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

东方财富网

2个月前

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规范引导新设公司合理确定认缴期限,稳步推进存量公司依法调整出资期限,及时依法纠正公司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情形。

据国新网,国新办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举行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规范引导新设公司合理确定认缴期限,稳步推进存量公司依法调整出资期限,及时依法纠正公司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情形。加快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法明确注册资本明显异常判定标准和程序、豁免调整出资期限的条件和要求、另册管理等内容。在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领域,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依法分类设定注册资本实缴范围、比例和期限。研究完善非公司经营主体依法按期出资的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强化智慧准入。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规范引导新设公司合理确定认缴期限,稳步推进存量公司依法调整出资期限,及时依法纠正公司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情形。

据国新网,国新办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举行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规范引导新设公司合理确定认缴期限,稳步推进存量公司依法调整出资期限,及时依法纠正公司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情形。加快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法明确注册资本明显异常判定标准和程序、豁免调整出资期限的条件和要求、另册管理等内容。在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领域,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依法分类设定注册资本实缴范围、比例和期限。研究完善非公司经营主体依法按期出资的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强化智慧准入。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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