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一宗地块,引发市场关注。该地块在竞拍要求中明确,宗地内的普通商品住房需全部实行现房销售。
公告显示,该宗地位于宝安区航城街道、福永街道,起拍价为66.65亿元,建筑面积为28.99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交通用地,拟于10月8日15时出让。
图片来源: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房销售+价高者得
该宗地块出让公告有颇多看点,也透露出深圳土地出让规则的微妙变化。
其中,最大的看点在于“现房销售”。该宗地块在出让条件中明确,宗地内的普通商品住房需全部实行现房销售。
事实上,此前深圳曾试点“现房销售”。2016年6月,位于龙华区的一宗商住用地公开招标出让。该地块出让相关公告显示,深圳在探索商品房制度的改革上先行先试,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该地块上建设的商业、住宅等建筑物必须在竣工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才能以现房形式对外销售。
其次,此次出让公告明确,宗地住宅部分为普通商品住房,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过去几年在土地拍卖热度较高时,深圳多地块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竞拍规则,即在限地价、限房价、限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的基础上,先竞地价、再竞保障性租赁用房面积,如果所有地块都达到最高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限制,则会额外再产生租赁住房建面。此次出让地块按照“价高者得”,意味着其打破了过去土地出让中常见的限价规则,且该地块未限制建成后商品房的售价。
此外,地块出让公告明确,宗地可按照“交地即交证”模式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手续。宗地意向竞买人须在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提供《关于“交房即发证”的承诺函》,承诺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确保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具备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条件。
预售制度或迎变革
随着房地产改革深度推进,现房销售关注度再次提升。8月23日,住建部副部长董建国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指导地方选择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出让时就约定实行现房销售,结合实践制定配套政策。
此前也已有地方提出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今年1月,浙江省提出,今年,浙江将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等改革。强化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推进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试点,进一步完善预售资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机制。完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逐步实现从提高预售条件向现房销售转变,在温州市及其他城市积极稳妥开展现房销售试点。
国泰君安表示,20世纪90年代国内预售制度确立,重点内容主要包括预售条件和配套的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市场反馈积极,期房销售占比一度达到 87%,预售不仅成为商品房销售最主要的方式,还对行业规模扩张、城镇化发展等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但是,预售制度背后也潜藏风险,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质量不佳等负面效应日益显现,相关问题确实亟待解决,预售制度改革的提出对于行业后续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国泰君安分析称。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现房销售因为周转时间拉长、成本增加,更考验房企的资金实力。现房销售在逐渐推行的过程,也是房地产企业优胜劣汰和转向新模式的过程。未来一段时间,现房销售和预售将是并行的两种模式,开发商既可以选现房销售,也可以选预售,购房者同样如此。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9月4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一宗地块,引发市场关注。该地块在竞拍要求中明确,宗地内的普通商品住房需全部实行现房销售。
公告显示,该宗地位于宝安区航城街道、福永街道,起拍价为66.65亿元,建筑面积为28.99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交通用地,拟于10月8日15时出让。
图片来源: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房销售+价高者得
该宗地块出让公告有颇多看点,也透露出深圳土地出让规则的微妙变化。
其中,最大的看点在于“现房销售”。该宗地块在出让条件中明确,宗地内的普通商品住房需全部实行现房销售。
事实上,此前深圳曾试点“现房销售”。2016年6月,位于龙华区的一宗商住用地公开招标出让。该地块出让相关公告显示,深圳在探索商品房制度的改革上先行先试,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该地块上建设的商业、住宅等建筑物必须在竣工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才能以现房形式对外销售。
其次,此次出让公告明确,宗地住宅部分为普通商品住房,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过去几年在土地拍卖热度较高时,深圳多地块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竞拍规则,即在限地价、限房价、限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的基础上,先竞地价、再竞保障性租赁用房面积,如果所有地块都达到最高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限制,则会额外再产生租赁住房建面。此次出让地块按照“价高者得”,意味着其打破了过去土地出让中常见的限价规则,且该地块未限制建成后商品房的售价。
此外,地块出让公告明确,宗地可按照“交地即交证”模式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手续。宗地意向竞买人须在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提供《关于“交房即发证”的承诺函》,承诺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确保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具备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条件。
预售制度或迎变革
随着房地产改革深度推进,现房销售关注度再次提升。8月23日,住建部副部长董建国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指导地方选择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出让时就约定实行现房销售,结合实践制定配套政策。
此前也已有地方提出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今年1月,浙江省提出,今年,浙江将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等改革。强化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推进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试点,进一步完善预售资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机制。完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逐步实现从提高预售条件向现房销售转变,在温州市及其他城市积极稳妥开展现房销售试点。
国泰君安表示,20世纪90年代国内预售制度确立,重点内容主要包括预售条件和配套的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市场反馈积极,期房销售占比一度达到 87%,预售不仅成为商品房销售最主要的方式,还对行业规模扩张、城镇化发展等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但是,预售制度背后也潜藏风险,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质量不佳等负面效应日益显现,相关问题确实亟待解决,预售制度改革的提出对于行业后续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国泰君安分析称。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现房销售因为周转时间拉长、成本增加,更考验房企的资金实力。现房销售在逐渐推行的过程,也是房地产企业优胜劣汰和转向新模式的过程。未来一段时间,现房销售和预售将是并行的两种模式,开发商既可以选现房销售,也可以选预售,购房者同样如此。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