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源环境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兴源环境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与宁波锦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奉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155,380,732股股份转让给锦奉科技,占公司总股本的10%。
同日,新投集团与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丰科技”)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解除表决权委托安排,同时新投集团与锦奉科技签署相应《表决权放弃协议》,承诺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放弃剩余213,824,997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13.76%。
同时,锦奉科技与上海天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倚道新弘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弘18号”)、上海天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倚道晨雨传祺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晨雨传祺贰号”)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新弘18号、晨雨传祺与锦奉科技拟行使的表决权保持一致意见,一致行动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弘18号、晨雨传祺合计持有公司7067.8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锦奉科技将直接持有公司193,894,6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其一致行动人新弘18号、晨雨传祺持有公司7067.8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5%。锦奉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64,573,4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3%。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锦奉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编辑:赵凡
11月5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源环境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兴源环境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与宁波锦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奉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155,380,732股股份转让给锦奉科技,占公司总股本的10%。
同日,新投集团与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丰科技”)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解除表决权委托安排,同时新投集团与锦奉科技签署相应《表决权放弃协议》,承诺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放弃剩余213,824,997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13.76%。
同时,锦奉科技与上海天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倚道新弘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弘18号”)、上海天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倚道晨雨传祺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晨雨传祺贰号”)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新弘18号、晨雨传祺与锦奉科技拟行使的表决权保持一致意见,一致行动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弘18号、晨雨传祺合计持有公司7067.8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锦奉科技将直接持有公司193,894,6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其一致行动人新弘18号、晨雨传祺持有公司7067.8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5%。锦奉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64,573,4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3%。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锦奉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编辑:赵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