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缴存人家庭(本人及配偶,下同)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原则上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计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被政府征收或回购,借款人已结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经法院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已退回提取用于该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的;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因其他原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人已结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并退回提取用于该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的;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借款人离异后,贷款所购住房归属原配偶的。
来源: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近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缴存人家庭(本人及配偶,下同)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原则上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计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被政府征收或回购,借款人已结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经法院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已退回提取用于该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的;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因其他原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人已结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并退回提取用于该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的;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借款人离异后,贷款所购住房归属原配偶的。
来源: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