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688221.SH):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借款及担保

格隆汇

1周前

格隆汇10月10日丨前沿生物(688221.SH)公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前沿建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瓴)持有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前沿)100%股权;并以四川前沿为投资主体,在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投资建设了高端多肽原料药生产基地。

格隆汇10月10日丨前沿生物(688221.SH)公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前沿建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瓴)持有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前沿)100%股权;并以四川前沿为投资主体,在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投资建设了高端多肽原料药生产基地。

为聚焦主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在锁定四川前沿为公司未来原料药委托生产方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上海建瓴70%股权转让给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控股子公司昌都市瑞乐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瑞乐康),2024年8月,前沿生物、上海建瓴与多瑞医药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就上海建瓴70%股权转让事项达成意向。

2024年10月,前沿生物、上海建瓴、四川前沿、瑞乐康、多瑞医药共同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收购方在购买标的股权的同时,承担向前沿生物归还股东借款及解除其贷款担保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瑞乐康将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向四川前沿提供资金以偿还四川前沿对公司的借款本息,合计金额为27,096.14万元,其中上海建瓴70%股权转让对价款为7,700.00万元,四川前沿向公司偿还借款本息余额合计19,396.14万元。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现金流。

前沿生物向四川前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收购方实际控制人多瑞医药承诺,如瑞乐康未能促使前沿生物对四川前沿银行贷款的担保于2024年12月31日前解除,则前沿生物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多瑞医药配合公司完成已受让股权的返还手续。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至公司担保解除前,如触发担保责任公司有权向多瑞医药追偿。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上海建瓴30%股权,通过上海建瓴间接持有四川前沿30%股权,上海建瓴及四川前沿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海建瓴和四川前沿认定为关联方。前述对四川前沿的担保及借款将被动成为对关联方的担保及借款。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格隆汇10月10日丨前沿生物(688221.SH)公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前沿建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瓴)持有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前沿)100%股权;并以四川前沿为投资主体,在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投资建设了高端多肽原料药生产基地。

格隆汇10月10日丨前沿生物(688221.SH)公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前沿建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瓴)持有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前沿)100%股权;并以四川前沿为投资主体,在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投资建设了高端多肽原料药生产基地。

为聚焦主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在锁定四川前沿为公司未来原料药委托生产方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上海建瓴70%股权转让给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控股子公司昌都市瑞乐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瑞乐康),2024年8月,前沿生物、上海建瓴与多瑞医药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就上海建瓴70%股权转让事项达成意向。

2024年10月,前沿生物、上海建瓴、四川前沿、瑞乐康、多瑞医药共同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收购方在购买标的股权的同时,承担向前沿生物归还股东借款及解除其贷款担保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瑞乐康将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向四川前沿提供资金以偿还四川前沿对公司的借款本息,合计金额为27,096.14万元,其中上海建瓴70%股权转让对价款为7,700.00万元,四川前沿向公司偿还借款本息余额合计19,396.14万元。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现金流。

前沿生物向四川前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收购方实际控制人多瑞医药承诺,如瑞乐康未能促使前沿生物对四川前沿银行贷款的担保于2024年12月31日前解除,则前沿生物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多瑞医药配合公司完成已受让股权的返还手续。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至公司担保解除前,如触发担保责任公司有权向多瑞医药追偿。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上海建瓴30%股权,通过上海建瓴间接持有四川前沿30%股权,上海建瓴及四川前沿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海建瓴和四川前沿认定为关联方。前述对四川前沿的担保及借款将被动成为对关联方的担保及借款。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展开
打开“财经头条”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最新评论

参与讨论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