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让公共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

新华财经

2周前

《意见》还明确提出,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运营机构应公开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披露公共数据资源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新华财经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郝菁、孙广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10月10日,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印发以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就有章可循。各地区各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积极谋划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工作。

刘烈宏表示,国家数据局将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全国数据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意见》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制度文件,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指导。同时,一些具体的工作还需要更加细化明确的配套政策。例如,资源登记是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意见》明确,要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怎么操作,有什么程序和要求,也是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关心的问题,《意见》提出,适时制定授权运营管理规定。我们已经起草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一周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我们也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将出台。这就形成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规则体系。

二是加紧建立工作机制。《意见》要求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数据管理机构。目前,地方层面,各地数据管理机构陆续到位,大部分省(区、市)配套建设了数据发展促进中心,省市两级已有111个地方组建了数据集团,进一步理顺数据管理、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的关系。部委层面,不少部门也在陆续调整优化数据管理工作的职能和力量。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工作联系,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

三是协同推动重点领域先行突破。在市场需求大、数据资源多的行业和地区,加强数据资源的汇聚治理,推动供需对接、部省协同和区域协作,拓展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利用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围绕公共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强化政策保障,加大项目和经费支持力度,提高技术能力和安全水平,加快释放公共数据的要素价值。

“发布会后,我们还将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本月底将举办全国数据系统业务培训班,也会邀请有关部委和重点中央企业参加,共同推动《意见》落地见效。”刘烈宏说。

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多种模式,同时也面临规则程序不够明确、职责边界不够清晰、运营情况不够透明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把握不好,会影响公平竞争。目前,很多运营主体都非常希望参与到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工作中来,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和公平竞争受到广泛关注。

刘烈宏指出,《意见》明确提出要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并进行了针对性制度设计,对授权主体、运营机构、监管机制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明确授权主体的责任义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将授权运营纳入决策范围,明确什么数据可以授权、采取什么授权模式,对运营期限、退出机制作出明确限定,还要约定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规范运营机构的行为。包括要求运营机构要落实授权要求,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服务,严禁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特别是,要求运营机构不得通过与其他经营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实施垄断行为,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多维度监管。一方面,《意见》要求数据管理机构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监督运营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运营机构应公开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披露公共数据资源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尹杨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意见》还明确提出,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运营机构应公开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披露公共数据资源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新华财经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郝菁、孙广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10月10日,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印发以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就有章可循。各地区各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积极谋划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工作。

刘烈宏表示,国家数据局将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全国数据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意见》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制度文件,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指导。同时,一些具体的工作还需要更加细化明确的配套政策。例如,资源登记是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意见》明确,要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怎么操作,有什么程序和要求,也是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关心的问题,《意见》提出,适时制定授权运营管理规定。我们已经起草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一周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我们也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将出台。这就形成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规则体系。

二是加紧建立工作机制。《意见》要求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数据管理机构。目前,地方层面,各地数据管理机构陆续到位,大部分省(区、市)配套建设了数据发展促进中心,省市两级已有111个地方组建了数据集团,进一步理顺数据管理、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的关系。部委层面,不少部门也在陆续调整优化数据管理工作的职能和力量。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工作联系,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

三是协同推动重点领域先行突破。在市场需求大、数据资源多的行业和地区,加强数据资源的汇聚治理,推动供需对接、部省协同和区域协作,拓展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利用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围绕公共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强化政策保障,加大项目和经费支持力度,提高技术能力和安全水平,加快释放公共数据的要素价值。

“发布会后,我们还将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本月底将举办全国数据系统业务培训班,也会邀请有关部委和重点中央企业参加,共同推动《意见》落地见效。”刘烈宏说。

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多种模式,同时也面临规则程序不够明确、职责边界不够清晰、运营情况不够透明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把握不好,会影响公平竞争。目前,很多运营主体都非常希望参与到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工作中来,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和公平竞争受到广泛关注。

刘烈宏指出,《意见》明确提出要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并进行了针对性制度设计,对授权主体、运营机构、监管机制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明确授权主体的责任义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将授权运营纳入决策范围,明确什么数据可以授权、采取什么授权模式,对运营期限、退出机制作出明确限定,还要约定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规范运营机构的行为。包括要求运营机构要落实授权要求,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服务,严禁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特别是,要求运营机构不得通过与其他经营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实施垄断行为,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多维度监管。一方面,《意见》要求数据管理机构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监督运营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运营机构应公开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披露公共数据资源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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