少7万吨(-19.1%),福建省库存减少1万吨(-2.7%)有关;此外,浙江省库存增加4万吨(+19.5%)。
西北地区钢材库存减少5万吨(-5.1%),主要与甘肃省库存减少8万吨(-14.0%),新疆自治区库存减少3万吨(-14.0%),宁夏自治区库存减少2万吨(-24.1%)有关;此外,陕西省库存增加7万吨(+42.2%)。
西南地区钢材库存减少8万吨(-8.2%),主要与云南省库存减少6万吨(-11.7%),四川省库存减少1万吨(-3.0%),贵州省库存减少1万吨(-26.7%)有关。
中南地区钢材库存减少25万吨(-10.3%),主要与广东省库存减少13万吨(-24.2%),湖南省库存减少8万吨(-11.3%),湖北省库存减少2万吨(-6.5%)。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信息统计部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