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规范自治区挂网四同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附件:四同药品价格确认审核结果汇总表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规范自治区挂网四同药品价格工作的通知》,对于已在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系统”)挂网的药品,其挂网价格需调整至不高于“一览表”中同编码产品各省挂网价格,我区已完成对企业提交信息的审核,现将处理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逾期未操作的产品
我区已按工作要求根据该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进行调整。
二、企业申请撤网的产品
企业自主申请撤网的阳光挂网产品,已进行撤网处理。
带量采购药品未完成协议期供应的不可撤销挂网,请相关企业于4月30日前提交价格澄清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澄清材料未通过审核的产品,我区将按照全国最低价格进行调整。
三、企业未同意降价或撤网的产品
(一)澄清有效的产品通过审核,保持原挂网价。
(二)因澄清无效审核不通过的产品,统一进行降价处理。
(三)部分产品审核不通过原因为澄清材料不完善(详情见附件),须在4月30日前补充提交说明资料,逾期未提交以及此次仍无法提供完整澄清材料的产品,我区将按照全国最低价格进行调整。
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0991-8802195
2025年4月21日
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4月23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规范自治区挂网四同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附件:四同药品价格确认审核结果汇总表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规范自治区挂网四同药品价格工作的通知》,对于已在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系统”)挂网的药品,其挂网价格需调整至不高于“一览表”中同编码产品各省挂网价格,我区已完成对企业提交信息的审核,现将处理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逾期未操作的产品
我区已按工作要求根据该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进行调整。
二、企业申请撤网的产品
企业自主申请撤网的阳光挂网产品,已进行撤网处理。
带量采购药品未完成协议期供应的不可撤销挂网,请相关企业于4月30日前提交价格澄清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澄清材料未通过审核的产品,我区将按照全国最低价格进行调整。
三、企业未同意降价或撤网的产品
(一)澄清有效的产品通过审核,保持原挂网价。
(二)因澄清无效审核不通过的产品,统一进行降价处理。
(三)部分产品审核不通过原因为澄清材料不完善(详情见附件),须在4月30日前补充提交说明资料,逾期未提交以及此次仍无法提供完整澄清材料的产品,我区将按照全国最低价格进行调整。
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0991-8802195
2025年4月21日
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