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IPO丨新黎明IPO按下“暂停键”!过会1年未提交注册,此前分红逾6800万元

时代投研

6个月前

问询回复显示,2020—2023年上半年各期末,新黎明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08%、53.98%、51.83%、119.58%,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来源丨时代投研

作者丨陆海

编辑丨李乾韬

又一家主板IPO企业被按下“暂停键”。

上交所官网显示,防爆灯具生产商——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黎明”)已于2023年6月2日过会,迄今1年仍未提交注册。2024年3月31日,因财务资料未及时更新,新黎明IPO进程被按下“暂停键”。

时代商学院发现,2020—2022年(下称“报告期”),新黎明虽然营收和净利润持续上升,但是毛利率却出现下滑。另外,报告期各期末,其应收账款占营收的比重不断上升,上交所质疑其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需注意的是,新黎明在报告期内累计大手笔分红逾6800万元后,却欲募资补充流动性。

6月5日、6日,就公司盈利能力、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恶化、先分红后欲募资补流等问题,时代商学院向新黎明分别发函、致电询问。截至发稿,对方仍未作回复。

原材料涨价毛利率下滑

招股书显示,新黎明主要从事厂用防爆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不同行业内具备特殊生产环境的客户提供高等级防爆电器产品。按照产品类别分类,2022年,防爆电器、防爆灯具、防爆管件、三防产品、智能防爆设备占其营收的比重分别为36.47%、21.04%、20.79%、10.83%、6.11%。

从销售额来看,新黎明在全国厂用防爆电器生产企业中名列前茅。招股书显示,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防爆电器分会的统计,公司销售额在全国厂用防爆电器生产企业中排名全国第2位,市场占有率较高。

报告期内,新黎明的营收和净利润逐年上升。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新黎明的营收分别为6.37亿元、7.19亿元、8.35亿元,其间累计增长31.08%;净利润分别为8048.13万元、9370.05万元、1.16亿元,其间累计增长43.64%。2023年一季度,新黎明的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1.51亿元、1668.3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6.65%、28.77%。

不过,报告期内新黎明的毛利率持续下滑,且被同行反超。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新黎明的毛利率分别为54.48%、53.41%、49.90%,其间累计下降4.58个百分点。新黎明将华荣股份(603855.SH)、海洋王(002724.SZ)、电光科技(002730.SZ)列为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同行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53.52%、55.49%、54.18%,基本保持稳定,且对新黎明实现“反超”。

对于毛利率下滑的原因,新黎明在招股书中表示,主要是受到金属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升的影响。另外,其毛利率较高的防爆灯具、防爆管件收入增速较慢也拖了毛利率的“后腿”。

应收账款大增,上交所质疑放宽信用政策

需注意的是,新黎明营收持续增长或与放宽信用政策有关。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新黎明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13亿元、3.88亿元、4.33亿元,其间累计增长38.34%。同期末,新黎明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5.55亿元、6.28亿元、7.14亿元,即应收账款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6.39%、61.82%、60.61%。

同时,新黎明应收账款余额占营收的比例也不断上升。问询回复显示,2020—2023年上半年各期末,新黎明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08%、53.98%、51.83%、119.58%,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应收账款余额过高,一方面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现金流,另一方面还可能造成坏账风险,对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新黎明的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810.07万元、1303.89万元、1225.8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分别为670.84万元、1043.26万元、1084.75万元,占比分别为82.81%、80.01%、88.49%。

此外,新黎明的账龄结构还不断恶化。问询回复显示,2020—2023年上半年各期末,该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83.37%、79.86%、77.73%、78.65%,总体呈下降趋势。对此,新黎明在问询回复中称,主要因为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客户增多后回款管理难度上升,且近年来,客户更为关注自身资金盈余与储备管理,回款速度变慢。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则有所提升。同期末,新黎明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22.57%、24.22%、27.63%、28.46%,呈持续上升趋势。

对于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账龄结构恶化等问题,上交所质疑其存在主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对此,新黎明回复称,该公司不存在主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累计分红6800万元

此前,企业先分红后募资的做法饱受市场诟病。因此,4月30日,沪深交易所已将突击“清仓式”分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之中。

时代商学院发现,新黎明也存在先分红后募资的问题。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新黎明的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2051.73万元、2051.73万元、2735.64万元,累计分红金额达到6839.1万元。同期,其净利润累计为2.90亿元,由此计算,报告期三年,新黎明累计分红金额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3.60%。

其中,过半的分红或落入其实控人郑振晓的口袋。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5月24日),郑振晓合计控制新黎明56.82%的股份。由此计算,报告期内郑振晓累计收到分红金额达到3885.9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坚持分红的同时,新黎明的偿债能力不及同行。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新黎明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61倍、1.45倍、1.4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35倍、1.20倍、1.21倍;同期末,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3.06倍、2.92倍、2.52倍,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62倍、2.48倍、2.21倍,均远高于新黎明。同期末,新黎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38%、47.78%、47.30%,而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29.92%、31.96%、35.95%,均低于新黎明。

此外,在连年分红之后,新黎明还欲募资补充流动性。招股书显示,新黎明此次IPO拟募资5.58亿元,其中1.6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比29.75%,仅次于新建防爆电器、防爆灯具等产品及研发检测中心项目(2.91亿元)。

