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三年里,流量明星频繁翻车,不少品牌开始找“虚拟偶像”做代言人。 麦当劳叔叔被换成了虚拟爱豆“开心姐姐”,肯德基上校老爷爷被换成技术合成的“小鲜肉帅哥”…… 大牌和虚拟人合作的例子越来越多,最近还有虚拟美妆达人柳夜熙,凭一条视频就突然爆红,抖音粉丝迅速蹿升至400多万。 甚至有人猜测,未来的双11,我们会在虚拟偶像的直播间,看一个在现实世界不存在的人带货。 那么,何为虚拟偶像,它们又有什么商业价值?明星、主播被虚拟人抢工作的那天,离我们有多远呢? 虚拟偶像发展史: 技术进步,它们开始“抢工作” 其实虚拟偶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比较陌生的。尽管相关概念,在投资圈已经炒了一轮又一轮,但目前国内真正算是破圈的也只有洛天依。 图片:洛天依、张韶涵在节目中合唱 不信的话,给大家出个题,你知道A-soul、绊爱、AYAYI、柳夜熙都是谁吗?如果能全部答对,那你八成是个走在吃瓜前线的老二次元了。 真实的情况是,大多数普通人根本连“言和”、“乐正绫”都不认识,尽管它们和洛天依一个公司,还被界内称为“三巨头”。 所以在讨论其商业价值之前,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何为虚拟偶像。 由于并无官方定义,所以我们结合爱奇艺发布的《2019虚拟偶像观察报告》与各大券商研报,对“虚拟偶像”做个界定:虚拟偶像在现实中并无实体,它是依托信息技术构建的虚拟角色。 在这个定义下,我们可以打开想象空间,虚拟偶像的范围也变得相当广阔。它包括虚拟主播、虚拟歌手,超写实数字人等等。 虚拟偶像这个行业其实和技术发展联系的相当紧密。最早的虚拟偶像,是1984年日本动画《超时空要塞》的女主角林明美。 在动画中,她就是宇宙歌姬。动画的热播为她积累了一批初始粉丝,于是制作方灵机一动,便以林明美的形象发行了歌曲专辑。而粉丝也相当给力,专辑一经发售,便在短时间内冲上日本oricon榜单的前几名。这也证明了虚拟偶像商业变现的可行性。 但受制于技术不成熟以及消费群体没被培育起来等问题,在之后的二十多年里,虚拟偶像的发展还一直停留在1.0时代。 直到雅马哈公司开发Vocaloid,一款电子音乐制作合成软件,简单说就是技术进步后有了“二次元形象的唱歌机器人”,我们才走进真正的虚拟偶像时代。 后来出圈的初音未来、洛天依等,都是以Vocaloid软件为基础制作的虚拟歌姬。在这个2.0阶段,国内虚拟偶像主要还是唱歌的二次元纸片人。 而进入3.0时代,受益于VR/AR技术,超写实数字人、虚拟主播纷纷入场。它们身价过亿,拿着百万代言费,开始抢走真人明星、网红、主播们的生意。 “假人”的商业价值: 为何比肩真人明星? 拍广告、上杂志、做直播......原本属于真人偶像的大部分工作,虚拟偶像都能做。 据我们不完全统计,在过去三年里,仅国内就有30多个品牌请了虚拟偶像做代言人。 屈臣氏打造了虚拟代言人“屈晨曦”,它在个人微博上有13万粉丝,还和薇娅一起直播,和洛天依合唱,后来又登上《嘉人NOW》创刊的封面。 欧莱雅也相继推出了“欧爷”、“M姐”,并赋予它们多重人设。欧爷是中法混血、美妆达人、成分专家,M姐是实验室观察员。这标签是加了一大堆,甚至有点玛丽苏小说的既视感。 但在品牌方看来,通过标签打造的人设,在向外界讲产品故事时,会更有说服力。 为何这些品牌放着“真人”不用,而要选用“虚拟偶像”呢? 其实这事儿,我们来算笔账就清楚多了。 首先,尽管从收益来讲,“顶流”的真人偶像代言所拉动的销量,肯定是比虚拟偶像要高得多。但是,这给品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为随着偶像经济发展,饭圈的出现,让当下代言人和品牌的关系,越来越朝着一次性消费的方向发展。 为什么说是一次性呢?我们可以对比一下,霸王洗发水找成龙代言,和一些品牌找“流量明星”代言,这二者的逻辑有什么区别。 霸王洗发水,作为典型的快消产品,国民度很高。它找成龙代言,看重的是一代武打巨星,凭借多部作品积累的人气,能为品牌争取多少路人盘。 换句话说,就是大众对成龙有“稳重”、“爱做慈善”的积极印象,品牌就希望消费者能把这些标签移情到其代言的产品上。