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发文,共享单车、低空经济等统统“上保险”

财经早餐

中国证券报

1周前


金融监管总局网站4月25日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二十四条举措。分别从总体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以及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确定阶段主要目标
在总体要求方面,《指导意见》确立了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坚持系统观念、稳中求进,坚持示范引领、重点突破,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协同推进、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并分两个阶段确定了主要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比较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与管理机制得到优化,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强。
到2030年,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规模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认可度明显提升,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
提出九项重点工作任务
在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方面,《指导意见》从负债端提出九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服务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与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推进城乡建设节能降碳增效、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
其中,《指导意见》要求:
*持续推进绿色装备、材料以及软件等相关科技保险创新,为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使用运维等各环节提供风险保障。
*围绕绿色低碳科技领域,加快推进研发费用损失类、知识产权类、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类等科技保险发展。
*围绕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等发展,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地、人才建设等提供保险支持。
*支持“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推动我国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探索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险创新。
*探索开展矿山、土壤等生态修复责任保险。
*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提供保险保障,推动绿色低碳出行。
*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发展,为研发、制造、应用等环节提供保险保障。
*围绕低空经济、多式联运、绿色配送等领域提供适配的保险保障方案。
加强险资绿色投资支持
在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方面,《指导意见》从投资端提出三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完善绿色投资管理体系、强化保险资金绿色发展支持、加强绿色投资流程管理等。
比如,《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绿色债券配置,提高绿色产业投资力度。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积极运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绿色产业领域资产配置。
在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方面,《指导意见》聚焦保险机构,从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资源投入、提升风控能力、健全服务体系等四方面提出要求,确保绿色保险业务持续有效开展。
在工作保障方面,《指导意见》从加强监管引领、强化统计分析、推进行业协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宣传交流等五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对绿色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与保障力度。
来源:中国证券报



金融监管总局网站4月25日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二十四条举措。分别从总体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以及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确定阶段主要目标
在总体要求方面,《指导意见》确立了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坚持系统观念、稳中求进,坚持示范引领、重点突破,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协同推进、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并分两个阶段确定了主要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比较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与管理机制得到优化,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强。
到2030年,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规模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认可度明显提升,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
提出九项重点工作任务
在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方面,《指导意见》从负债端提出九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服务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与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推进城乡建设节能降碳增效、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
其中,《指导意见》要求:
*持续推进绿色装备、材料以及软件等相关科技保险创新,为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使用运维等各环节提供风险保障。
*围绕绿色低碳科技领域,加快推进研发费用损失类、知识产权类、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类等科技保险发展。
*围绕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等发展,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地、人才建设等提供保险支持。
*支持“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推动我国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探索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险创新。
*探索开展矿山、土壤等生态修复责任保险。
*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提供保险保障,推动绿色低碳出行。
*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发展,为研发、制造、应用等环节提供保险保障。
*围绕低空经济、多式联运、绿色配送等领域提供适配的保险保障方案。
加强险资绿色投资支持
在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方面,《指导意见》从投资端提出三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完善绿色投资管理体系、强化保险资金绿色发展支持、加强绿色投资流程管理等。
比如,《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绿色债券配置,提高绿色产业投资力度。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积极运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绿色产业领域资产配置。
在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方面,《指导意见》聚焦保险机构,从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资源投入、提升风控能力、健全服务体系等四方面提出要求,确保绿色保险业务持续有效开展。
在工作保障方面,《指导意见》从加强监管引领、强化统计分析、推进行业协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宣传交流等五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对绿色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与保障力度。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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