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4月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朱林表示,此举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当前一些地区矿山安全执法效能不高、“重量轻质”等问题,不断深化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改革的迫切需要。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强力解决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统筹减频次和提质效、强服务和严执法,着力提升执法检查的精度、深度、有效度。
据朱林介绍,在提升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方面将采取以下几方面具体举措:在严控现场执法检查频次方面,对同一矿山年度内累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不超过12次,推动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严格按计划开展检查;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检查,比如针对煤矿,分别明确了监管和监察部门对A、B、C、D各类煤矿的现场执法检查频次上限。
在强化对矿山企业开展帮扶指导方面,坚持寓执法于服务,注重释法说理,坚决杜绝“以罚代管”。推动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和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定向帮扶。同时,严格区分帮扶指导和执法检查,坚决防止以帮扶指导之名行执法检查之实,确保帮扶指导不变形、不走样。
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全面规范执法评估、案卷评查、满意度测评、考核评议等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倒查,建立执法全过程纪实工作制度。对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的,严格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在开展专项行动方面,按照国办统一部署,计划在矿山领域从4月份开始到10月份,聚焦乱罚款乱检查、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和要求不统一、滥用职权和执法不作为等四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在持续深化数字技术赋能监管监察方面,积极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超前分析研判矿山安全风险,利用监测预警等信息化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