前者的目标是广大的路人群体。 而找到“流量明星”代言的品牌,自然为的不是这个。实话说,其实它要精准收割的是流量明星背后的粉丝群体。 这是所有品牌去找红极一时的顶流代言的底层逻辑,要吃的就是当下的一次性红利。但这就引发了一个隐性问题:顶流塌房怎么办? 在这方面,肯德基很有发言权。 曾经的代言人柯震东、薛之谦、鹿晗,分别因为吸毒、私生活、恋情而被认为“塌房”,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肯德基还一度被大家调侃,陷入了“代言人魔咒”。 最后,它将代言人换成了洛天依,从此再无塌房可能。还有“倒霉蛋”欧莱雅,才和孟美岐签约3个月左右,就删光所有和她相关的动态。最近几天,欧莱雅的新推荐官成了乐华的虚拟女团A-soul。 因此,安全性高就成了虚拟偶像被大牌选中的原因之一。 更何况,虽然在整体带货能力上,虚拟偶像比不过真人,但头部虚拟偶像的吸金能力在实打实的增强。 就拿虚拟女团A-soul来说,之前队长贝拉的生日会当晚,仅大航海收益就高达200万元人民币左右,这还没算额外的礼物打赏。虚拟偶像贝拉作为up主,也达成了全B站第二个过万舰的成就。 这些数字是不是相当惊人? 此外,从成本的角度,比起真人“顶流”明星动辄千万左右的代言费,虚拟偶像一般报价几十万至百万,则是便宜得多。 如果品牌选择自己动手,亲自打造一个虚拟偶像,虽然前期要投入小几千万,成本挺高。但ip一旦打响,它就成了摇钱树,根本不愁回本。 除了抢代言生意,现在的超写实数字人,则又开启了虚拟偶像变现的另一思路——种草、带货。 虽然此前像屈晨曦等,也出现在直播间过,但它毕竟是个二次元形象,和现实的李佳琦、薇娅带货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二次元的虚拟偶像,它所呈现的语言、动作,一般都来自技术对背后演员的表演捕捉。 他们也被称为“中之人”。简单讲,就是有人在扮演它们。而超写实数字人(MetaHuman)则完全不同,它既不是CG也不是AI人,没有真人演员在背后扮演,资本对它们的想象也更加广阔。甚至有人认为,它们会是元宇宙世界的超级巨星。 它们的带货方式,也和真人网红无异,超写实数字人也可以在小红书等平台分享穿搭、种草笔记。正是因为它们的外表无限接近真实人类,才增添了更多商业可能。 虚拟偶像变现之路 未来可期,但道阻且长 上面说了很多虚拟偶像在商业应用上的优势,但这个赛道从来都不乏争议声。 目前,虚拟偶像在变现方面,其实还存在很多关键问题没有厘清。 首先,超写实数字人没有触感,如何带货需要触感的产品。比如衣服、化妆品等等,它们根本无法触摸到材质。 不久之前,魔珐科技与次世文化联手打造的首个国风虚拟KOL翎,就因为带货口红,描述“滋润不干”而饱受质疑。 最近,针对明星带货产品翻车的情况,监管也在逐渐趋严,浙江省已经出手治理。浙江当地规定,明星若要代言某样产品,必须亲自使用,确保宣称的功效等内容与实际体验相一致。 这确保了代言不是“一锤子买卖”,也维护了消费者利益。那么,“虚拟偶像”代言到底属不属于以上监管范畴?目前,这个问题还处于一个模糊地带。 而在打造虚拟偶像方面,同质化、头部效应的问题也逐渐凸显。虚拟偶像毕竟不是真人,这导致了制作公司可以随意为其贴标签。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为IP打造护城河是个大难题。 并且打造的虚拟偶像可以无限接近完美,它虽然不断向真人靠拢,但故事都是编造的,没有经历过任何苦难和努力,粉丝能否对它共情呢?无法共情的人设,是立不住的。 所以,如何让真实与虚假之间隔着的“壁”,不成为影响变现的关键点,或许是最核心的问题。 前几天,超写实数字人“柳叶熙”横空出世,凭一个短视频一夜涨了百万粉丝,似乎又让人看到一些方向。 她自称是一位会捉妖的虚拟美妆达人,第一条视频发布于10月31日,名为“现在,我看到的世界,你也能看到了”。视频还加上“虚拟偶像”、“元宇宙”、“美妆”的话题标签。与此同时,话题“挑战柳夜熙仿妆”已有2.4亿次的播放量。 在这些数据背后,是善于制作特效的团队,以及每条视频的制作费用高达百万元。柳夜熙的爆火,会给业内提供更多经验。 或许等到下一轮技术革新,虚拟偶像会冲破它们的“二次元”。 对于虚拟偶像,你们怎么看?
