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10月25日晚间公告,公司与新疆顺安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将广汇能源所持100%股权全资子公司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40%股权(包括通过伊吾能源开发公司持续合法享有淖毛湖东部煤矿矿业权权益)以现金方式转让给新疆顺安能源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股权转让价款为20.49亿元。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广汇能源表示,是基于煤炭、煤化工产业一体化发展需求,依托双方各自优势,旨通过强强联合,共同加速推进淖毛湖东部煤矿开发进度及加大资源就地转化增量,兼具了经济、社会双重效益,切实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顺安能源后期具有在区域投建煤化工项目的规划设想,若实际推行,或将可能与公司继续延续从上游煤炭资源开发到下游市场消纳的链条式战略合作。
据了解,伊吾能源开发公司所属核心资产为新疆伊吾县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简称“东部煤矿”)勘探探矿权,东部煤矿位于伊吾县淖毛湖煤田东部区域,分为东一号矿井和东二号煤矿,勘查面积140.68平方公里,保有资源储量31.08亿吨,原煤挥发分为38%~45%,平均发热量为5000~5500大卡,焦油产率10.72%,煤类以41号长焰煤为主,是优质的火力发电和煤化工用煤,也可做工业锅炉用煤及民用煤。
目前,东部煤矿的建设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基于区域煤炭行业发展新形势及良好的战略合作愿望,公司与顺安能源经友好协商一致,将强强联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加速推进淖毛湖东部煤矿开发进度从人员配备、手续办理及运营管理等各方面实现紧密合作。
同时,广汇能源目前拥有的煤炭资源均位于新疆吐哈煤田的淖毛湖矿区,煤炭除外销全国范围内的哈密周边市场、甘肃、河西走廊市场及云贵川渝市场等市场之外,还内保供应自有煤化工项目。
广汇能源表示,公司与顺安能源基于各自产业优势,均在积极寻求资源禀赋所给予的额外经济价值及合作契机。顺安能源未来具有在区域投建煤化工项目的规划设想,实际若推行可有效扩增区域煤炭市场容量即可就地消纳增量煤炭。
协议双方所持共同良好的战略合作愿景,未来在区域内将持续推动煤炭、煤化工一体化产业链发展,切实助力新疆全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的提升及加速带动区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8,757.24万元,负债总额8,671.47万元,净资产40,085.7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43.0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资产总额47,706.59万元,负债总额8,664.98万元,净资产39,041.61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1,044.16万元。(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