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部署“十项措施,助力职工文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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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前

各级工会应在“两节”送温暖期间全面摸排困难职工底数,建立帮扶台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及时帮扶救助临时性、突发性困难职工,兜牢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底线”。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部署,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推出“十项措施”以释放职工消费潜力,助力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十项措施”包括:阶段性发放工会消费券、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丰富职工文体活动、拓展职工春秋游、开展“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助力职工技能提升、适当提高慰问标准、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加大职工困难帮扶力度。
具体措施如下:
1. 阶段性发放工会消费券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每年发放一次工会消费券,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等,具体发放标准、方式和时限由基层工会确定。
2. 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
基层工会应配合所在单位制定年度职工疗休养计划,明确疗休养周期,争取全体职工五年内全部参加一次疗休养。县级以上工会可结合劳模疗休养,定期组织优秀技术工人疗休养。
3. 丰富职工文体活动
基层工会可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增加一次全员参加的文体活动,拓展会员会费开支范围,允许用于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及购买公园年票等。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助,最高不超过会费收入的四倍。
4. 拓展职工春秋游
基层工会每年可根据当地实际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最多不超过4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允许跨区域开展活动,但不得前往国家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5. 开展“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
县级以上工会应持续组织面向革命烈士、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边境职工、少数民族职工等六类群体子女的“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所需经费可由工会经费列支。
6. 助力职工技能提升
基层工会应配合所在单位开展职工职业资格培训、技能培训等工作,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助,并制定具体规定明确补助标准和报销程序。
7. 适当提高慰问标准
提高工会会员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结婚、生育、退休、生病住院等慰问活动的实物慰问标准。
8. 加大消费帮扶力度
各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应预留年度预算的一定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用于发放慰问品或食堂食材。发挥工会对口援藏援疆机制作用,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
9.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
鼓励县级以上工会联合职工互助保险、商业保险机构,为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伤害保障产品。
10. 加大职工困难帮扶力度
各级工会应在“两节”送温暖期间全面摸排困难职工底数,建立帮扶台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及时帮扶救助临时性、突发性困难职工,兜牢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底线”。
通过以上措施,全国总工会旨在进一步释放职工消费潜力,助力文化旅游消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级工会应在“两节”送温暖期间全面摸排困难职工底数,建立帮扶台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及时帮扶救助临时性、突发性困难职工,兜牢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底线”。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部署,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推出“十项措施”以释放职工消费潜力,助力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十项措施”包括:阶段性发放工会消费券、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丰富职工文体活动、拓展职工春秋游、开展“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助力职工技能提升、适当提高慰问标准、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加大职工困难帮扶力度。
具体措施如下:
1. 阶段性发放工会消费券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每年发放一次工会消费券,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等,具体发放标准、方式和时限由基层工会确定。
2. 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
基层工会应配合所在单位制定年度职工疗休养计划,明确疗休养周期,争取全体职工五年内全部参加一次疗休养。县级以上工会可结合劳模疗休养,定期组织优秀技术工人疗休养。
3. 丰富职工文体活动
基层工会可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增加一次全员参加的文体活动,拓展会员会费开支范围,允许用于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及购买公园年票等。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助,最高不超过会费收入的四倍。
4. 拓展职工春秋游
基层工会每年可根据当地实际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最多不超过4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允许跨区域开展活动,但不得前往国家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5. 开展“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
县级以上工会应持续组织面向革命烈士、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边境职工、少数民族职工等六类群体子女的“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所需经费可由工会经费列支。
6. 助力职工技能提升
基层工会应配合所在单位开展职工职业资格培训、技能培训等工作,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助,并制定具体规定明确补助标准和报销程序。
7. 适当提高慰问标准
提高工会会员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结婚、生育、退休、生病住院等慰问活动的实物慰问标准。
8. 加大消费帮扶力度
各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应预留年度预算的一定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用于发放慰问品或食堂食材。发挥工会对口援藏援疆机制作用,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
9.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
鼓励县级以上工会联合职工互助保险、商业保险机构,为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伤害保障产品。
10. 加大职工困难帮扶力度
各级工会应在“两节”送温暖期间全面摸排困难职工底数,建立帮扶台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及时帮扶救助临时性、突发性困难职工,兜牢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底线”。
通过以上措施,全国总工会旨在进一步释放职工消费潜力,助力文化旅游消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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