在过去三年里,流量明星频繁翻车,不少品牌开始找“虚拟偶像”做代言人。 麦当劳叔叔被换成了虚拟爱豆“开心姐姐”,肯德基上校老爷爷被换成技术合成的“小鲜肉帅哥”…… 大牌和虚拟人合作的例子越来越多,最近还有虚拟美妆达人柳夜熙,凭一条视频就突然爆红,抖音粉丝迅速蹿升至400多万。 甚至有人猜测,未来的双11,我们会在虚拟偶像的直播间,看一个在现实世界不存在的人带货。 那么,何为虚拟偶像,它们又有什么商业价值?明星、主播被虚拟人抢工作的那天,离我们有多远呢? 虚拟偶像发展史: 技术进步,它们开始“抢工作” 其实虚拟偶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比较陌生的。尽管相关概念,在投资圈已经炒了一轮又一轮,但目前国内真正算是破圈的也只有洛天依。 图片:洛天依、张韶涵在节目中合唱 不信的话,给大家出个题,你知道A-soul、绊爱、AYAYI、柳夜熙都是谁吗?如果能全部答对,那你八成是个走在吃瓜前线的老二次元了。 真实的情况是,大多数普通人根本连“言和”、“乐正绫”都不认识,尽管它们和洛天依一个公司,还被界内称为“三巨头”。 所以在讨论其商业价值之前,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何为虚拟偶像。 由于并无官方定义,所以我们结合爱奇艺发布的《2019虚拟偶像观察报告》与各大券商研报,对“虚拟偶像”做个界定:虚拟偶像在现实中并无实体,它是依托信息技术构建的虚拟角色。 在这个定义下,我们可以打开想象空间,虚拟偶像的范围也变得相当广阔。它包括虚拟主播、虚拟歌手,超写实数字人等等。 虚拟偶像这个行业其实和技术发展联系的相当紧密。最早的虚拟偶像,是1984年日本动画《超时空要塞》的女主角林明美。 在动画中,她就是宇宙歌姬。动画的热播为她积累了一批初始粉丝,于是制作方灵机一动,便以林明美的形象发行了歌曲专辑。而粉丝也相当给力,专辑一经发售,便在短时间内冲上日本oricon榜单的前几名。这也证明了虚拟偶像商业变现的可行性。 但受制于技术不成熟以及消费群体没被培育起来等问题,在之后的二十多年里,虚拟偶像的发展还一直停留在1.0时代。 直到雅马哈公司开发Vocaloid,一款电子音乐制作合成软件,简单说就是技术进步后有了“二次元形象的唱歌机器人”,我们才走进真正的虚拟偶像时代。 后来出圈的初音未来、洛天依等,都是以Vocaloid软件为基础制作的虚拟歌姬。在这个2.0阶段,国内虚拟偶像主要还是唱歌的二次元纸片人。 而进入3.0时代,受益于VR/AR技术,超写实数字人、虚拟主播纷纷入场。它们身价过亿,拿着百万代言费,开始抢走真人明星、网红、主播们的生意。 “假人”的商业价值: 为何比肩真人明星? 拍广告、上杂志、做直播......原本属于真人偶像的大部分工作,虚拟偶像都能做。 据我们不完全统计,在过去三年里,仅国内就有30多个品牌请了虚拟偶像做代言人。 屈臣氏打造了虚拟代言人“屈晨曦”,它在个人微博上有13万粉丝,还和薇娅一起直播,和洛天依合唱,后来又登上《嘉人NOW》创刊的封面。 欧莱雅也相继推出了“欧爷”、“M姐”,并赋予它们多重人设。欧爷是中法混血、美妆达人、成分专家,M姐是实验室观察员。这标签是加了一大堆,甚至有点玛丽苏小说的既视感。 但在品牌方看来,通过标签打造的人设,在向外界讲产品故事时,会更有说服力。 为何这些品牌放着“真人”不用,而要选用“虚拟偶像”呢? 其实这事儿,我们来算笔账就清楚多了。 首先,尽管从收益来讲,“顶流”的真人偶像代言所拉动的销量,肯定是比虚拟偶像要高得多。但是,这给品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为随着偶像经济发展,饭圈的出现,让当下代言人和品牌的关系,越来越朝着一次性消费的方向发展。 为什么说是一次性呢?我们可以对比一下,霸王洗发水找成龙代言,和一些品牌找“流量明星”代言,这二者的逻辑有什么区别。 霸王洗发水,作为典型的快消产品,国民度很高。它找成龙代言,看重的是一代武打巨星,凭借多部作品积累的人气,能为品牌争取多少路人盘。 换句话说,就是大众对成龙有“稳重”、“爱做慈善”的积极印象,品牌就希望消费者能把这些标签移情到其代言的产品上。前者的目标是广大的路人群体。 而找到“流量明星”代言的品牌,自然为的不是这个。