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资本市场筑牢风险防线 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新规落地

东方财富网

1周前

在业内人士看来,《实施细则》直击高频交易核心问题,通过限制申报速率、提高撤单成本、合并监控机构多账户交易等手段,直接压缩高频交易的套利空间,从根源上减少其对市场秩序的冲击,筑起了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固防线。

继去年5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方位、系统性规定后,今年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联合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业务规则与具体举措,持续强化高频交易监管。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实施细则》将于2025年7月7日正式施行,并预留三个月过渡期。其中,明确将高频交易界定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或撤单300笔以上,或单日累计2万笔以上”,并针对此类交易实施差异化收费、强化监控及异常行为处罚等措施。

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对《管理规定》规定的四类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予以进一步细化。一是关于瞬时申报速率异常。从限制申报速率的角度设置相应指标进行监管,引导高频交易降低申报速率,减少对交易系统的冲击。二是关于频繁瞬时撤单。从限制频繁瞬时撤单的角度设置相应指标进行监管,引导程序化交易投资者降低报撤速率,延长订单停留时间。三是关于频繁拉抬打压。从限制频繁拉抬打压的角度设置相应指标进行监管,引导程序化交易投资者适当分散交易,减少对个股的冲击。四是关于短时间大额成交。对单家机构管理的所有产品短时间内集中交易情况进行合并监管,引导程序化交易尤其是量化机构加强整体风控,避免集中交易影响市场平稳运行。

自2024年4月起,交易所便就上述四类股票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制定具体监控指标,开始试运行。从试运行情况看,触发相关指标的主要是量化私募、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未发生相关情况,投资者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受到影响。

针对市场广泛关注的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实施细则》将其明确定义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账户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20000笔以上”。据记者了解,交易所设置这一标准,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高频交易认定标准,结合自身监管实践经验,并进行了充分的数据测算。

同时,交易所对高频交易作出差异化监管安排,包括额外报告要求、从严管理异常交易行为、实行差异化收费标准等。

依据《实施细则》,交易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高频交易监管。

一是督促相关投资者履行额外报告义务。从维护交易所系统安全出发,要求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投资者按照《实施细则》和前期有关程序化交易报告的通知规定,在履行一般报告要求基础上,额外报告高频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和系统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如未落实系统测试和应急方案相关要求,发生系统故障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交易所将从严采取监管措施。

二是针对性设置异常交易监管标准。针对高频交易申报速率快、报撤频率高等特点,设置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等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加强对高频交易行为的引导和约束。

三是加强交易监管。投资者进行高频交易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以按规定从严从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要求会员加强相关客户交易行为管理。

四是差异化收费。适时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以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基础,对于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投资者,根据其实际交易情况研究收取更高的流量费、撤单费等费用,通过市场化调节手段,引导高频交易主动降低交易频率,规范交易行为。相关标准、方案将在证监会统一指导下,适时制定出台。

在业内人士看来,《实施细则》直击高频交易核心问题,通过限制申报速率、提高撤单成本、合并监控机构多账户交易等手段,直接压缩高频交易的套利空间,从根源上减少其对市场秩序的冲击,筑起了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固防线。

西安交大客座教授景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不仅能够有效遏制高频交易引发的市场过度波动,还能倒逼市场主体回归价值投资本质,为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石。

“随着《实施细则》深入实施,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模式也将发生变化。高频交易者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交易策略,在合规框架内寻求创新;普通投资者则将受益于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景川说。

记者注意到,近两年来,资本市场的程序化交易是监管部门重点关注领域,在一系列新规的引导与规范下,量化交易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健康化的发展轨道。

除了股市程序化交易受到严格监管外,今年年初,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力度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证监会今年1月17日发布的《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概念,也为交易所等相关机构对程序化交易行为的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为期货公司全链条、全周期对程序化交易的监测提供了操作指南。

对此,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韩乾表示:“未来,我们期待国内期货交易所也能够针对期货程序化交易的管理出台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共同推动我国证券期货市场朝着更加规范、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为投资者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

