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1日,广东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交通银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高新区支行开业的请示》(交银河〔2024〕1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高新区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地址为:河源市高新区兴业大道东边、高新一路北边振业深河湾15、16号楼15-1至3、5至7号,河源市高新区兴业大道东边、高新一路北边振业深河湾15、16号楼15-4号。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高新区支行可以从事银行监管部门许可并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明确授权的业务。
三、请交通银行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根据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完成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后1个月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报告相关情况。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高新区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2024年9月11日,广东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交通银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高新区支行开业的请示》(交银河〔2024〕1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高新区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地址为:河源市高新区兴业大道东边、高新一路北边振业深河湾15、16号楼15-1至3、5至7号,河源市高新区兴业大道东边、高新一路北边振业深河湾15、16号楼15-4号。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高新区支行可以从事银行监管部门许可并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明确授权的业务。
三、请交通银行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根据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完成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后1个月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报告相关情况。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高新区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