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 多客
来源 | 贝多财经
又一家公司IPO状态更新。
近日,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泽润新能”)递交招股书(注册稿),进入提交注册阶段。据贝多财经了解,泽润新能于2023年5月预披露招股书,准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24年2月,泽润新能上会并顺利通过。本次冲刺上市,泽润新能计划募资7.20亿元,将用于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一、极其依赖单一客户
特别说明的是,上市委现场重点关注了泽润新能的客户依赖问题、客户关联方入股问题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即“泽润新能”)对客户A的接线盒毛利率较高且收入增长较快,并存在来自客户A的毛利贡献占比超过50%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与客户A的供应协议,未来双方合作关系将进一步深化。对此,上市委现场要求泽润新能结合光伏行业政策、客户A经营状况等,说明对客户A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及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其次,结合电池组件市场主流技术路线、行业竞争格局等,说明未来薄膜组件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说明上述情况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另外,发行人客户TCL中环的关联方分别于2022年8月、12月入股发行人,合计持有发行人3.19%股权;发行人客户赛拉弗销售人员控制的常州苍龙2022年4月入股发行人,持有发行人0.42%股权。上述客户入股当年对发行人的采购额增幅较大。
因此,上市委现场要求泽润新能结合上述客户生产经营情况等,说明上述客户入股当年对发行人采购额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入股前后对上述客户的销售价格、信用期、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发生变化,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等。
在需进一步落实事项部分,上市委要求泽润新能进一步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对客户A的重大依赖风险,该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发行人应对措施。同时,要求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中“发行人来自单一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贡献占比超过50%的,一般认为发行人对该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的规定。因此,泽润新能存在对客户A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
但泽润新能认为,该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泽润新能方面表示,上述经营特点具有阶段性,且客户A经营情况良好,该公司与客户A合作具有持续性,该公司仍在不断开拓其他客户。
二、业绩增速明显放缓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泽润新能成立于2017年3月,前身为江苏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泽鹏,股东包括陈泽鹏、招银国际、TCL等。
据招股书介绍,泽润新能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电气连接、保护和智能化技术领域,专业提供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企业,核心产品为光伏组件接线盒。其中,光伏组件接线盒是光伏组件和光伏电力系统的核心配件之一。
泽润新能在招股书中称,该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光伏组件厂商,主要客户包括客户A、Maxeon、客户B、客户C、Sonnenkraft、TCL中环、晶科能源、尚德电力、亿晶光电、正信光电、润阳股份、赛拉弗、大恒能源、海泰新能、中清光伏等。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度,泽润新能的营收分别约为2.97亿元、5.22亿元和8.44亿元和,净利润分别约为3778.39万元、8639.91万元和1.20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为3829.37万元、8394.84万元和1.12亿元。
不难发现,泽润新能的业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21年至2023年,泽润新能的营收年复合增长率为68.70%,归母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为78.32%,扣非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为71.28%。
而在2024年,泽润新能的业绩成长性则大幅下降。2024年上半年,该公司的营收约为4.20亿元,仅较2023年同期的4.14亿元微增1.33%;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为7533.74万元和6434.0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36%、5.60%。
据招股书披露,泽润新能2024年度的营收入约为8.76亿元,同比增长3.75%;净利润约为1.32亿元,同比增长9.83%;扣非后净利润约为1.21亿元,同比增长7.54%。2024年度,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约为530.98万元,同比骤降97.07%。
泽润新能方面称,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流入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时,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增长,但增幅不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增幅。
此前,第二轮问询函曾要求泽润新能说明公司产品是否符合行业主流技术路线,公司产品销量增长速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增长的可持续性等。
三、实控人大手笔套现
值得一提的是,泽润新能还曾在2022年分红2338万元。而此次冲刺上市,该公司的募投项目中包括使用1.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对此,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要求量化分析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测算依据、必要性及合理性。
同时,说明报告期内现金分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对财务状况和新老股东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说明股东收取现金分红后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况等,亦要求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泽润新能介绍称,该公司及泽润实业共进行过3次利润分配,系公司及泽润实业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其中,泽润实业于2021年度进行现金分红2000万元,泽润新能于2022年度进行现金分红2338万元。
泽润新能还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7.2亿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亿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远低于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自2023年以后,该公司未再实施现金分红,且上市前亦无其他现金分红计划。
另外,陈泽鹏作为泽润实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其历史上对泽润实业增资而存在较大金额的个人对外借款,出于上市规范考虑,在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的同时,亦向陈泽鹏进行定向现金分红以满足其偿还个人借款需求。
其中,陈泽鹏2021年分红所得(12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因对泽润实业增资形成的个人对外借款。2022年,陈泽鹏则获得分红838万元,取得的分红款扣缴完个人所得税后所得合计669.74万元用于变更相关实物出资为货币出资。
本次上市前,陈泽鹏直接持有泽润新能41.34%的股份,通过担任鑫润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该公司7.59%的表决权,合计控制该公司48.93%的表决权。目前,陈泽鹏为泽润新能执行董事、董事长,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撰稿 | 多客
