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上述政策措施也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创投17条”)的务实之举。
央企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不仅有利于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增加耐心资本供给;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国有资本加大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构建更加完善的创业和投资生态链,激活创投市场的活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从具体措施来看,新政将进一步激发国资创投的潜力和活力,带动科技创新产业的协同发展,具体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推动国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更加适应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所谓“耐心资本”,是专注于长期的项目或投资活动,不以追求短期收益为首要目标,并对风险有较高承受力的资本。在创投领域,科技类企业的成长周期往往都很长,这就要求创投基金要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陪伴企业穿越周期,而不是在短期内兑现效益。
因此,此次发布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引导了央企设立创投基金的投资方向: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以具备硬科技实力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要投资标的,长期支持陪伴科技创新企业成长壮大。更重要的是,明确了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最长可到15年,较一般股权投资基金延长近一倍,高度契合了早期科创企业的成长周期。
另一方面,健全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国资创投中来,提升行业活力。
近年来,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红线”下,国资创投在考核机制和容错机制方面,都与市场化有一定的距离。今年以来,随着国资创投改革步伐的加快,关于健全国资创投的容错机制、考核机制等话题成为业内讨论的热点。
今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创投17条”首次明确提出,“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并明确“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这一政策信号为探索容错机制提供了重要指引。
此次发布的政策措施也是对“创投17条”的进一步落实,明确了“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合理容忍正常投资风险,根据投资策略合理确定风险容忍度,设置容错率,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基金,可设置较高容错率”。
健全合理的考核机制和容错机制,有助于提高国资创投基金的投资效率,吸引更多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国资创投机构能够以更市场化的心态去投资,切实发挥国资创投的主力军作用。
当前,推动央企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大幕已开启,相信未来在国资创投的带领下,我国创投行业将迎来发展新机遇。(安 宁)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上述政策措施也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创投17条”)的务实之举。
央企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不仅有利于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增加耐心资本供给;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国有资本加大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构建更加完善的创业和投资生态链,激活创投市场的活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从具体措施来看,新政将进一步激发国资创投的潜力和活力,带动科技创新产业的协同发展,具体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推动国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更加适应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所谓“耐心资本”,是专注于长期的项目或投资活动,不以追求短期收益为首要目标,并对风险有较高承受力的资本。在创投领域,科技类企业的成长周期往往都很长,这就要求创投基金要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陪伴企业穿越周期,而不是在短期内兑现效益。
因此,此次发布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引导了央企设立创投基金的投资方向: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以具备硬科技实力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要投资标的,长期支持陪伴科技创新企业成长壮大。更重要的是,明确了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最长可到15年,较一般股权投资基金延长近一倍,高度契合了早期科创企业的成长周期。
另一方面,健全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国资创投中来,提升行业活力。
近年来,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红线”下,国资创投在考核机制和容错机制方面,都与市场化有一定的距离。今年以来,随着国资创投改革步伐的加快,关于健全国资创投的容错机制、考核机制等话题成为业内讨论的热点。
今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创投17条”首次明确提出,“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并明确“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这一政策信号为探索容错机制提供了重要指引。
此次发布的政策措施也是对“创投17条”的进一步落实,明确了“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合理容忍正常投资风险,根据投资策略合理确定风险容忍度,设置容错率,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基金,可设置较高容错率”。
健全合理的考核机制和容错机制,有助于提高国资创投基金的投资效率,吸引更多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国资创投机构能够以更市场化的心态去投资,切实发挥国资创投的主力军作用。
当前,推动央企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大幕已开启,相信未来在国资创投的带领下,我国创投行业将迎来发展新机遇。(安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