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天前

一、住房套数认定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购房地人民政府负责住房套数查询登记部门或认定责任部门查询的结果为准(有效期一个月)。

据悉,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住房套数、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一、住房套数认定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购房地人民政府负责住房套数查询登记部门或认定责任部门查询的结果为准(有效期一个月)。非住宅用途不动产及宅基地不计入住房套数。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中已结清或未结清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记录,均不计入住房套数。

二、贷款次数认定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记录的贷款次数及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有效期一个月)。

三、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购房地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四、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购房地有1套住房的;或在购房地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购房地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五、不予公积金贷款情形。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购房地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来源: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住房套数认定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购房地人民政府负责住房套数查询登记部门或认定责任部门查询的结果为准(有效期一个月)。

据悉,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住房套数、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一、住房套数认定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购房地人民政府负责住房套数查询登记部门或认定责任部门查询的结果为准(有效期一个月)。非住宅用途不动产及宅基地不计入住房套数。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中已结清或未结清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记录,均不计入住房套数。

二、贷款次数认定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记录的贷款次数及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有效期一个月)。

三、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购房地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四、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购房地有1套住房的;或在购房地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购房地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五、不予公积金贷款情形。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购房地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来源: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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