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天前

(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六个月(含)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并且不存在欠缴情况;。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发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及单体车库)的专项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借款人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员(以下简称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含外籍人员);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已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六个月(含)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并且不存在欠缴情况;

(六)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个人信用记录中,未发生90天以上(连续逾期违约3期以上)或累计超过180天(累计逾期违约6期以上)逾期违约的。

(八)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六个月(含)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并且不存在欠缴情况;。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发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及单体车库)的专项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借款人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员(以下简称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含外籍人员);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已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六个月(含)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并且不存在欠缴情况;

(六)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个人信用记录中,未发生90天以上(连续逾期违约3期以上)或累计超过180天(累计逾期违约6期以上)逾期违约的。

(八)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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