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特别严重,5家新增!最新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定结果曝光

医药慧

1周前

第10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来源于11个评级省份,其中,四川最多,共对6家企业进行了评级;云南和山东次之,都对5家企业进行了评级;江苏对3家企业进行了评级,排在第三。

今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了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第10期)。

评定结果显示,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共有28家企业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其中,评定结果为“特别严重”的企业4家,评定结果为“严重”的企业24家

评定结果为“特别严重”的企业分别是:四川倍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润泽远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集业药品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梳理,第10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来源于11个评级省份,其中,四川最多,共对6家企业进行了评级;云南和山东次之,都对5家企业进行了评级;江苏对3家企业进行了评级,排在第三。

另外,有5家企业标注为新增,分别是:江苏康生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冯了性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普天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据了解,价格招采信用评级主要依据行贿金额、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比如,单笔行贿1万元以上为“一般”,单笔行贿10万元以上为“中等”,单笔行贿30万元以上为“严重”,单笔行贿200万元以上为“特别严重”。

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可采取提醒告诫、提示风险、披露失信信息,直至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或全部药品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比如,对“严重”评级企业,采取取消涉案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对“特别严重”评级企业,采取取消其所有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

第10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来源于11个评级省份,其中,四川最多,共对6家企业进行了评级;云南和山东次之,都对5家企业进行了评级;江苏对3家企业进行了评级,排在第三。

今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了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第10期)。

评定结果显示,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共有28家企业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其中,评定结果为“特别严重”的企业4家,评定结果为“严重”的企业24家

评定结果为“特别严重”的企业分别是:四川倍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润泽远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集业药品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梳理,第10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来源于11个评级省份,其中,四川最多,共对6家企业进行了评级;云南和山东次之,都对5家企业进行了评级;江苏对3家企业进行了评级,排在第三。

另外,有5家企业标注为新增,分别是:江苏康生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冯了性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普天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据了解,价格招采信用评级主要依据行贿金额、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比如,单笔行贿1万元以上为“一般”,单笔行贿10万元以上为“中等”,单笔行贿30万元以上为“严重”,单笔行贿200万元以上为“特别严重”。

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可采取提醒告诫、提示风险、披露失信信息,直至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或全部药品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比如,对“严重”评级企业,采取取消涉案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对“特别严重”评级企业,采取取消其所有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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