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这标志着央行前期宣布的两项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金融工具均已落地。值得一提的是,10月18日,央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业内专家表示,未来央行宜在实验基础上继续完善工具,统筹不同市场的流动性分布,共同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将有效激发公司和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热情
根据《通知》,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
“再贷款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这为政策后续调整保留了灵活的操作空间。”据市场人士分析,按照以往政策惯例,再贷款累计期限估计可达3年。
《通知》显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能够有效激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热情。”前述市场人士表示。
根据《通知》,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若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严禁流入股市。同时,《通知》强调,要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具体来说,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金融机构要分别开立银行贷款专用账户和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另外,央行将发放此类贷款的金融机构限定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且贷款规模需与再贷款规模相匹配。除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外,其他金融机构不允许发放此类贷款。
业内专家表示,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等制度要求,说明防范风险也是央行的重要考量因素。银行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应当坚持的一条红线。
互换便利正式启动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今年10月10日,央行宣布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10月18日,央行联合证监会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央行表示,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家,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即日起,央行将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正式启动操作,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记者从相关金融机构了解到,央行、证监会联合通知中明确了互换便利的业务流程、工具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央行委托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其中,互换期限为1年,可根据需要申请展期;首期操作额度5000亿元,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每次操作费率;质押品范围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公募REITs等,折算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且较市场水平更加优惠。
互换便利可大幅提升非银机构融资能力,持续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参与机构通过互换便利将流动性较差的债券、股票换成国债、央票,后者作为高等级流动性资产,可显著提高回购融资的可得性,获取的资金将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据了解,部分国有大行表示愿为互换便利项下相关回购融资提供便利,放宽参与机构回购融资的授信额度要求。
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互换便利将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稳定器的作用。业内专家表示,一方面,工具设计有逆周期调节特性。在股市超跌、股价被低估的时候,金融机构买入意愿较强,工具用量会比较大;而到股市好转、股票流动性恢复的时候,换券融资的必要性下降,工具用量会自然减小。另一方面,在面临投资者赎回压力时,金融机构可采取换券抵押而非贱卖股票的方式筹资,缓解“股市下跌—投资者赎回—卖出股票—股市进一步下跌”的负反馈,抑制羊群效应等顺周期行为,发挥平滑市场、稳定预期的作用。
互换便利是央行重要的工具创新,有利于统筹安排不同市场的流动性。前述专家谈到,过去央行主要承担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责,在出现银行挤兑时提供充足流动性支持。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居民资产配置多元化,必要时需要央行进一步向资本市场提供流动性。互换便利的推出是货币政策支持资本市场的一次尝试和探索,有利于改善非银机构总体的流动性环境。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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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这标志着央行前期宣布的两项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金融工具均已落地。值得一提的是,10月18日,央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业内专家表示,未来央行宜在实验基础上继续完善工具,统筹不同市场的流动性分布,共同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将有效激发公司和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热情
根据《通知》,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
“再贷款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这为政策后续调整保留了灵活的操作空间。”据市场人士分析,按照以往政策惯例,再贷款累计期限估计可达3年。
《通知》显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能够有效激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热情。”前述市场人士表示。
根据《通知》,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若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严禁流入股市。同时,《通知》强调,要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具体来说,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金融机构要分别开立银行贷款专用账户和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另外,央行将发放此类贷款的金融机构限定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且贷款规模需与再贷款规模相匹配。除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外,其他金融机构不允许发放此类贷款。
业内专家表示,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等制度要求,说明防范风险也是央行的重要考量因素。银行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应当坚持的一条红线。
互换便利正式启动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今年10月10日,央行宣布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10月18日,央行联合证监会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央行表示,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家,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即日起,央行将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正式启动操作,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记者从相关金融机构了解到,央行、证监会联合通知中明确了互换便利的业务流程、工具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央行委托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其中,互换期限为1年,可根据需要申请展期;首期操作额度5000亿元,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每次操作费率;质押品范围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公募REITs等,折算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且较市场水平更加优惠。
互换便利可大幅提升非银机构融资能力,持续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参与机构通过互换便利将流动性较差的债券、股票换成国债、央票,后者作为高等级流动性资产,可显著提高回购融资的可得性,获取的资金将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据了解,部分国有大行表示愿为互换便利项下相关回购融资提供便利,放宽参与机构回购融资的授信额度要求。
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互换便利将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稳定器的作用。业内专家表示,一方面,工具设计有逆周期调节特性。在股市超跌、股价被低估的时候,金融机构买入意愿较强,工具用量会比较大;而到股市好转、股票流动性恢复的时候,换券融资的必要性下降,工具用量会自然减小。另一方面,在面临投资者赎回压力时,金融机构可采取换券抵押而非贱卖股票的方式筹资,缓解“股市下跌—投资者赎回—卖出股票—股市进一步下跌”的负反馈,抑制羊群效应等顺周期行为,发挥平滑市场、稳定预期的作用。
互换便利是央行重要的工具创新,有利于统筹安排不同市场的流动性。前述专家谈到,过去央行主要承担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责,在出现银行挤兑时提供充足流动性支持。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居民资产配置多元化,必要时需要央行进一步向资本市场提供流动性。互换便利的推出是货币政策支持资本市场的一次尝试和探索,有利于改善非银机构总体的流动性环境。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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