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国采办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赛柏蓝

1个月前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接续)》,接续采购覆盖品种范围和首轮相同,包括餐时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餐时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预混胰岛素类似物6个采购组,共11个报价单元。


作者 | 遥望
来源 | 赛柏蓝

关注赛柏蓝,后台对话框回复“6

获取胰岛素国采接续相关文件~

3月29日晚,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1)》,宣布开展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采购。

这也是第一次,由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启动接续的国采。

01

国采办正式发文

启动第六批国采接续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胰岛素接续的讨论由来已久,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此前也曾发布征求意见稿,究其原因,还在于上一轮胰岛素国采的执行结果不完全理想——尤其是国产胰岛素,由于患者不愿换药的心理,医院在达成约定采购量上面临挑战。

新的一轮胰岛素国采接续,面临着稳定价格、供应、临床、预期的要求。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接续)》,接续采购覆盖品种范围和首轮相同,包括餐时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餐时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预混胰岛素类似物6个采购组,共11个报价单元。

这一轮胰岛素集采的采购周期到2027年12月31日,约有3年半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接续文件规定,符合申报要求不申报的企业,所涉胰岛素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集中采购活动将受影响,且和未中选的产品一样被视为非中选产品。

这一轮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2024年4月15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胰岛素产品均可参与,申报企业须登录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进行申报产品信息填报。

从入围概率来看,同采购组最多入围产品数,最少为1家,最多为7。

4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点,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将在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000号上海虹桥宾馆二楼郁金香厅现场开标。

02

价格要求明确

三种情况均可中选

从全国首年采购需求量来看,胰岛素国采接续的采购量大于第六批胰岛素专项,接续采购的总采购量为241965202(支/瓶),第六批胰岛素专项为213835508(支/瓶)。

综合来看,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的竞价中选规则可以总结为三种情况:

1、同组最低价及申报价在同组最低价1.3倍及以内的均可获得中选资格;2、申报价大于同组最低价1.3倍的,只要申报价不高于一定价格线也可中选;3、未按前两种情况中选的产品还可以复活中选,申报价不高于复活价格线即可中选,具体来看,复活价格线略高于情况2的价格线,但是价差普遍在3元以内。

具体来看,《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接续)》将规则表述如下:

12.2.1 申报价≤同采购组最低申报价1.3倍的,获得中选资格。 

12.2.2 申报价>同采购组最低申报价1.3倍,但申报价不高于表4所列价格的,获得中选资格。

12.3 复活中选规则:各采购组未能竞价入围以及未按“12.2竞价中选规则”获得中选资格的产品,申报价不高于表5所列价格的,可“复活”中选,享受中选资格。 

同采购组,中选产品按中选价从低到高排序,中选价低的中选排名高,依据这一排名将中选产品分为A、B、C 三类。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接续)》:

A 类中选产品:各采购组内排名第一的中选产品为A类中选产品,标注为A1。其余名次中选产品,申报价不高于表6所列A类产品价格线的,为A类中选产品。

B类中选产品:不满足A类中选条件的中选产品,申报价不高于表4所列价格的,为B类中选产品。

C类中选产品:不满足A类、B类中选条件的中选产品(含复活中选),为C类中选产品。

03

采购量仍分为基础量+分配剩余量

最低价获得最多报量比例

正式结果确认之后,将开展各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分为确认基础量与分配剩余量两个环节。

总体来说,A类中选产品获得的基础量比例最多——A类中选产品获得基础量占相应产品首年采购需求量的比例为80%-100%,同采购组内中选价格最低的产品,获得采购量的比例为100%,其余A类中选产品的获量比例为80%;B类中选产品为55%;C类中选产品为45%。

此外,本轮胰岛素接续集采还引入了首轮胰岛素国采的中选类别划分作为参考——和首轮胰岛素专项国采相比,中选产品类别提升的,获量比例可以额外增加10%——包括B类升为A类、C类升为B类或A类或继续维持在A类的;下降的则额外减少10%——包括A类降为B类或C类、B类降为C类,鼓励企业在首轮胰岛素专项国采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价。

其中,基于临床需求的考虑,德谷胰岛素注射液、甘精胰岛素注射液(1.5ml:450单位) 中选产品,在前述规则的基础上,获得基础量占其首年采购需求量的比例再额外增加10%。

在剩余量分配环节,仍然是将同采购组内,B类、C类中选产品未分配的采购需求量和未中选产品的采购需求量作为剩余量,由医药机构在A类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

不过,当中选产品对应的企业获得的基础量和剩余量总和达到其承诺供应国内市场最大产能的50%时,医药机构不再继续将该企业产品作为剩余量选择对象。

胰岛素国采接续最终结果如何?胰岛素的国产替代情况是否会进一步改善?我们拭目以待。

附:采购品种范围、各采购组最高有效申报价、全国首年采购需求量

附1、采购品种范围

附2、各采购组最高有效申报价

附3:全国首年采购需求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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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接续)》,接续采购覆盖品种范围和首轮相同,包括餐时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餐时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预混胰岛素类似物6个采购组,共11个报价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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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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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晚,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1)》,宣布开展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采购。

