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卖假冒伪劣化肥不断翻新手法,别被化肥“忽悠团”忽悠了

农财网农化宝典

2周前

一名食药环领域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我国在化肥领域的法制建设稳步推进,种子、农药、饲料等都有了针对性的相关法规,但暂时还没有专门针对化肥制定的法规。

夏收、夏种、夏管的“三夏”时节是每年农忙关键期之一。在此时节,“忽悠团”却瞄准化肥,将其作为行骗盈利的工具。他们通过冒充专家、送礼请饭、借“订单农业”之名等手段,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导致农户上当、农业生产受损。
今年成都专案组查获假化肥现场。

为卖假冒伪劣化肥不断翻新手法

——送礼送酒请吃饭,想方设法骗消费者进套。今年夏管时节,湖北省通城县查获一起非法销售伪劣化肥案。据了解,该犯罪团伙通过免费请吃饭、买肥料送白酒等手段,吸引有化肥购买意愿的农户前来“听课”,诱惑他们购买所谓的“新型肥料”。而他们口中效果好又便宜的“新型肥料”,其实是对农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的伪劣产品。
——借“订单农业”名义生产销售劣质肥料。今年7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等部门公布5件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的典型案例。其中的一件生产销售劣质肥料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化肥经营门店推介,与多名果农签订脐橙采购合同,将劣质肥料产品销售给果农用于种植脐橙,致使脐橙树大量落叶落果,果农遭受损失。
——冒充专家饰演讲师,所谓教授仅有小学学历。今年上半年,公安部公布多起化肥“忽悠团”售假典型案例。有的犯罪团伙分别饰演讲师、销售员等不同“角色”,有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小学文凭,却冒充大学讲师授课。这些化肥“忽悠团”连“吹”带“骗”,编造身份假扮专家都是为了吹嘘假劣化肥产品功效、性能。

化肥“忽悠团”为何难治

假冒伪劣化肥隐蔽性强,从购买到被识破周期长。农户往往在备耕时节就会提前购置一年的化肥,而等到农作物成熟才能发现化肥成效如何,“忽悠团”正是利用这一时间差。在上述案例中有一名种田30多年的老农民,被假专家骗着买了12吨劣质肥料,到发现这种肥料肥效差、效力短时,已经过去数月。
有的“忽悠团”跨省流动作案,“打一枪换个地方”。一名处理过相关案件的办案民警介绍,有的化肥“忽悠团”成员来自多个省份,通过走家串户进村流窜作案。他们在销售农资时,往往线上联系后直接送达,没有开具任何票据,存在取证难、监管难的问题。
缺乏针对化肥领域的相关法规,惩戒手段有待完善。一名食药环领域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我国在化肥领域的法制建设稳步推进,种子、农药、饲料等都有了针对性的相关法规,但暂时还没有专门针对化肥制定的法规。所以,在对化肥“忽悠团”等进行打击时,有时只能归于行政处罚范畴,难以进行有效的刑事打击。

禁绝“忽悠团”需用好行业监督

今年,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行动,对化肥“忽悠团”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起到较好的效果。为了更好地保护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业内人士建议,在用好大数据手段加强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治效能,营造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农机手将化肥装入农业机械设备中 王松 摄
尤其是春耕备耕、“三夏”时节,农户集中购买农资的时间短,应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网络巡查,加强对农资营销的执法监督。尽可能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提高农资制假售假者的违法犯罪成本。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万云峰等人建议,一些企业和行业协会对于市场信息了解较多,可以发挥他们熟悉市场的优势,协同参与市场监督工作。此外,还可通过农业合作社、乡镇网格化管理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未经许可进村推销的“忽悠团”及时上报。


源丨半月谈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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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食药环领域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我国在化肥领域的法制建设稳步推进,种子、农药、饲料等都有了针对性的相关法规,但暂时还没有专门针对化肥制定的法规。

夏收、夏种、夏管的“三夏”时节是每年农忙关键期之一。在此时节,“忽悠团”却瞄准化肥,将其作为行骗盈利的工具。他们通过冒充专家、送礼请饭、借“订单农业”之名等手段,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导致农户上当、农业生产受损。
今年成都专案组查获假化肥现场。

为卖假冒伪劣化肥不断翻新手法

——送礼送酒请吃饭,想方设法骗消费者进套。今年夏管时节,湖北省通城县查获一起非法销售伪劣化肥案。据了解,该犯罪团伙通过免费请吃饭、买肥料送白酒等手段,吸引有化肥购买意愿的农户前来“听课”,诱惑他们购买所谓的“新型肥料”。而他们口中效果好又便宜的“新型肥料”,其实是对农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的伪劣产品。
——借“订单农业”名义生产销售劣质肥料。今年7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等部门公布5件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的典型案例。其中的一件生产销售劣质肥料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化肥经营门店推介,与多名果农签订脐橙采购合同,将劣质肥料产品销售给果农用于种植脐橙,致使脐橙树大量落叶落果,果农遭受损失。
——冒充专家饰演讲师,所谓教授仅有小学学历。今年上半年,公安部公布多起化肥“忽悠团”售假典型案例。有的犯罪团伙分别饰演讲师、销售员等不同“角色”,有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小学文凭,却冒充大学讲师授课。这些化肥“忽悠团”连“吹”带“骗”,编造身份假扮专家都是为了吹嘘假劣化肥产品功效、性能。

化肥“忽悠团”为何难治

假冒伪劣化肥隐蔽性强,从购买到被识破周期长。农户往往在备耕时节就会提前购置一年的化肥,而等到农作物成熟才能发现化肥成效如何,“忽悠团”正是利用这一时间差。在上述案例中有一名种田30多年的老农民,被假专家骗着买了12吨劣质肥料,到发现这种肥料肥效差、效力短时,已经过去数月。
有的“忽悠团”跨省流动作案,“打一枪换个地方”。一名处理过相关案件的办案民警介绍,有的化肥“忽悠团”成员来自多个省份,通过走家串户进村流窜作案。他们在销售农资时,往往线上联系后直接送达,没有开具任何票据,存在取证难、监管难的问题。
缺乏针对化肥领域的相关法规,惩戒手段有待完善。一名食药环领域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我国在化肥领域的法制建设稳步推进,种子、农药、饲料等都有了针对性的相关法规,但暂时还没有专门针对化肥制定的法规。所以,在对化肥“忽悠团”等进行打击时,有时只能归于行政处罚范畴,难以进行有效的刑事打击。

禁绝“忽悠团”需用好行业监督

今年,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行动,对化肥“忽悠团”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起到较好的效果。为了更好地保护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业内人士建议,在用好大数据手段加强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治效能,营造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农机手将化肥装入农业机械设备中 王松 摄
尤其是春耕备耕、“三夏”时节,农户集中购买农资的时间短,应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网络巡查,加强对农资营销的执法监督。尽可能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提高农资制假售假者的违法犯罪成本。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万云峰等人建议,一些企业和行业协会对于市场信息了解较多,可以发挥他们熟悉市场的优势,协同参与市场监督工作。此外,还可通过农业合作社、乡镇网格化管理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未经许可进村推销的“忽悠团”及时上报。


源丨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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