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11月上旬,重点统计钢铁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钢材库存量1366万吨,环比上一旬增加2万吨,增长0.1%;比年初增加130万吨,增长10.5%;比上月同旬减少107万吨,下降7.3%;比去年同旬减少103万吨,下降7.0%,比前年同旬减少306万吨,下降18.3%(见图1)。
二、分地区情况
11月上旬六大地区中,东北、华北、西南地区重点企业钢材库存较上一旬有所下降,其它地区均有所增长(见图2、表1),具体情况为:
东北地区钢材库存减少5万吨(-2.9%),降幅未超过5%。华北地区钢材库存减少16万吨(-4.1%),降幅未超过5%。其中,山西省库存减少11万吨(-8.9%),内蒙古自治区库存减少5万吨(-7.4%),天津市库存减少2万吨(-6.5%);此外,河北省库存增加2万吨(+1.2%)。
西南地区钢材库存减少3万吨(-3.7%),降幅未超过5%。其中,云南省库存减少2万吨(-4.5%),重庆市库存减少1万吨(-16.7%)。
华东地区库存增加14万吨(+2.9%),增幅未超过5%。其中,江苏省库存增加15万吨(+4.9%),安徽省库存增加3万吨(+17.6%),江西省库存增加6万吨(+25.0%);此外,福建省库存减少8万吨(-22.9%)。
西北地区钢材库存增加2万吨(+2.9%),增幅未超过5%。其中,甘肃省库存增加3万吨(+9.7%),新疆自治区库存增加2万吨(+15.4%);此外,陕西省库存减少3万吨(-18.8%)。
中南地区钢材库存增加10万吨(+6.0%),主要与湖北省库存增加6万吨(+24.0%),湖南省库存增加5万吨(+13.5%)有关;此外,河南省库存减少2万吨(-5.4%)。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信息统计部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