这也是第一次,由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启动接续的国采。

01

国采办正式发文

启动第六批国采接续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胰岛素接续的讨论由来已久,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此前也曾发布征求意见稿,究其原因,还在于上一轮胰岛素国采的执行结果不完全理想——尤其是国产胰岛素,由于患者不愿换药的心理,医院在达成约定采购量上面临挑战。

新的一轮胰岛素国采接续,面临着稳定价格、供应、临床、预期的要求。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接续)》,接续采购覆盖品种范围和首轮相同,包括餐时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餐时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预混胰岛素类似物6个采购组,共11个报价单元。

这一轮胰岛素集采的采购周期到2027年12月31日,约有3年半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接续文件规定,符合申报要求不申报的企业,所涉胰岛素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集中采购活动将受影响,且和未中选的产品一样被视为非中选产品。

这一轮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2024年4月15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胰岛素产品均可参与,申报企业须登录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进行申报产品信息填报。

从入围概率来看,同采购组最多入围产品数,最少为1家,最多为7。

4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点,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将在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000号上海虹桥宾馆二楼郁金香厅现场开标。

02

价格要求明确

三种情况均可中选

从全国首年采购需求量来看,胰岛素国采接续的采购量大于第六批胰岛素专项,接续采购的总采购量为241965202(支/瓶),第六批胰岛素专项为213835508(支/瓶)。

综合来看,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的竞价中选规则可以总结为三种情况:

1、同组最低价及申报价在同组最低价1.3倍及以内的均可获得中选资格;2、申报价大于同组最低价1.3倍的,只要申报价不高于一定价格线也可中选;3、未按前两种情况中选的产品还可以复活中选,申报价不高于复活价格线即可中选,具体来看,复活价格线略高于情况2的价格线,但是价差普遍在3元以内。

具体来看,《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接续)》将规则表述如下:

12.2.1 申报价≤同采购组最低申报价1.3倍的,获得中选资格。 

12.2.2 申报价>同采购组最低申报价1.3倍,但申报价不高于表4所列价格的,获得中选资格。

12.3 复活中选规则:各采购组未能竞价入围以及未按“12.2竞价中选规则”获得中选资格的产品,申报价不高于表5所列价格的,可“复活”中选,享受中选资格。 

同采购组,中选产品按中选价从低到高排序,中选价低的中选排名高,依据这一排名将中选产品分为A、B、C 三类。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接续)》:

A 类中选产品:各采购组内排名第一的中选产品为A类中选产品,标注为A1。其余名次中选产品,申报价不高于表6所列A类产品价格线的,为A类中选产品。

B类中选产品:不满足A类中选条件的中选产品,申报价不高于表4所列价格的,为B类中选产品。

C类中选产品:不满足A类、B类中选条件的中选产品(含复活中选),为C类中选产品。

03

采购量仍分为基础量+分配剩余量

最低价获得最多报量比例

正式结果确认之后,将开展各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分为确认基础量与分配剩余量两个环节。

总体来说,A类中选产品获得的基础量比例最多——A类中选产品获得基础量占相应产品首年采购需求量的比例为80%-100%,同采购组内中选价格最低的产品,获得采购量的比例为100%,其余A类中选产品的获量比例为80%;B类中选产品为55%;C类中选产品为45%。

此外,本轮胰岛素接续集采还引入了首轮胰岛素国采的中选类别划分作为参考——和首轮胰岛素专项国采相比,中选产品类别提升的,获量比例可以额外增加10%——包括B类升为A类、C类升为B类或A类或继续维持在A类的;下降的则额外减少10%——包括A类降为B类或C类、B类降为C类,鼓励企业在首轮胰岛素专项国采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价。

其中,基于临床需求的考虑,德谷胰岛素注射液、甘精胰岛素注射液(1.5ml:450单位) 中选产品,在前述规则的基础上,获得基础量占其首年采购需求量的比例再额外增加10%。

在剩余量分配环节,仍然是将同采购组内,B类、C类中选产品未分配的采购需求量和未中选产品的采购需求量作为剩余量,由医药机构在A类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

不过,当中选产品对应的企业获得的基础量和剩余量总和达到其承诺供应国内市场最大产能的50%时,医药机构不再继续将该企业产品作为剩余量选择对象。

胰岛素国采接续最终结果如何?胰岛素的国产替代情况是否会进一步改善?我们拭目以待。

附:采购品种范围、各采购组最高有效申报价、全国首年采购需求量

附1、采购品种范围

附2、各采购组最高有效申报价

附3:全国首年采购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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