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002476.SZ)控股股东、实控人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情况承诺函

智通财经

1周前

1、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过所持宝莫股份的股份。

智通财经APP讯,宝莫股份(002476.SZ)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小林、韩明夫妇于2024年12月13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过所持宝莫股份的股份。2、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宝莫股份的股份,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3、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本人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宝莫股份的股份,则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宝莫股份所有,同时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1、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过所持宝莫股份的股份。

智通财经APP讯,宝莫股份(002476.SZ)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小林、韩明夫妇于2024年12月13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过所持宝莫股份的股份。2、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宝莫股份的股份,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3、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本人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宝莫股份的股份,则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宝莫股份所有,同时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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