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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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报告摘要中使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本行成立于1996年11月,总部设在山东省青岛市,前身是青岛城市合作银行、青岛市商业银行。

一、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5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另有工作安排,刘鹏先生委托吕岚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

4. 本行董事长郭少泉先生、行长王麟先生、财务总监孟大耿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 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摘要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7.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8. 本报告摘要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摘要中使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这些陈述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与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明确因素的影响。

9. 本公司已在年度报告全文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参阅年度报告全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二、本行基本情况

1.本行简介

2.报告期内本行主要业务

本行成立于1996年11月,总部设在山东省青岛市,前身是青岛城市合作银行、青岛市商业银行。本行经过多年积累,在公司治理、风险管控、IT建设等方面持续提升,已经形成“治理完善、服务温馨、风管坚实、科技卓越”的发展特色。2015年12月,本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9年1月,本行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行主要向客户提供公司及个人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服务和产品,通过零售银行、公司银行、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板块驱动发展,形成坚实的客户基础,塑造特色鲜明、高质量发展的新金融业务模式。本行业务发展立足青岛,辐射山东。报告期末,已在济南、烟台、威海等山东省主要城市设有16家分行,营业网点达到166家。本行子公司共有2家,2017年2月,本行发起设立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本行持股占比51%;2020年9月,本行发起设立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全资控股。报告期末,本行员工人数超过四千人。

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5,222.50亿元,负债总额4,889.22亿元,资本充足率15.83%,不良贷款率1.34%,比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29.9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01%。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公司合并数据。

注:1.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行于2022年1月和2月分别完成A股配股和H股配股发行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及相关应用指南,配股是向全部现有股东以低于当前股票市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按市价发行股票和无对价送股的混合体。本行考虑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重新计算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有关情况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5.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提高1.84个百分点,主要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本行于2017年发行境外优先股,因此在计算本期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除了本期发放优先股股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优先股的影响。

2.每股分配股利,系指实际分配给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股利,不考虑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进行调整,2021年每股分配股利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客户贷款总额和客户存款总额的结构详见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七、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4.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数,调整后的期末普通股股数考虑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

5.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其中2019年期初总资产为采用新租赁准则后余额。

6.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7.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8.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

9.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包含本行代扣代缴的所得税。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本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东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本行A股配股和H股配股于2021年12月30日启动发行阶段工作,新增配股股份分别于2022年1月28日和2月11日上市流通。配股上市后,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持股占比 = 股东持股数 / 本行A+H股份总额;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A+H股配股完成后,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所持3,181,100股H股(所持其余股份作为登记股东持有,未代理于该平台)代理于该平台。上表中,该等代理股份已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数中扣除。

(2)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公开发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1.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资产总额5,222.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24.22亿元,增长13.58%;

(2)客户贷款总额2,442.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74.58亿元,增长18.12%;

(3)客户存款总额3,135.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12.93亿元,增长15.17%;

(4)营业收入111.36亿元,比上年增加5.95亿元,增长5.65%;净利润29.93亿元,比上年增加5.40亿元,增长22.0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9.23亿元,比上年增加5.29亿元,增长22.08%;

(5)不良贷款率1.34%,比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97.42%,比上年末提高27.80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5.83%,比上年末提高1.72个百分点;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61%,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7)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前)0.54元,比上年增加0.12元,增长28.57%;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后)0.51元,比上年增加0.11元,增长27.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0%,比上年提高1.84个百分点。

2.经营管理主要工作

(1)迈上规模新台阶,跨入发展新阶段。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资产突破5,000亿元,达到5,222.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24.22亿元,增长13.58%。存款总额达3,135亿元,贷款总额达2,442亿元,同比增幅分别达到两位数,营业收入突破110亿元。

(2)深耕客群夯实基础,分层经营优化结构。本行零售业务继续深化“全产品、全渠道、全客群”体系建设,报告期末,本行零售客户总数达到822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89万户,其中金融资产20万元以上客户新增5.31万户,增幅21.53%;惠农及社区渠道获客超10万户。本行批发业务抓两头带中间,持续聚焦客群建设,报告期末,本行公司客户1达17.97万户,较上年末增加2.99万户,战略客户增加47户。

(3)业务联动增强服务,强化协同集团发展。金融投资、债券承销与存贷款业务联动发展,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青银金租围绕母行战略,探索惠农、蓝色海洋、绿色金融等特色业务领域,报告期内,新增租赁资产投放66.99亿元,资产规模站稳百亿关口。青银理财持续拓展代销和直销渠道,报告期末,理财规模1,678.04亿元,管理资产规模1,817.45亿元,持续推进净值化转型,净值型理财产品占比100%。