实话说,其实它要精准收割的是流量明星背后的粉丝群体。 这是所有品牌去找红极一时的顶流代言的底层逻辑,要吃的就是当下的一次性红利。但这就引发了一个隐性问题:顶流塌房怎么办? 在这方面,肯德基很有发言权。 曾经的代言人柯震东、薛之谦、鹿晗,分别因为吸毒、私生活、恋情而被认为“塌房”,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肯德基还一度被大家调侃,陷入了“代言人魔咒”。 最后,它将代言人换成了洛天依,从此再无塌房可能。还有“倒霉蛋”欧莱雅,才和孟美岐签约3个月左右,就删光所有和她相关的动态。最近几天,欧莱雅的新推荐官成了乐华的虚拟女团A-soul。 因此,安全性高就成了虚拟偶像被大牌选中的原因之一。 更何况,虽然在整体带货能力上,虚拟偶像比不过真人,但头部虚拟偶像的吸金能力在实打实的增强。 就拿虚拟女团A-soul来说,之前队长贝拉的生日会当晚,仅大航海收益就高达200万元人民币左右,这还没算额外的礼物打赏。虚拟偶像贝拉作为up主,也达成了全B站第二个过万舰的成就。 这些数字是不是相当惊人? 此外,从成本的角度,比起真人“顶流”明星动辄千万左右的代言费,虚拟偶像一般报价几十万至百万,则是便宜得多。 如果品牌选择自己动手,亲自打造一个虚拟偶像,虽然前期要投入小几千万,成本挺高。但ip一旦打响,它就成了摇钱树,根本不愁回本。 除了抢代言生意,现在的超写实数字人,则又开启了虚拟偶像变现的另一思路——种草、带货。 虽然此前像屈晨曦等,也出现在直播间过,但它毕竟是个二次元形象,和现实的李佳琦、薇娅带货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二次元的虚拟偶像,它所呈现的语言、动作,一般都来自技术对背后演员的表演捕捉。 他们也被称为“中之人”。简单讲,就是有人在扮演它们。而超写实数字人(MetaHuman)则完全不同,它既不是CG也不是AI人,没有真人演员在背后扮演,资本对它们的想象也更加广阔。甚至有人认为,它们会是元宇宙世界的超级巨星。 它们的带货方式,也和真人网红无异,超写实数字人也可以在小红书等平台分享穿搭、种草笔记。正是因为它们的外表无限接近真实人类,才增添了更多商业可能。 虚拟偶像变现之路 未来可期,但道阻且长 上面说了很多虚拟偶像在商业应用上的优势,但这个赛道从来都不乏争议声。 目前,虚拟偶像在变现方面,其实还存在很多关键问题没有厘清。 首先,超写实数字人没有触感,如何带货需要触感的产品。比如衣服、化妆品等等,它们根本无法触摸到材质。 不久之前,魔珐科技与次世文化联手打造的首个国风虚拟KOL翎,就因为带货口红,描述“滋润不干”而饱受质疑。 最近,针对明星带货产品翻车的情况,监管也在逐渐趋严,浙江省已经出手治理。浙江当地规定,明星若要代言某样产品,必须亲自使用,确保宣称的功效等内容与实际体验相一致。 这确保了代言不是“一锤子买卖”,也维护了消费者利益。那么,“虚拟偶像”代言到底属不属于以上监管范畴?目前,这个问题还处于一个模糊地带。 而在打造虚拟偶像方面,同质化、头部效应的问题也逐渐凸显。虚拟偶像毕竟不是真人,这导致了制作公司可以随意为其贴标签。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为IP打造护城河是个大难题。 并且打造的虚拟偶像可以无限接近完美,它虽然不断向真人靠拢,但故事都是编造的,没有经历过任何苦难和努力,粉丝能否对它共情呢?无法共情的人设,是立不住的。 所以,如何让真实与虚假之间隔着的“壁”,不成为影响变现的关键点,或许是最核心的问题。 前几天,超写实数字人“柳叶熙”横空出世,凭一个短视频一夜涨了百万粉丝,似乎又让人看到一些方向。 她自称是一位会捉妖的虚拟美妆达人,第一条视频发布于10月31日,名为“现在,我看到的世界,你也能看到了”。视频还加上“虚拟偶像”、“元宇宙”、“美妆”的话题标签。与此同时,话题“挑战柳夜熙仿妆”已有2.4亿次的播放量。 在这些数据背后,是善于制作特效的团队,以及每条视频的制作费用高达百万元。柳夜熙的爆火,会给业内提供更多经验。 或许等到下一轮技术革新,虚拟偶像会冲破它们的“二次元”。 对于虚拟偶像,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