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了!券商前员工炒股,损失近100万

中国证券报

2个月前

中国证监会官网近日披露一份出具给曹禕琛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显示,曹禕琛曾是开源证券的证券从业人员。2020年2月24日至2022年9月14日期间,曹禕琛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违规炒股,亏损770326.49元。

文件表示,调查过程中曹禕琛如实陈述,积极配合查处。证监会对曹禕琛处以20万元罚款。

违规炒股两年半亏损77万元
根据证监会出具给曹禕琛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曹禕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2月24日至2022年9月14日,曹禕琛是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
“许某鸣”证券账户于2004年6月开立于申万宏源证券上海黄浦区某营业部。2020年2月24日至2022年9月14日期间,曹禕琛控制使用前述“许某鸣”申万宏源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通过手机和家中电脑操作“许某鸣”证券账户,证券交易资金主要来源于证券账户内滚存收益,资金去向主要为曹禕琛个人银行账户。上述期间,“许某鸣”证券账户亏损770326.49元。
调查过程中曹禕琛如实陈述,积极配合查处。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资料、交易记录、相关银行账户及银行流水、相关凭证、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证监会决定,对曹禕琛处以20万元罚款。
图片
来源:证监会官网
监管频频对违规炒股“亮剑”
据悉,今年以来,已有多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受到监管处罚。
例如,今年2月,证监会披露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了长城证券原副总裁韩飞违规买卖股票案的调查、审理结果。最终责令韩飞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5868.49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违规炒股巨额亏损的案例也不少见。
例如,据天津证监局官网3月底发文,平安证券天津分公司前财富经理边书元在职期间利用自有资金及他人资金,控制使用他人平安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合计交易金额3.2亿元、亏损474.05万元,被处以10万元罚款。
今年6月,重庆证监局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曾于西南证券重庆潼南证券营业部投资顾问助理、高级投资顾问的何希在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间,通过控制、使用两个账户,违规交易金额分别达16702.12万元和8344.7万元,总计亏损超过百万元。
《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证券报记者7月份从业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收集整理了近年来证券从业人员行贿犯罪、违规炒股相关案例,并在业内进行了通报,以落实证监会资本市场行贿行为综合惩戒机制和依法从严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工作部署,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中证协此次通报了六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及七起违规参与股票交易的案例。中证协要求,各公司以案为鉴,发挥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持续强化从业人员品行要求,督促从业人员坚守合规底线、诚信合规执业,促进构建风清气正的证券行业生态。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层面对维护市场公正、透明和法治精神的坚定承诺。案例的通报是对整个行业敲响的一次警钟,提醒每一位从业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底线。这种做法有助于在行业内营造重视合规、追求诚信的文化氛围,促进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证监会官网近日披露一份出具给曹禕琛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显示,曹禕琛曾是开源证券的证券从业人员。2020年2月24日至2022年9月14日期间,曹禕琛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违规炒股,亏损770326.49元。

文件表示,调查过程中曹禕琛如实陈述,积极配合查处。证监会对曹禕琛处以20万元罚款。

违规炒股两年半亏损77万元
根据证监会出具给曹禕琛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曹禕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2月24日至2022年9月14日,曹禕琛是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
“许某鸣”证券账户于2004年6月开立于申万宏源证券上海黄浦区某营业部。2020年2月24日至2022年9月14日期间,曹禕琛控制使用前述“许某鸣”申万宏源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通过手机和家中电脑操作“许某鸣”证券账户,证券交易资金主要来源于证券账户内滚存收益,资金去向主要为曹禕琛个人银行账户。上述期间,“许某鸣”证券账户亏损770326.49元。
调查过程中曹禕琛如实陈述,积极配合查处。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资料、交易记录、相关银行账户及银行流水、相关凭证、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证监会决定,对曹禕琛处以20万元罚款。
图片
来源:证监会官网
监管频频对违规炒股“亮剑”
据悉,今年以来,已有多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受到监管处罚。
例如,今年2月,证监会披露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了长城证券原副总裁韩飞违规买卖股票案的调查、审理结果。最终责令韩飞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5868.49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违规炒股巨额亏损的案例也不少见。
例如,据天津证监局官网3月底发文,平安证券天津分公司前财富经理边书元在职期间利用自有资金及他人资金,控制使用他人平安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合计交易金额3.2亿元、亏损474.05万元,被处以10万元罚款。
今年6月,重庆证监局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曾于西南证券重庆潼南证券营业部投资顾问助理、高级投资顾问的何希在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间,通过控制、使用两个账户,违规交易金额分别达16702.12万元和8344.7万元,总计亏损超过百万元。
《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证券报记者7月份从业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收集整理了近年来证券从业人员行贿犯罪、违规炒股相关案例,并在业内进行了通报,以落实证监会资本市场行贿行为综合惩戒机制和依法从严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工作部署,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中证协此次通报了六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及七起违规参与股票交易的案例。中证协要求,各公司以案为鉴,发挥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持续强化从业人员品行要求,督促从业人员坚守合规底线、诚信合规执业,促进构建风清气正的证券行业生态。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层面对维护市场公正、透明和法治精神的坚定承诺。案例的通报是对整个行业敲响的一次警钟,提醒每一位从业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底线。这种做法有助于在行业内营造重视合规、追求诚信的文化氛围,促进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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