1与往年统计口径不同,本行以存在有效账户作为报告期末公司客户数量统计标准。

(4)风控体系不断完善,风险管控持续强化。集团层面统一授信、集中审批体系搭建完成,专业审贷模式日渐成熟,行业与客户集中度管理进一步加强。报告期内,统一授信和信用风险并表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实现授信业务的总行管控和一体化运行。持续加强资产质量全面管控,强化对逾期贷款、不良贷款等风险贷款的综合整治,坚持将逾期60天以上贷款、逾期30天以上公司类贷款全部纳入不良管理,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1.34%,较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

(5)数字转型提档加速,科技赋能经营管理。贷款审批系统“星云智慧”平台等47个项目成功上线,“对公业务数字化转型”等43个项目启动建设。首款自营线上产品“海融易贷”正式投产,普惠金融实现创新发展;手机银行6.0上线,月度活跃用户突破百万;AI客服机器人完成全渠道铺设,服务用户总量突破300万。“鹰眼360智能风控平台”完成二期建设,全年发现并堵截重大风险账户4,016户;智慧企业管理系统一期上线,办公效率成倍提高。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青岛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另有工作安排,刘鹏先生委托吕岚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本次会议由郭少泉董事长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1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同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六、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44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4.29亿元;

3.已于2021年9月23日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4.74亿元;

4.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60元(含税)。H股的股息将以港元支付,适用汇率为年度股东大会上宣布派发股息当日前五个工作日(含年度股东大会举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

5.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费用合计525万元人民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优势,抓住市场融资窗口,提高本行资本管理的灵活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参照市场惯例,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予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并批准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1.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1)在依照下文(2)所列条件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

“有关期间”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a)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b)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c)本行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2)授权董事会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以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本行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20%。

(3)授权董事会:(a)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分配的股份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发售;(b)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本行的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等有关的条款,作出必要的修订;(c)审议批准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前述发行有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本行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d)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注册资本的增加;(e)决定与前述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相关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有关期间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事项。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权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时另行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询。

十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意见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青岛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本次会议由杨峰江监事长主持,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1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同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六、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现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97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10人。

毕马威华振2020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1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5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2020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10月1日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1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黄艾舟,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黄艾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将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黄艾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新,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马新201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马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黄婉珊,是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和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黄婉珊1991年加入毕马威香港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2021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黄婉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向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25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长2.94%。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费用人民币4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该费用包括有关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同意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青岛银行聘请其分别作为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青岛银行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青岛银行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青岛银行聘请其分别作为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青岛银行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青岛银行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相关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报告摘要中使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本行成立于1996年11月,总部设在山东省青岛市,前身是青岛城市合作银行、青岛市商业银行。

一、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5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另有工作安排,刘鹏先生委托吕岚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

4. 本行董事长郭少泉先生、行长王麟先生、财务总监孟大耿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 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摘要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7.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8. 本报告摘要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摘要中使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这些陈述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与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明确因素的影响。

9. 本公司已在年度报告全文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参阅年度报告全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二、本行基本情况

1.本行简介

2.报告期内本行主要业务

本行成立于1996年11月,总部设在山东省青岛市,前身是青岛城市合作银行、青岛市商业银行。本行经过多年积累,在公司治理、风险管控、IT建设等方面持续提升,已经形成“治理完善、服务温馨、风管坚实、科技卓越”的发展特色。2015年12月,本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9年1月,本行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行主要向客户提供公司及个人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服务和产品,通过零售银行、公司银行、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板块驱动发展,形成坚实的客户基础,塑造特色鲜明、高质量发展的新金融业务模式。本行业务发展立足青岛,辐射山东。报告期末,已在济南、烟台、威海等山东省主要城市设有16家分行,营业网点达到166家。本行子公司共有2家,2017年2月,本行发起设立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本行持股占比51%;2020年9月,本行发起设立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全资控股。报告期末,本行员工人数超过四千人。

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5,222.50亿元,负债总额4,889.22亿元,资本充足率15.83%,不良贷款率1.34%,比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29.9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01%。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公司合并数据。

注:1.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行于2022年1月和2月分别完成A股配股和H股配股发行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及相关应用指南,配股是向全部现有股东以低于当前股票市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按市价发行股票和无对价送股的混合体。本行考虑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重新计算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有关情况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5.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提高1.84个百分点,主要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本行于2017年发行境外优先股,因此在计算本期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除了本期发放优先股股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优先股的影响。

2.每股分配股利,系指实际分配给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股利,不考虑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进行调整,2021年每股分配股利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客户贷款总额和客户存款总额的结构详见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七、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4.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数,调整后的期末普通股股数考虑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

5.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其中2019年期初总资产为采用新租赁准则后余额。

6.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7.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8.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

