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券商员工违规炒股!亏损超百万再被罚17万元

东方财富网

1个月前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9日,何某控制使用陈某兰616XXXX86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合计交易金额8344.7万元,共计亏损14.84万元(扣除税费)。

今年以来,监管层针对券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重拳出手,持续释放“零容忍”信号。近日,又有券商从业人员,在个人违规炒股大幅亏损百万的同时,还代客炒股赚钱,遭监管层处罚。

继“ 福日电子”内幕交易案后,5月28日重庆证监局披露的〔202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南证券一营业部前员工存在违规买卖证券等行为。

经查明,2014年12月4日至2020年8月21日,何某在西南证券重庆潼南证券营业部从业,历任投资顾问助理、高级投资顾问等职务,涉案期间系2005年《证券法》、2019年《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从业人员。任职期间,何某存在使用陈某兰614XXXX03证券账户、616XXXX86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

具体来看,2019年5月21日至2020年6月10日,何某控制使用陈某兰614XXXX03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合计交易金额1.67亿元,共计亏损92.14万元(扣除税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9日,何某控制使用陈某兰616XXXX86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合计交易金额8344.7万元,共计亏损14.84万元(扣除税费)。

然而,这位资深投顾还有另一项“副业”——“代客炒股”。

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2月3日期间,何某接受潘某委托,控制使用潘某资金账号为991XXXX61的西南证券账户买卖证券,交易金额合计2656.26万元。期间,何某收到潘某微信转账约1.89万元,微信转账说明“操盘分红”。

针对上述情况,重庆证监局认为,何某使用陈某兰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何某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其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给予警告,没收其违法所得18866元,并处以罚款56598元的行政处罚,以上合计罚没约17.55万元。

除西南证券外,年内监管已多次查办券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情况。

2月9日,证监会表示,组织稽查执法、日常监管力量集中查办了招商证券多名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月26日,北京证监局公告称,经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月29日,据天津证监局公告,平安证券天津分公司前证券从业人员边某元被处罚10万元,因其在从业期间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合计交易金额3.29亿元。

近年来,证监会严厉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2019年至2023年,共查办67起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对139人作出行政处罚,着力构筑“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炒股的长效机制。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读创)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9日,何某控制使用陈某兰616XXXX86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合计交易金额8344.7万元,共计亏损14.84万元(扣除税费)。

今年以来,监管层针对券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重拳出手,持续释放“零容忍”信号。近日,又有券商从业人员,在个人违规炒股大幅亏损百万的同时,还代客炒股赚钱,遭监管层处罚。

继“ 福日电子”内幕交易案后,5月28日重庆证监局披露的〔202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南证券一营业部前员工存在违规买卖证券等行为。

经查明,2014年12月4日至2020年8月21日,何某在西南证券重庆潼南证券营业部从业,历任投资顾问助理、高级投资顾问等职务,涉案期间系2005年《证券法》、2019年《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从业人员。任职期间,何某存在使用陈某兰614XXXX03证券账户、616XXXX86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

具体来看,2019年5月21日至2020年6月10日,何某控制使用陈某兰614XXXX03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合计交易金额1.67亿元,共计亏损92.14万元(扣除税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9日,何某控制使用陈某兰616XXXX86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合计交易金额8344.7万元,共计亏损14.84万元(扣除税费)。

然而,这位资深投顾还有另一项“副业”——“代客炒股”。

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2月3日期间,何某接受潘某委托,控制使用潘某资金账号为991XXXX61的西南证券账户买卖证券,交易金额合计2656.26万元。期间,何某收到潘某微信转账约1.89万元,微信转账说明“操盘分红”。

针对上述情况,重庆证监局认为,何某使用陈某兰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何某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其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给予警告,没收其违法所得18866元,并处以罚款56598元的行政处罚,以上合计罚没约17.55万元。

除西南证券外,年内监管已多次查办券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情况。

2月9日,证监会表示,组织稽查执法、日常监管力量集中查办了招商证券多名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月26日,北京证监局公告称,经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月29日,据天津证监局公告,平安证券天津分公司前证券从业人员边某元被处罚10万元,因其在从业期间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合计交易金额3.29亿元。

近年来,证监会严厉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2019年至2023年,共查办67起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对139人作出行政处罚,着力构筑“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炒股的长效机制。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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