(全文2083字)



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时代商学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代商学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问询回复显示,2020—2023年上半年各期末,新黎明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08%、53.98%、51.83%、119.58%,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来源丨时代投研

作者丨陆海

编辑丨李乾韬

又一家主板IPO企业被按下“暂停键”。

上交所官网显示,防爆灯具生产商——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黎明”)已于2023年6月2日过会,迄今1年仍未提交注册。2024年3月31日,因财务资料未及时更新,新黎明IPO进程被按下“暂停键”。

时代商学院发现,2020—2022年(下称“报告期”),新黎明虽然营收和净利润持续上升,但是毛利率却出现下滑。另外,报告期各期末,其应收账款占营收的比重不断上升,上交所质疑其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需注意的是,新黎明在报告期内累计大手笔分红逾6800万元后,却欲募资补充流动性。

6月5日、6日,就公司盈利能力、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恶化、先分红后欲募资补流等问题,时代商学院向新黎明分别发函、致电询问。截至发稿,对方仍未作回复。

原材料涨价毛利率下滑

招股书显示,新黎明主要从事厂用防爆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不同行业内具备特殊生产环境的客户提供高等级防爆电器产品。按照产品类别分类,2022年,防爆电器、防爆灯具、防爆管件、三防产品、智能防爆设备占其营收的比重分别为36.47%、21.04%、20.79%、10.83%、6.11%。

从销售额来看,新黎明在全国厂用防爆电器生产企业中名列前茅。招股书显示,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防爆电器分会的统计,公司销售额在全国厂用防爆电器生产企业中排名全国第2位,市场占有率较高。

报告期内,新黎明的营收和净利润逐年上升。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新黎明的营收分别为6.37亿元、7.19亿元、8.35亿元,其间累计增长31.08%;净利润分别为8048.13万元、9370.05万元、1.16亿元,其间累计增长43.64%。2023年一季度,新黎明的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1.51亿元、1668.3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6.65%、28.77%。

不过,报告期内新黎明的毛利率持续下滑,且被同行反超。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新黎明的毛利率分别为54.48%、53.41%、49.90%,其间累计下降4.58个百分点。新黎明将华荣股份(603855.SH)、海洋王(002724.SZ)、电光科技(002730.SZ)列为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同行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53.52%、55.49%、54.18%,基本保持稳定,且对新黎明实现“反超”。

对于毛利率下滑的原因,新黎明在招股书中表示,主要是受到金属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升的影响。另外,其毛利率较高的防爆灯具、防爆管件收入增速较慢也拖了毛利率的“后腿”。

应收账款大增,上交所质疑放宽信用政策

需注意的是,新黎明营收持续增长或与放宽信用政策有关。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新黎明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13亿元、3.88亿元、4.33亿元,其间累计增长38.34%。同期末,新黎明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5.55亿元、6.28亿元、7.14亿元,即应收账款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6.39%、61.82%、60.61%。

同时,新黎明应收账款余额占营收的比例也不断上升。问询回复显示,2020—2023年上半年各期末,新黎明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08%、53.98%、51.83%、119.58%,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应收账款余额过高,一方面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现金流,另一方面还可能造成坏账风险,对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新黎明的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810.07万元、1303.89万元、1225.8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分别为670.84万元、1043.26万元、1084.75万元,占比分别为82.81%、80.01%、88.49%。

此外,新黎明的账龄结构还不断恶化。问询回复显示,2020—2023年上半年各期末,该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83.37%、79.86%、77.73%、78.65%,总体呈下降趋势。对此,新黎明在问询回复中称,主要因为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客户增多后回款管理难度上升,且近年来,客户更为关注自身资金盈余与储备管理,回款速度变慢。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则有所提升。同期末,新黎明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22.57%、24.22%、27.63%、28.46%,呈持续上升趋势。

对于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账龄结构恶化等问题,上交所质疑其存在主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对此,新黎明回复称,该公司不存在主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累计分红6800万元

此前,企业先分红后募资的做法饱受市场诟病。因此,4月30日,沪深交易所已将突击“清仓式”分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之中。

时代商学院发现,新黎明也存在先分红后募资的问题。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新黎明的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2051.73万元、2051.73万元、2735.64万元,累计分红金额达到6839.1万元。同期,其净利润累计为2.90亿元,由此计算,报告期三年,新黎明累计分红金额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3.60%。

其中,过半的分红或落入其实控人郑振晓的口袋。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5月24日),郑振晓合计控制新黎明56.82%的股份。由此计算,报告期内郑振晓累计收到分红金额达到3885.9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坚持分红的同时,新黎明的偿债能力不及同行。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新黎明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61倍、1.45倍、1.4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35倍、1.20倍、1.21倍;同期末,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3.06倍、2.92倍、2.52倍,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62倍、2.48倍、2.21倍,均远高于新黎明。同期末,新黎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38%、47.78%、47.30%,而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29.92%、31.96%、35.95%,均低于新黎明。

此外,在连年分红之后,新黎明还欲募资补充流动性。招股书显示,新黎明此次IPO拟募资5.58亿元,其中1.6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比29.75%,仅次于新建防爆电器、防爆灯具等产品及研发检测中心项目(2.91亿元)。

(全文2083字)



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时代商学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代商学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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