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开投资拟发行15亿元公司债,公开招标3家承销商

东方财富网

3周前

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为目的,设定发行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以相关审批部分审批通过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组建承销队、负责余额包销。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3日,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拟选取3家证券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承销商,其中1家为牵头主承销商,另外2家为联席主承销商。有意者可在10月14日9时30分前投递标书。

郑州经开投资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规模15亿元公司债,期限不超过5年,承销费为一次性1‰(含存续期管理费等)。

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为目的,设定发行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以相关审批部分审批通过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组建承销队、负责余额包销。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设计编制、制作公司债券全套申报材料、申报、获批、市场询价、发行承销(余额包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

2.2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公司债券承销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

2.3 2021年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为BBB类及以上等级的券商(含母公司达标的券商);

2.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为目的,设定发行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以相关审批部分审批通过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组建承销队、负责余额包销。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3日,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拟选取3家证券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承销商,其中1家为牵头主承销商,另外2家为联席主承销商。有意者可在10月14日9时30分前投递标书。

郑州经开投资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规模15亿元公司债,期限不超过5年,承销费为一次性1‰(含存续期管理费等)。

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为目的,设定发行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以相关审批部分审批通过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组建承销队、负责余额包销。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设计编制、制作公司债券全套申报材料、申报、获批、市场询价、发行承销(余额包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

2.2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公司债券承销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

2.3 2021年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为BBB类及以上等级的券商(含母公司达标的券商);

2.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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