在业内人士看来,《实施细则》直击高频交易核心问题,通过限制申报速率、提高撤单成本、合并监控机构多账户交易等手段,直接压缩高频交易的套利空间,从根源上减少其对市场秩序的冲击,筑起了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固防线。

继去年5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方位、系统性规定后,今年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联合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业务规则与具体举措,持续强化高频交易监管。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实施细则》将于2025年7月7日正式施行,并预留三个月过渡期。其中,明确将高频交易界定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或撤单300笔以上,或单日累计2万笔以上”,并针对此类交易实施差异化收费、强化监控及异常行为处罚等措施。

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对《管理规定》规定的四类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予以进一步细化。一是关于瞬时申报速率异常。从限制申报速率的角度设置相应指标进行监管,引导高频交易降低申报速率,减少对交易系统的冲击。二是关于频繁瞬时撤单。从限制频繁瞬时撤单的角度设置相应指标进行监管,引导程序化交易投资者降低报撤速率,延长订单停留时间。三是关于频繁拉抬打压。从限制频繁拉抬打压的角度设置相应指标进行监管,引导程序化交易投资者适当分散交易,减少对个股的冲击。四是关于短时间大额成交。对单家机构管理的所有产品短时间内集中交易情况进行合并监管,引导程序化交易尤其是量化机构加强整体风控,避免集中交易影响市场平稳运行。

自2024年4月起,交易所便就上述四类股票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制定具体监控指标,开始试运行。从试运行情况看,触发相关指标的主要是量化私募、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未发生相关情况,投资者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受到影响。

针对市场广泛关注的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实施细则》将其明确定义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账户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20000笔以上”。据记者了解,交易所设置这一标准,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高频交易认定标准,结合自身监管实践经验,并进行了充分的数据测算。

同时,交易所对高频交易作出差异化监管安排,包括额外报告要求、从严管理异常交易行为、实行差异化收费标准等。

依据《实施细则》,交易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高频交易监管。

一是督促相关投资者履行额外报告义务。从维护交易所系统安全出发,要求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投资者按照《实施细则》和前期有关程序化交易报告的通知规定,在履行一般报告要求基础上,额外报告高频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和系统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如未落实系统测试和应急方案相关要求,发生系统故障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交易所将从严采取监管措施。

二是针对性设置异常交易监管标准。针对高频交易申报速率快、报撤频率高等特点,设置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等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加强对高频交易行为的引导和约束。

三是加强交易监管。投资者进行高频交易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以按规定从严从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要求会员加强相关客户交易行为管理。

四是差异化收费。适时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以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基础,对于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投资者,根据其实际交易情况研究收取更高的流量费、撤单费等费用,通过市场化调节手段,引导高频交易主动降低交易频率,规范交易行为。相关标准、方案将在证监会统一指导下,适时制定出台。

在业内人士看来,《实施细则》直击高频交易核心问题,通过限制申报速率、提高撤单成本、合并监控机构多账户交易等手段,直接压缩高频交易的套利空间,从根源上减少其对市场秩序的冲击,筑起了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固防线。

西安交大客座教授景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不仅能够有效遏制高频交易引发的市场过度波动,还能倒逼市场主体回归价值投资本质,为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石。

“随着《实施细则》深入实施,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模式也将发生变化。高频交易者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交易策略,在合规框架内寻求创新;普通投资者则将受益于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景川说。

记者注意到,近两年来,资本市场的程序化交易是监管部门重点关注领域,在一系列新规的引导与规范下,量化交易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健康化的发展轨道。

除了股市程序化交易受到严格监管外,今年年初,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力度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证监会今年1月17日发布的《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概念,也为交易所等相关机构对程序化交易行为的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为期货公司全链条、全周期对程序化交易的监测提供了操作指南。

对此,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韩乾表示:“未来,我们期待国内期货交易所也能够针对期货程序化交易的管理出台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共同推动我国证券期货市场朝着更加规范、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为投资者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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