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2月5日消息,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为供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或个人决策参考,现发布2024年10月份深圳市网约车行业动态信息。
一、行业运营情况
截至10月31日,深圳市共有网约车平台28家,已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24765张,已核发《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334527张。根据各平台数据显示,本月全市网约车日均完成订单量约为11.8单,日均接单车辆数约为9.0万辆。
二、风险提示
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了解到,深圳市网约车市场已饱和,市场淡旺季趋势明显,近期日均单车订单量呈现下降态势。在此郑重提醒拟从业者应详细了解网约车相关法规,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客观评估经营收益,理性审慎做出从业选择。
同时,结合国内部分地市案例,请拟从业者高度警惕并防范以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一是通过合同约定由公司统一代收代发驾驶员订单流水收入的“上班模式”“保底模式”,驾驶员没有订单流水支配权限,存在如公司经营不善难以追回损失的风险;
二是未得到网约车平台授权的中间服务商,通过推销其他网约车运力公司的车辆赚取中间租车费用或“推荐费”,因没有网约车平台的合作支持与长期经营计划,如出现经营风险,容易与驾驶员产生合同或经济纠纷;
三是公司通过高流水、高月薪、“轻松月入过万不是梦”等广告模式,吸引驾驶员签订租车合同,但驾驶员实际收入难以达到广告宣传水平,也存在提前退车等违约风险;
四是对虚假承诺无证也可从业、“新手保护期”不处罚等宣传保持警惕,无证营运属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行政处罚,且“无证营运”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机构有权拒绝赔付,需要驾驶员承担事故损失;
五是对许诺还本付息或其他投资回报等风险“套路”提高警惕,请优先选择有承诺押金保障、纠纷法律援助的平台进行租车,签约时请仔细确认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明晰双方约定内容及需自行承担的风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网经社讯)12月5日消息,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为供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或个人决策参考,现发布2024年10月份深圳市网约车行业动态信息。
一、行业运营情况
截至10月31日,深圳市共有网约车平台28家,已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24765张,已核发《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334527张。根据各平台数据显示,本月全市网约车日均完成订单量约为11.8单,日均接单车辆数约为9.0万辆。
二、风险提示
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了解到,深圳市网约车市场已饱和,市场淡旺季趋势明显,近期日均单车订单量呈现下降态势。在此郑重提醒拟从业者应详细了解网约车相关法规,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客观评估经营收益,理性审慎做出从业选择。
同时,结合国内部分地市案例,请拟从业者高度警惕并防范以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一是通过合同约定由公司统一代收代发驾驶员订单流水收入的“上班模式”“保底模式”,驾驶员没有订单流水支配权限,存在如公司经营不善难以追回损失的风险;
二是未得到网约车平台授权的中间服务商,通过推销其他网约车运力公司的车辆赚取中间租车费用或“推荐费”,因没有网约车平台的合作支持与长期经营计划,如出现经营风险,容易与驾驶员产生合同或经济纠纷;
三是公司通过高流水、高月薪、“轻松月入过万不是梦”等广告模式,吸引驾驶员签订租车合同,但驾驶员实际收入难以达到广告宣传水平,也存在提前退车等违约风险;
四是对虚假承诺无证也可从业、“新手保护期”不处罚等宣传保持警惕,无证营运属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行政处罚,且“无证营运”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机构有权拒绝赔付,需要驾驶员承担事故损失;
五是对许诺还本付息或其他投资回报等风险“套路”提高警惕,请优先选择有承诺押金保障、纠纷法律援助的平台进行租车,签约时请仔细确认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明晰双方约定内容及需自行承担的风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