9.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包含本行代扣代缴的所得税。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本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东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本行A股配股和H股配股于2021年12月30日启动发行阶段工作,新增配股股份分别于2022年1月28日和2月11日上市流通。配股上市后,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持股占比 = 股东持股数 / 本行A+H股份总额;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A+H股配股完成后,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所持3,181,100股H股(所持其余股份作为登记股东持有,未代理于该平台)代理于该平台。上表中,该等代理股份已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数中扣除。

(2)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公开发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1.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资产总额5,222.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24.22亿元,增长13.58%;

(2)客户贷款总额2,442.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74.58亿元,增长18.12%;

(3)客户存款总额3,135.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12.93亿元,增长15.17%;

(4)营业收入111.36亿元,比上年增加5.95亿元,增长5.65%;净利润29.93亿元,比上年增加5.40亿元,增长22.0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9.23亿元,比上年增加5.29亿元,增长22.08%;

(5)不良贷款率1.34%,比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97.42%,比上年末提高27.80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5.83%,比上年末提高1.72个百分点;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61%,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7)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前)0.54元,比上年增加0.12元,增长28.57%;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后)0.51元,比上年增加0.11元,增长27.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0%,比上年提高1.84个百分点。

2.经营管理主要工作

(1)迈上规模新台阶,跨入发展新阶段。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资产突破5,000亿元,达到5,222.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24.22亿元,增长13.58%。存款总额达3,135亿元,贷款总额达2,442亿元,同比增幅分别达到两位数,营业收入突破110亿元。

(2)深耕客群夯实基础,分层经营优化结构。本行零售业务继续深化“全产品、全渠道、全客群”体系建设,报告期末,本行零售客户总数达到822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89万户,其中金融资产20万元以上客户新增5.31万户,增幅21.53%;惠农及社区渠道获客超10万户。本行批发业务抓两头带中间,持续聚焦客群建设,报告期末,本行公司客户1达17.97万户,较上年末增加2.99万户,战略客户增加47户。

(3)业务联动增强服务,强化协同集团发展。金融投资、债券承销与存贷款业务联动发展,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青银金租围绕母行战略,探索惠农、蓝色海洋、绿色金融等特色业务领域,报告期内,新增租赁资产投放66.99亿元,资产规模站稳百亿关口。青银理财持续拓展代销和直销渠道,报告期末,理财规模1,678.04亿元,管理资产规模1,817.45亿元,持续推进净值化转型,净值型理财产品占比100%。

1与往年统计口径不同,本行以存在有效账户作为报告期末公司客户数量统计标准。

(4)风控体系不断完善,风险管控持续强化。集团层面统一授信、集中审批体系搭建完成,专业审贷模式日渐成熟,行业与客户集中度管理进一步加强。报告期内,统一授信和信用风险并表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实现授信业务的总行管控和一体化运行。持续加强资产质量全面管控,强化对逾期贷款、不良贷款等风险贷款的综合整治,坚持将逾期60天以上贷款、逾期30天以上公司类贷款全部纳入不良管理,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1.34%,较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

(5)数字转型提档加速,科技赋能经营管理。贷款审批系统“星云智慧”平台等47个项目成功上线,“对公业务数字化转型”等43个项目启动建设。首款自营线上产品“海融易贷”正式投产,普惠金融实现创新发展;手机银行6.0上线,月度活跃用户突破百万;AI客服机器人完成全渠道铺设,服务用户总量突破300万。“鹰眼360智能风控平台”完成二期建设,全年发现并堵截重大风险账户4,016户;智慧企业管理系统一期上线,办公效率成倍提高。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青岛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另有工作安排,刘鹏先生委托吕岚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本次会议由郭少泉董事长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1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同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六、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44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4.29亿元;

3.已于2021年9月23日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4.74亿元;

4.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60元(含税)。H股的股息将以港元支付,适用汇率为年度股东大会上宣布派发股息当日前五个工作日(含年度股东大会举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

5.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费用合计525万元人民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优势,抓住市场融资窗口,提高本行资本管理的灵活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参照市场惯例,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予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并批准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1.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1)在依照下文(2)所列条件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

“有关期间”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a)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b)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c)本行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2)授权董事会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以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本行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20%。

(3)授权董事会:(a)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分配的股份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发售;(b)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本行的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等有关的条款,作出必要的修订;(c)审议批准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前述发行有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本行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d)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注册资本的增加;(e)决定与前述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相关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有关期间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事项。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权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时另行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询。

十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意见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青岛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本次会议由杨峰江监事长主持,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1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同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六、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现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97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10人。

毕马威华振2020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1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5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2020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10月1日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1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黄艾舟,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黄艾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将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黄艾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新,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马新201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马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黄婉珊,是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和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黄婉珊1991年加入毕马威香港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2021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黄婉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向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25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长2.94%。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费用人民币4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该费用包括有关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同意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青岛银行聘请其分别作为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青岛银行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青岛银行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青岛银行聘请其分别作为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青岛银行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青岛银行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相关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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