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北京分公司被罚4万元,涉跨省经营保险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蓝鲸财经

4周前

该公司被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二是在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内控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

蓝鲸新闻10月16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金罚决字〔2024〕31号),对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跨省经营保险业务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内控管理不规范。具体而言,该公司被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二是在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内控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对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取了以下行政处罚措施:一是给予警告,二是处以罚款4万元。

此外,李君和赵二刚作为时任个险业务部经理和银保业务部副经理,也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受到处罚。李君被给予警告,赵二刚同样被给予警告。 此次处罚决定的作出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9月29日。

这一处罚决定的发布,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相关机构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该公司被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二是在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内控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

蓝鲸新闻10月16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金罚决字〔2024〕31号),对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跨省经营保险业务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内控管理不规范。具体而言,该公司被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二是在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内控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对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取了以下行政处罚措施:一是给予警告,二是处以罚款4万元。

此外,李君和赵二刚作为时任个险业务部经理和银保业务部副经理,也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受到处罚。李君被给予警告,赵二刚同样被给予警告。 此次处罚决定的作出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9月29日。

这一处罚决定的发布,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相关机构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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