来源 | 贝多财经
又一家公司IPO状态更新。
近日,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泽润新能”)递交招股书(注册稿),进入提交注册阶段。据贝多财经了解,泽润新能于2023年5月预披露招股书,准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24年2月,泽润新能上会并顺利通过。本次冲刺上市,泽润新能计划募资7.20亿元,将用于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一、极其依赖单一客户
特别说明的是,上市委现场重点关注了泽润新能的客户依赖问题、客户关联方入股问题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即“泽润新能”)对客户A的接线盒毛利率较高且收入增长较快,并存在来自客户A的毛利贡献占比超过50%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与客户A的供应协议,未来双方合作关系将进一步深化。对此,上市委现场要求泽润新能结合光伏行业政策、客户A经营状况等,说明对客户A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及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其次,结合电池组件市场主流技术路线、行业竞争格局等,说明未来薄膜组件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说明上述情况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另外,发行人客户TCL中环的关联方分别于2022年8月、12月入股发行人,合计持有发行人3.19%股权;发行人客户赛拉弗销售人员控制的常州苍龙2022年4月入股发行人,持有发行人0.42%股权。上述客户入股当年对发行人的采购额增幅较大。
因此,上市委现场要求泽润新能结合上述客户生产经营情况等,说明上述客户入股当年对发行人采购额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入股前后对上述客户的销售价格、信用期、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发生变化,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等。
在需进一步落实事项部分,上市委要求泽润新能进一步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对客户A的重大依赖风险,该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发行人应对措施。同时,要求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中“发行人来自单一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贡献占比超过50%的,一般认为发行人对该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的规定。因此,泽润新能存在对客户A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
但泽润新能认为,该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泽润新能方面表示,上述经营特点具有阶段性,且客户A经营情况良好,该公司与客户A合作具有持续性,该公司仍在不断开拓其他客户。
二、业绩增速明显放缓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泽润新能成立于2017年3月,前身为江苏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泽鹏,股东包括陈泽鹏、招银国际、TCL等。
据招股书介绍,泽润新能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电气连接、保护和智能化技术领域,专业提供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企业,核心产品为光伏组件接线盒。其中,光伏组件接线盒是光伏组件和光伏电力系统的核心配件之一。
泽润新能在招股书中称,该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光伏组件厂商,主要客户包括客户A、Maxeon、客户B、客户C、Sonnenkraft、TCL中环、晶科能源、尚德电力、亿晶光电、正信光电、润阳股份、赛拉弗、大恒能源、海泰新能、中清光伏等。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度,泽润新能的营收分别约为2.97亿元、5.22亿元和8.44亿元和,净利润分别约为3778.39万元、8639.91万元和1.20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为3829.37万元、8394.84万元和1.12亿元。
不难发现,泽润新能的业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21年至2023年,泽润新能的营收年复合增长率为68.70%,归母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为78.32%,扣非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为71.28%。
而在2024年,泽润新能的业绩成长性则大幅下降。2024年上半年,该公司的营收约为4.20亿元,仅较2023年同期的4.14亿元微增1.33%;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为7533.74万元和6434.0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36%、5.60%。
据招股书披露,泽润新能2024年度的营收入约为8.76亿元,同比增长3.75%;净利润约为1.32亿元,同比增长9.83%;扣非后净利润约为1.21亿元,同比增长7.54%。2024年度,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约为530.98万元,同比骤降97.07%。
泽润新能方面称,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流入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时,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增长,但增幅不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增幅。
此前,第二轮问询函曾要求泽润新能说明公司产品是否符合行业主流技术路线,公司产品销量增长速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增长的可持续性等。
三、实控人大手笔套现
值得一提的是,泽润新能还曾在2022年分红2338万元。而此次冲刺上市,该公司的募投项目中包括使用1.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对此,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要求量化分析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测算依据、必要性及合理性。
同时,说明报告期内现金分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对财务状况和新老股东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说明股东收取现金分红后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况等,亦要求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泽润新能介绍称,该公司及泽润实业共进行过3次利润分配,系公司及泽润实业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其中,泽润实业于2021年度进行现金分红2000万元,泽润新能于2022年度进行现金分红2338万元。
泽润新能还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7.2亿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亿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远低于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自2023年以后,该公司未再实施现金分红,且上市前亦无其他现金分红计划。
另外,陈泽鹏作为泽润实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其历史上对泽润实业增资而存在较大金额的个人对外借款,出于上市规范考虑,在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的同时,亦向陈泽鹏进行定向现金分红以满足其偿还个人借款需求。
其中,陈泽鹏2021年分红所得(12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因对泽润实业增资形成的个人对外借款。2022年,陈泽鹏则获得分红838万元,取得的分红款扣缴完个人所得税后所得合计669.74万元用于变更相关实物出资为货币出资。
本次上市前,陈泽鹏直接持有泽润新能41.34%的股份,通过担任鑫润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该公司7.59%的表决权,合计控制该公司48.93%的表决权。目前,陈泽鹏为泽润新能执行董事、董事长,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